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地下室墙面防火要求有哪些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有哪些,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地下室墙面防火要求有哪些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地下室防火设计要求
依据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5.1防火和防烟分区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1.13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在家居生活的设计当中,地下防火措施是非常主要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于防火管理措施也有很多种,管理措施的方式给人不同的情况,以下分享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1
地下比地上严。
1、地下耐火等级都是一级;
2、根据使用功能,确定防火分区;
3、再确定楼梯位置、数量等;
4、如有人防,还需参人防防火规范。
消防法中好像是没有明确到地下室,但是建筑消防设计规范里明确提到很多关于地下室的问题:第5.1.1A条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二、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5.1.2条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
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5.1.3条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第5.1.3A条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二、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防烟、排烟设施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规定执行。
第5.3.6条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m/百人计算确定;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当其地下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上,以及地下层数为一层或二层且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他的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可设置封闭楼梯间,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2
1、地下商业建筑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地下商业建筑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地下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和排烟设施。
4、地下、半地下商业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设置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1)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下沉式广场的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3.0m且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80。
(3)应设置不少于一座宽度不小于2.0m直通地面的室外疏散楼梯。
(4)开向下沉式广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可计入疏散总宽度,但该宽度不得超过通向下沉式广场各防火分区总人数一半的计算值。
(2)设置避难走道。
(1)避难走道与相邻防火分区间的墙及前室隔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各防火分区进入避难走道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2的防烟前室,前室内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
(3)避难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的一个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度之和。
4)避难走道各部分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5)避难走道的防烟、消火栓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技术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
(3)设置防火隔间。
1)防火隔间内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常开式甲级防火门洞口宽度不应大于2.4m,防火隔间相邻区域间距不应小于5m。
4)设置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防火分区的划分,从消防角度越小越好,由于地下车库的孔口面积小、排烟散热性能差,根据地形条件及甲方任务书要求进行选择适当形式。以下分析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1
1、地下车库的火灾危险性
1.1火势蔓延快
由于地下车库的孔口面积小、排烟散热性能差,因此发生火灾时热烟积聚不散、散热缓慢、内部空间温度骤升,可达到800~900e,甚至1000e以上;室内空气体积也增大1~2倍,压力相应增大。地下车库的面积一般都在2000~3000m2左右,空间大且上下连通,加之汽车内部的装饰物大量采用以聚氨酯类为主的合成材料
不仅燃烧速度快,而且燃烧中释放大量的热和有毒烟气,所以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造成大面积火场失控并直接威胁建筑物本身的安全。
当地下车库内部温度上升到400e以上时,火势会在瞬间由局部燃烧变为全面燃烧,室内温度从400e猛升到800~900e。研究表明,地下车库火灾比地面建筑火灾更容易发生轰燃现象且出现时间要早。在火灾初期,通道内的风流和烟气朝着原来的扩散方向流动
要求
按此规范5.1.1和5.1.2条规定,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4000平方米。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疏散出口根据防火规范是必须要有一个自己的出口,可以借用旁边防火分区,作为另一个疏散出口,但还是要根据当地消防局的要求。
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墙、楼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分隔的区域,可以将火灾限制在一定的局部区域内(在一定时间内),不使火势蔓延,当然防火分区的隔断同样也对烟气起了隔断作用。
地下室消防设计规范要求2
消防楼梯标准尺寸
消防楼梯又称疏散楼梯。
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的一层计算。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的净宽度(m)
医院病房楼1.30m
居住建筑1.10m
其它建筑1.20m
消防楼梯设计规范
室外楼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疏散楼梯是指有足够防火能力可作为竖向通道的室内楼梯和室外楼梯。作为安全出口的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空间它既是人员避难、垂直方向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又是消防队员灭火的辅助进攻路线。
疏散楼梯基本要求有以下三点:
1、疏散楼梯必须具有较好的防烟、防火效果。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内墙,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通向其他房间的门窗;而且其墙体本身应具有较好的耐火性,耐火极限应在2h以上。
2、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疏散楼梯宜直接通向平屋顶,上下直通,首层与地下室之间应设有分隔设施且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cm;
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和白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照防烟楼梯间设计),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
3、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在住宅内可燃气体管道如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设施。
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地下工程施工中除遵守正常施工中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还应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1)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直接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2)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的数量。施工区面积不超过50m2,且施工人员不超过2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的净宽计算。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m。4)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5)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马道(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照度应不低于5lx(勒克斯)。6)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距地面高度应为1!1.2m,标志灯正前方0.5m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1lx。7)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8)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9)大面积油漆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10)禁止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在地下工程内部使用及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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