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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答辩期间规定,民事诉讼法关于答辩期和举证期限的规定

时间:2023-08-09 作者:麟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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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答辩期限是多少天

民事诉讼一审举证答辩期限是十五天。在民事诉讼的程序中,答辩期限内被告应该提交答辩状。由于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所以很多被告在答辩期内并不提交答辩状。然而,如果被告要对受理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案件当事人的答辩期限是自案件立案之日起15天时间,如果是涉外案件答辩期限延长至30天;举证期限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通常一审不得少于15天,二审提供新的证据时间不得少于10天。

常规答辩期限15天,涉外答辩期限是30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是关于答辩期限的规定。该期限适用于所有的审判程序(涉外案件答辩期限为30日)。

人民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限期要求被告提出答辩状。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在15天的期限内任何一天都可以将答辩状送交法院。超过期限,被告将丧失以答辩状的方式阐明自己意见、反驳原告观点的权利。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进行反驳和辩解的书面形式,是法律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其目的在于使被告在开庭审理前就能够发表自己意见,进行辩解,同时也使人民法院能够尽快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有利于查清事实,公正审理。这个期限是为被告准备参加诉讼规定的时间。因此,被告是否书写答辩状可以由其自行决定,也就是说,答辩是被告的权利,不是义务,被告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也可以放弃写答辩状的权利。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超过15天的法定期限,被告没有提交答辩状,法院将不再等待,而视为被告放弃提交答辩状的权利,仍继续依法定程序审理。当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并不是说被告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仍有机会详尽地发表意见和主张,进行辩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如果有特殊的原因可以向法庭申请延期答辩期或者是举证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这是关于答辩期限的规定。该期限适用于所有的审判程序(涉外案件答辩期限为30日)。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民事诉讼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短于或等于答辩期限,一二审普通程序的举证期基本上要限长于答辩期限。如果有特殊的原因可以向法庭申请延期答辩期或者是举证期。

民事诉讼没有征得被告同意,答辩期只给7天,合法吗

不合法,民事诉讼没有征得被告同意,只给7天答辩期是不合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且要求法官纠正。一审案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如果是二审,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别人或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起诉状、上诉状等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是被告作为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所有,被告在期限内可以不提交书面的答辩状。答辩状需要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基本信息,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相关的事实和证据。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正当合法权益,让人民法院更加全面的了解案情,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关于答辩期和举证期限的规定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提交证据的期间规定。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存在客观障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情形。

前款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必要时,可以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但法律关系性质对裁判理由及结果没有影响,或者有关问题已经当事人充分辩论的除外。

存在前款情形,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民事诉讼答辩期限

民事诉讼答辩期限为不少于15日。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如果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民事诉讼庭审答辩方向有哪些

1、原告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

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足;

4、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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