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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治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装修噪音

时间:2024-10-03 作者:畅善


1、装修治安法

装修治安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装修治安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宅、商业、公共建筑和其它建筑物的装修活动。

第三条 装修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

第二章 装修企业管理

第四条 装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装修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六条 装修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装修人员,并对装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 装修企业应当对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三章 装修人员管理

第八条 装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并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第九条 装修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装修工具和设备。

第十条 装修人员应当做好装修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章 装修安全

第十一条 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消防、用电、建筑等相关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 装修施工不得破坏建筑结构,不得改变原有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材料。

第十四条 装修活动不得产生噪音、粉尘、有害气体等污染,影响他人生活。

第十五条 装修活动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妨碍他人通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 住户、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对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装修企业和装修人员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装修活动的;

(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的;

(三)未配备合格的装修人员的;

(四)未对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

(五)装修人员未持有效从业资格证的;

(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七)未做好装修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八)破坏建筑结构或者改变原有安全设施的;

(九)使用有毒有害装修材料的;

(十)产生噪音、粉尘、有害气体等污染的;

(十一)占用公共区域妨碍他人通行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治安管理处罚法装修噪音

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装修噪音的规定

第八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商业、服务性活动场所或居民住宅等区域内,利用音响器材或者高音广播喇叭播放音响、歌舞的,或者在深夜(22点至次日6点)在居民住宅等区域内进行其他噪声污染的行为,处警告、罚款。

第二条 本法所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治安管理处罚法装修扰民

治安管理处罚法

关于装修扰民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的,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条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在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区域内,因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噪声。

第三十条

违反关于公共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本条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游览场所等人群聚集或者流动性较大的场所。

针对装修扰民行为的具体处罚如下:

违反噪音管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装修,处以警告或罚款。

在禁噪时间段(一般为22:00至次日06:00)进行装修,处以罚款。

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在公共场所(如小区广场、走廊等)设置装修现场,处以警告或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注意事项:

各地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举报装修扰民行为时,应提供明确的证据材料,如噪音分贝测量记录、录音录像等。

对于装修扰民行为,建议协商沟通解决为主,避免激化矛盾。

4、装修违法 哪个部门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标签: 治安法 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