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河南最新宅基地建房文件和河南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2022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河南最新宅基地建房文件以及河南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2022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河南宅基地面积标准
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1、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2、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3、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楼层要求:村民自建房不规划三层以上住宅;确实需要建设三层以上或者地下室的,必须经村级组织同意,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
一、2021年河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4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2021年河南省宅基地面积标准如下: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_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_;人均耕地667_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_;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_。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二、2021年河南省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
根据豫政〔2021〕4号文件第三章的内容,2021年河南省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供《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的书面材料。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将村民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提交村级组织审查。没有分设村民小组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3、村级组织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将村民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建房标准等提交村民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将讨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与相关材料一并报乡镇政府。未通过的,由会议召集人告知申请村民未通过原因。
4、收到村级申请后,乡镇政府明确的机构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房屋建设管理等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农业农村机构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级审核公示等。自然资源机构负责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地质条件是否符合建房要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涉及林业、电力、水利、交通等管理的,要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联审联批意见并绘制宅基地坐标平面位置图。
5、根据各相关机构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村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审核没有通过的及时告知村级组织。
法律依据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五十三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
河南省宅基地面积规定是多少
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四)河南省常住人口9000多万人,居中国第3位,土地面积16.7万平方千米。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建设住宅,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
1、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m2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m2。
2、人均耕地667/m2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m2。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m2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法律依据: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三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批准使用村外土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三)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占用耕地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
河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河南宅基地确权政策及自建房规定
全国在宅基地方面,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同时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还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那么河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规定呢?本文我为你解读。
1
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间在什么时候截止?
在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力争在2020年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时候下发的宅基地确权证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钱可以用来搞一些致富项目。
2
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后,农民再建房将面临5禁6审!
首先5禁是什么呢?
1、制止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建房
禁止占用耕地地、林地等农用地去建房,现在的国家对于农用地这一方面的维护,一直以来的就是不能够侵吞,另一方面也是维护我国的粮食的需要。
2、制止未批先建
禁止没有批准建房就开始建造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在农村建房子是一定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得到批准才是可以的,但是有的时候,很多的农民都是直接的跳过了这一个过程。不管是建造新的宅子还是之前的老宅子翻修,都是需要向有关的部分进行请求批准的。
3、严禁一户多宅
我们国家在农村治理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成员特定、一户一宅,福利分配、无偿使用”的宅基地基本政策,对满足和改善农民群众居住需求、促进农村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禁止在道路两边建造房子
不让在路两边建房子其实也是一个是为了我们农民自身的安全,另一个就是为了现在的道路做一个预留,防止在以后的时候需要扩建,到时候也是比较的方便。
5、禁止占用河道建房子
河道可以是危险高发地段,不让农民在河道建房,也是为了农民的安全做出的考虑。
关于“6审”是这样要求的:
1、首先是村民如果有建房需求,需求向村里收取相关的请求表,完成个人请求。
2、是村委审阅,村委会对农人进行初步审阅,判别是否符合建房要求。
3、第三步是勘测,相关部门对村民的土地进行性质判别。是否符合建房要求。
4、第四部,是城镇批阅,对村委会的请求进行审阅。
5、第五步是县级审阅,由县级的单位进行城乡规划审阅。
6、最终一步是监管,对村民请求建造的土地进行规模确认,面积规定。
;
河南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2022
1、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3、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4、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