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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文件2023年最新

时间:2024-11-08 作者:薇媛 3 3


1、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六税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两费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给予减免:

1.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100万元(含)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500万元(含)

2. 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含)

3. 营业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5万元(含)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30万元(含)

4.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按减免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7%计算

5.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按50%计征

减免期限

一般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減免范围

纳税人已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无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申请程序

1. 纳税人自行网上申报或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减免申请

2. 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减免

注意事项

减免期间,纳税人出现不符合减免条件情形(如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补缴税款。

减免政策仅适用于六税两费,不适用于其他税费。

具体减免细则以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2、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文件2023年最新

3、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6年1月1日

4、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文件202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财税〔2022〕20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税政策有关事项,制定本公告。

一、减免税收的范围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征或者免征以下税费:

(一)增值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和特定服务业企业等行业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工资、薪金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

(四)消费税

免征新能源汽车消费税。

(五)城建税

减半征收城建税。

(六)教育费附加

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适用条件

(一)纳税人需为一般纳税人。

(二)纳税人需符合减免政策规定的具体行业和条件。

三、减免方式

减免税收采取以下方式:

(一)减征:对应税项目减按一定比例征收税款。

(二)免征:对应税项目免征税款。

四、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一般纳税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的规定,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并按照税法规定,在其经营活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

(二)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收政策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和程序由省级财政厅、税务局制定。

(三)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收政策的,应当诚信纳税。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符合享受减免税收政策条件的,应当及时处理,已享受的减免税收应当补征。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1日

标签: 两费 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