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老房子没手续能申请翻建吗,以及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申请翻建吗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我家是老房子翻建的,没有审批就建造了,算不算违章建筑
你家的老房子。重建。翻新。我想这不用审批吧,因为你是在老房子的基础上。翻新。重建的。这不应该算是违章建筑。所谓违章。是在别的地方。任选一个地方盖起的房子,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这是属于违建的,而你是在老房子的基础上重建,这不算违建。
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申请翻建吗
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是可以重新建造的。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同时也要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许可之后才可以建造,不能盲目的建造。一般像这种继承的农村房屋都是可以按照规定去修建的,但是需要去当地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之下符合相关措施的都是可以这样做的,但是不符合条件的是属于那种不得翻修的,继承了之后就是属于个人财产了。
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继承房屋也可以重新建造
我们可以看一下父母所遗留下来的房屋,被儿女继承了之后,虽然说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果想要重新建造的话,是可以申请宅基地条件的。经过批准之后,这个被继承的房屋或宅基地就可以重新建造,这个是有条件限制的。像一些比较危险的房子或者是漏雨的房子都是可以重新建造的,但是不符合条件不行。
得到相关部门许可之后,才可以建造
大家知道这个继承的房屋一般都是父母或者是爷爷奶奶的,如果你想要把这个房子推倒之后重新建造,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而且现在法律是有着一定的明文规定的,符合这个规划法的就可以,但是如果不合格的话,那就属于违建。违建的房屋即便是建造完毕了,也是会被重新推倒,然后重新整改。
符合相关措施的,是可以这样做的
一般情况之下,不管你是扩建还是改造,都是要根据相关规定的,绝对不能盲目的去做。符合相关措施,满足必要条件,并且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只要是您继承了之后,是都可以这样做的,主要根据这个继承法吧,即便您不是农村户口也是可以继承这个宅基地的,是属于个人的财产,符合相关措施都可以。
老房子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老房子重建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家里的老房子需要翻盖,请问需要办什么手续
旧房办理翻建手续,需要有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四邻协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原址拆建申请表,所有要件齐全可以申请办理原址拆建。具体情况可咨询居民住地所在村委会或镇政府。
农民自建住宅申报程序:
一、已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向当地乡镇政府规划办报告,办理《规划许可证》即可建设。
二、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2、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分别报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建设。
其中: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需本组组长签字,新开基建房的,需本组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或按手印或盖章),并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禁止非农人员购买农村土地建房,小产权属非法行为,不得登记发证。
扩展资料: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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