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停产检修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矿井停产检修管理规定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公司财产安全。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人员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日常安全基本注意事项:
1、工作时请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厂牌,不得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背心、裙子和露膝盖的裤子进入车间,打线班若是长发要戴帽子或发网。
2、严禁在车间内嬉戏、打闹,严禁在车间穿梭。
3、认真佩带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求。
5、严禁在车间吸烟、动火。
6、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7、上下班时,严禁在楼道拥挤。?
8、工作期间要精神集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
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9、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0、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2006年以来在河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为确保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特对矿井停产检修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1.生产矿长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具体负责分管范围检修专案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贯彻。
3.分管矿长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检修计划、编制和审查矿井检修措施。机电、运输部门对机电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排程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排程、协调、指挥。
6.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安全措施,特大、重大检修专案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具体检修专案的单位的区队长,对本单位承担的具体检修专案的技术措施落实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技术员负责编制
具体检修专案的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检修专案负责人对具体检修专案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安全负具体责任。
8.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排程管理,同时具体负责矿建专案的审查管理。
9.集团公司机电处具体负责机电、运输检修专案和通风装置检修的审查管理。
二、矿井机电和综采综掘装置检修计划的分类
一矿井机电装置检修计划分类
1.日常检修。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更换或简单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装置的使用效能,使装置能正常执行到下次检修。确定每日检修时间,主运皮带和主提升绞车检修时间必须保证2至4小时,检修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并做好检修记录。
2.年度检修计划。编制矿井装置检修全年的工作大纲,明确各季、各月的检修任务,包括装置检修类别、检修日期、停机检修或送厂时间、修理工作量、所需备件、主要材料、技术力量等。
3.季度检修计划。年度检修计划的执行计划,根据装置使用情况、技术状态和工作条件的变化、修理前技术与生产准备情况和临时性修理任务,调整年度检修计划的专案和进度。季度检修计划具体规定季度装置检修的内容和分月进度计划,使其与生产经营计划更好地衔接起来。
4.月度检修计划。季度检修计划的执行计划,是对季度计划分月进度安排结合实际状况的调整。
5.矿井停产检修。编制检修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人员施工组织等。主要是平常生产期间无法进行停机检修,包括工艺复杂,拆解时间长,互相联络性强等专案均列入矿井停产检修计划。检修内容包括消除装置隐患缺陷、检查装置隐蔽部件、对关键部位进行无损探伤,对安全设施、装置进行定期试验,对装置动力、效能进行全面测试,有些装置的技术改造工程结合停产检修一次或分几次完成。
二综采综掘装置检修计划分类
1.日常检修。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更换或简单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装置的使用效能,使装置能正常执行到下次检修。确定每日检修时间,检修时间必须保证4至6小时,检修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并做好检修记录。
2.小修。根据装置日常点检、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的资讯,经过统计分析处理来判断装置的优劣程度,并在故障发生前有计划地进行适当的维修。
3.中修。根据装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状态对做不到安全执行的零部件及专案,进行针对性的计划修理,使其恢复和达到规定的精度和技术要求。当装置的个别部件需要升井检修,并对一些关键部件在井下进行必要的调整时必须中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必须升井检修
1当采煤量超过100万吨时。
2当综采装置连续使用1年时。
3当综掘装置进尺达到3000米或连续使用1年时。
4.大修。当附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必须升井大修
1当综采装置累计使用2年时或采煤量超过150万吨时
2当综掘装置进尺达到6000米或连续使用2年时
5、特殊情况下不按上述条例进行升井检修的,单位必须拟书面申请,有关业务部门批准。
三、检修内容
为便于管理,根据检修专案的工作量大小和复杂程度对专案进行划分,矿建专案划分为重大专案和一般专案两类,机电、运输专案划分为特大专案、重大专案和一般专案三类。
矿建重大专案:具有以下检修内容之一,或某个单项累计检修时间3天及以上的为重大检修专案。
新面投产、旧面撤除;⑵主要巷道修复工程、三叉门、四叉门加固;⑶斜井、主井轨罐道修复、失修巷道复修,巷道放炮起底;⑷煤仓清理、修复;⑸构筑通风设施;⑹调整通风系统及其它影响矿井生产系统的检修专案。
机电特大专案:具有以下检修内容之一,或某个单项累计检修时间3天以上的为特大检修专案。
主、副提升系统绞车、钢缆机更换主轴装置和减速箱;⑵主井强力皮带机更换皮带;⑶立井更换罐笼、箕斗、摩擦轮绞车更换提升钢丝绳、尾绳;⑷全矿总停电、停风;⑸主扇风机更换叶轮、叶片;⑹安装、撤除、更换翻车机。
机电重大专案:具有下列检修内容之一,或某个单项累计检修时间2~3天的为重大检修专案。
⑴提升系统检修及技术鉴定;⑵绞车、钢缆机换绳;⑶斜巷强力皮带硫化接头;⑷立井更换井筒装备;⑸罐笼、人行车过载脱勾试验;⑹主扇风机技术测定、反风演习;⑺主变压器、降压站、中央变电所检修;⑻采面机电装置安装撤除;⑼大型装置安装撤除;⑽ф273及以上管路安装撤除;⑾矿井区域性停电。
四、检修专案的管理
1.矿井安排月度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并报集团公司技术处、机电处。
2.一般检修专案且检修时间不超过1天的,须提前2天向生产技术处、机电处、安监局报送经生产矿长批准的“矿井停产检修计划表”。
3.检修时间超过1天或具有特大、重大检修专案,由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和安监处长带队提前3天汇报;春节检修提前15天汇报;其他特殊专案由集团公司确定汇报时间。
4.汇报内容:汇报时应带以下材料一式四份: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重点专案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人员组织、专案责任人。特大、重大检修专案要细化到工序安排。2天及以上的检修工作要有施工网路图。
5.特大检修专案必须有集团公司领导主持听取汇报,并在汇报之前由矿主动与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联络,到现场了解工作任务和作业环境,参与和指导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重大专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副总工程师组织矿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了解勘察施工现场后,研究制定并在汇报检修计划前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其他专案汇报由生产技术处组织,机电处、通防处、安监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参加。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检修专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负有专业管理的责任,并建立审查登记簿,所有参加审查人员签字备查。
6.由于故障或其他原因需临时安排检修时,由矿向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排程室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现场了解后提出意见,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检修。无论任何情况都必须先制定安全措施并传达后,方可检修。
五、检修专案的执行
1.矿井一般每月要进行一次预防性停产检修,检修时间为一天,全年停产检修天数不得少于12天。遇有较大检修工作量时,可将检修时间合并集中使用,但两次停产检修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60天。
2.检修开始前,必须由生产矿长和分管矿长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研究落实施工措施和材料、劳动组织、安全事项等。在做好技术、材料、人员等方面的充分准备后,方准检修。
3.检修专案必须做到一专案一措施,严禁多个专案一份措施,严禁两个关联专案同时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并签字备查。检修过程中,现场情况发生变化,需增加工作量或改变施工工艺时,必须先停止施工,由专案负责人请示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并补充或修改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4.较长时间的检修专案检修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装置停电闭锁,熄灭火源,经专案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专案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进行交接,必须把现场的状况交接清楚。
5.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矿排程室统一指挥,或者由生产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6.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7.本矿的检修专案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实施监理责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必须先停止施工,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仲裁。
8.重大检修专案矿主管部门和安监处必须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巡回监督。特大检修专案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实施。
9.对重大、特大检修专案实行入井许可证制度,进入施工场所人员必须持有矿排程室统一印发的入井许可证。许可证上应填写:单位、姓名、职务、到场目的、预计到场起止时间等。
10.检修结束后,机电专案必须按规定进行试运转,矿建专案必须进行验收,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并由负责人验收签字,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落实。
11.主要装置的检修技术报告和资料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检修工作完成后,5天内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检修总结。
一、工程概况根据省、市、县关于春节停工停产、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确保煤矿2018年春节停工停产放假期间安全工作,及时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制定春节停工停产、复工复产计划及停工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二、春节停工停产及节后复工复产计划1.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3日停产停工。2.原则上2月23日~25日进行复产复工准备,按程序开展验收工作。三、领导机构为确保春节停工停产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成立春节停工停产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期间领导小组。组长:陈兴江副组长:雷福林、王德明、黄伟、李发明成员:田茂举、涂其良、常兴林、杨健、翟武杰、丁辉、陈恩超、吉章鹏、王洪、罗日新、宋开福、王官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陈恩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节停工停产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期间人员调配和各项工作协调。四、春节停产安全技术措施(一)组织措施1.每天由矿级领导现场值守,负责全矿安全值守情况巡查检查和各重要场所巡检。2.调度室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不得脱岗、漏岗、空岗,保证信息畅通,调度室每天不少于两次不定时抽查各重要岗位和场所人员值守情况,及时汇报安全状况和接收通报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的通知。3.保安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不得脱岗、漏岗、空岗,信息保持畅通,每2小时对地面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地面值守保安和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和派出所。4.值班电工每天对重要场所、关键地点进行巡查,遇有突发事件立即配合值班领导现场处置。5.风井区域安排电工24小时值守,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查记录,春节期间不得停主扇、瓦斯抽放泵,风井铁门保持闭锁状态,严禁人员由此入井,发现异常和可疑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6.仓库由调度室负责管理,其他办公室、库房、食堂等停产检修期间门窗关好上锁,切断供电电源,门窗贴上封条。7.炸药库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二)安全技术措施1.停工停产前由矿长组织全面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的问题隐患制定措施组织整改,2月5日组织复查验收。2.停产期间各项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时间、定任务,确保春节期间矿井安全。3.采面停产前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采煤队对工作面进行维修加固。对上下安全出口加固,保证出口畅通;在采面下出口施工水窝子,对采空区涌水进行沉淀,采用清水泵抽出地面;切顶排补打密集支柱,并做好采空区挡矸措施,避免窜矸;煤壁侧采用护板进行封帮,施工临时贴帮柱,避免煤壁片帮,具体加固方案按照《12703采煤工作面停产安全技术措施》执行。4.掘进迎头停工前,必须将迎头支护到位,锚索跟拢迎头,并对井下各地点失修巷道进行维修,进行文明生产及杂物清理,对局部地点水窝子进行清理。5.掘进迎头各循环施工完毕、停工后,由钻机队负责进行施工探放水钻孔及瓦斯抽放钻孔,并在抽放钻孔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联抽,利用春节停产期间进行瓦斯抽放。6.11602回巷运输下山贯通后,进行通风系统改造工作,拆除12运输石门防突风门,在11602回巷运输下山内砌筑防突风门。7.井下作业期间安排安全员跟班到现场监督检查,带班领导现场跟班确保安全。8.每天安排瓦检员入井检查瓦斯,不得空班漏检,杜绝瓦斯超限;井下发现通风巷道垮塌或漏泥堵塞,立即汇报调度室和值班领导组织疏通巷道,恢复通风系统;瓦检员春节停产检修期间要服从值班领导指挥和安排,并积极主动自觉干好本职工作。9.每天安排专人井下抽水,确保春节停产检修期间不淹井;井下抽水点(6处):主水泵房、12运输石门尽头、12轨道石门、12704回风巷临时水窝(2处)、12703下端头。10.电工停产检修期间要确保矿井正常供电,电气设备运转正常,停产检修期间加强电气设备、缆线的管理,并对设备进行维护性启动,防止被盗或遭受破坏造成事故,做好日常电气设备的巡检和变电所检查值守。11.调度室值守人员严格把好入井关口,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和发放矿灯记录;停产检修期间除入井检查和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井;停产检修期间喝酒人员不准入井、非本矿人员不得入井。12.入井人员必须结伴同行,不得少于2人,入井检查时一前一后,入井必须携带自救器、矿灯、便携式瓦检仪、人员标示卡。13.停工停产期间,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即停工停产期间保持主扇风机24小时不间断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14.停工停产期间领导小组所有人员及留守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并保证通讯畅通,防患于未然。(三)其他注意事项1.春节期间现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不允许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2.加强应急值守,留守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矿区现场情况,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了解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保证24小时值守应急管理。3.休假人员回家途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贵重物品贴身存放。4.离开前认真检查并打扫宿舍,关好门窗,检查电源插头是否关闭断电,期间不要将钱财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5.春节期间不要过度饮酒、不要酒后驾车、不要疲劳驾驶、严禁强超强会、雨雾天气慢行开雾灯,保证交通安全。五、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措施1.2月24日起,正式开始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矿管理人员及各区队必须按时到岗。2.复工复产前,由安全矿长组织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新对矿安全管理制度、各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进行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记录。3.复工复产前,由矿长牵头、安全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前必须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筹备会、动员会及演练过程、总结必须全程记录,事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分析。4.复工复产前,必须由矿长组织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重点对照全面大检查清单进行检查,并对矿井现场支护情况、顶板情况、通风系统、供风供水及排水系统、机电设备、压风自救、运输安全设施、材料工具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检查的问题隐患制定措施组织整改,2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5.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及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严禁人员进入瓦斯超限区域,严禁瓦斯超限作业。6.复工复产前,必须安排测风员对井下各巷道风量进行测定,确保采掘工作面及各用风地点风量满足生产需要。7.复工前,必须严格执行抽采达标原则,对各掘进巷道进行抽采达标评判,评判合格后方可施工,严禁超掘。8.采面复产前,必须对上下安全出口及超前支护进行维护,保证出口安全、畅通,高度不低于1.6m,对采面窜矸、浮煤浮矸进行清收,对采面卸压柱、倒柱、坏柱进行补液、更换,进行保证支护强度和采面高度;复工前,必须对各巷道支护进行排查,对烂网漏顶进行重新支护,对架棚歪倒、翘脚等进行修复,保证巷道顶板支护强度。9.巷道失修地段进行维修时,必须严格按照由外向里、坚持临时支护的原则进行,架棚修复时必须坚持先支后撤、逐架修复的原则。10.复工复产整改期间,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观察施工地点围岩情况,必须先处理隐患、后施工。11.复工复产期间,有人员入井作业时,必须安排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员现场盯守,保证安全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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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上班时间,确保员工精神饱满。各部门、班组安排上班时间时,务必确保员工充分休息,并错开极易疲劳的时段,同时要求管理人员加强对员工作业时精神状态的检查,发现精神不好或状态不佳的员工时,必须及时制止。
2、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营造舒适环境。各部门、班组积极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及时为生产现场提供清凉饮料。营造舒适环境,对不可避免的恶劣环境下作业合理布置和分批、分时替换进行。
3、加强员工意识教育,提高劳保意识。针对生产现场危险因素多、危害大的现象,各部门、班组必须强制要求所有员工规范穿戴长袖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劳保鞋、防护面罩、呼吸器防护用品,加强劳动保护安全意识教育和对现场员工佩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广泛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员工安全知识。
(1)加强员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的教育和培训,针对全体员工进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普及宣传。
(2)树立员工“自我安全管理意识”,坚决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要求所有人员务必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和不违反劳动纪律。
三、夏季安全生产重点防范措施
1、防触电
在雨季,极容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由于雨水浸湿的导线及各种电气设备其绝缘性受到影响,加之高温,容易导致老化、破损,极易使电气设备外壳带电,潮湿的物体、空气也容易导电,若有一处漏电就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防范措施:
(1)电气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作业时要穿戴工作服,配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高空作业扎好安全带。关键部位要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按规定对相应设备做好跨界片连接及接地装置。
(3)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源,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由电工接线,并按规定架高和绝缘。
(4)电气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和交接班,雷雨天气要加强巡检,每班要对现场临时电源线检查一次;固定电源线路做好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5)岗位职工在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
(6)非电气人员严禁私自触摸、拆卸和检修电气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调度室。
2、防雷击
雷电是一种自然现象,雷击可能造成设备或设施的损坏,造成大规模停电、停产,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特别是罐区、码头、装车台、交换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可能导致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
(1)建筑物、独立建筑物、罐区、易燃易爆区域应按现定安装避雷装置。全部进行防雷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2)在外遇雷雨时,要在屋顶下方稍有空间的房屋或金属房中躲避,如附近没有躲避的场所,应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单独的树木下。
(3)不要靠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线周围20米以内,以免雷击时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4)在室内,人体最好离开电线、灯头或无线电天线1.5米以外,尽量远离暖气管线、水管线、气管线等与外界相通的金属导体。
(5)储罐装设的呼吸阀和阻火器,必须检测维修一次,达到安全要求。
(6)雷雨天气不得上罐和高处作业。
(7)认真检查接地、法兰跨接片、静电接地报警器等防静电装置,防止静电危害。
(8)夏季多雷雨天气,应提前做好防雷静电接地检测工作,作业前严格检查静电接地是否连接正常。打雷期间,停止一切室外作业,包括收发货作业、储罐采样计量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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