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余姚住宅装修规定价格
余姚住宅装修规定价格
根据《余姚市住宅装饰工程价格管理办法》,余姚住宅装修规定价格分为两类:
一、基础装修
基础装修包括拆除、新建、水电改造、门窗、厨房卫生间等基本项目。具体规定如下:
| 项目 | 单位 | 单价(元) |
||||
| 拆除墙面 | 平方米 | 10 |
| 拆除墙皮 | 平方米 | 15 |
| 拆除吊顶 | 平方米 | 20 |
| 拆除地面 | 平方米 | 25 |
| 新建墙面 | 平方米 | 30 |
| 新建墙皮 | 平方米 | 35 |
| 新建吊顶 | 平方米 | 40 |
| 新建地面 | 平方米 | 45 |
| 水电改造 | 平方米 | 50 |
| 门窗安装 | 扇 | 100 |
| 厨房橱柜 | 米 | 200 |
| 卫生间洁具 | 套 | 300 |
二、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包括墙面装饰、地面装饰、顶面装饰、家具陈设等美化项目。具体规定如下:
| 项目 | 单位 | 单价(元) |
||||
| 墙面涂料 | 平方米 | 20 |
| 墙面壁纸 | 平方米 | 30 |
| 墙面瓷砖 | 平方米 | 40 |
| 地面瓷砖 | 平方米 | 50 |
| 地面木地板 | 平方米 | 60 |
| 顶面涂料 | 平方米 | 15 |
| 顶面吊顶 | 平方米 | 25 |
| 家具陈设 | 套 | 100 |
注意事项: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实际装修价格可能因材料、工艺等因素有所不同。
业主和装修公司应协商确定具体的装修价格,并签订书面装修合同。
装修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取得合格验收证明。
2、余姚装修时间规定
余姚市住宅装饰装修时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保障住宅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宁波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翻修住宅的装饰装修。
第三条 住宅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章 时间规定
第四条 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时间,分为白天施工时间和夜间施工时间。
第五条 白天施工时间为每日8:00至18:00,包括节假日。
第六条 夜间施工时间为每日18:0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七条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夜间施工:
(一)住宅装饰装修面积较大,且白天施工无法按期完成的;
(二)住宅装饰装修涉及特殊工艺或设备,白天施工无法满足技术要求的;
(三)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白天不能施工的。
第八条 申请夜间施工的,应当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夜间施工申请表;
(二)住宅装饰装修合同或协议;
(三)住宅装饰装修设计方案;
(四)夜间施工方案;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夜间施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夜间施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第十条 经批准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夜间施工方案施工,并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住宅装饰装修噪声污染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房屋管理部门负责住宅装饰装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住宅装饰装修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发现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违反本规定的,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经批准夜间施工,未按照夜间施工方案施工,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对住宅装饰装修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对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