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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翻建手续,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规定

时间:2023-10-05 作者:彦崴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房翻建手续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规定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规定

农房翻建时必须符合的几个条件:

1、办理翻建手续。现在农村不论是房屋新建还是翻建,都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批准手续后才能建造房屋,私下建造或翻新房屋都是不合法的。

2、无重建记录。农村房屋进行装修,原则上只有一次机会申请维修和再建设,若是房屋之前已经有翻建记录,一般都不会允许第二次翻建。

3、当地允许翻建。允许在当地重建农村住房也是一个先决条件。否则翻建的房屋就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并有被拆毁的危险。

4、重建符合政策规划。获得批准程序后,施工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翻建后,房屋不得超过当地建筑房屋的面积和高度标准,原有的宅基地位置不得更改。

5、申请人身份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掌握在村集体手中。农民只有使用它的权利。农村宅基地分配给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非本村的内部组织人员不享受重建房屋的机会。

6、房屋所有权明确。在翻新房屋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明确,不得有任何争议,否则审批程序无法顺利完成。

7、未改变土地性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家庭住房建设用地,不能改变其性质,不能建成厂房等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将要把农村的房屋扩建一下,都应该申请哪些手续

现在的农村今非昔比,农民的生活过的有滋有味,人们有钱以后就要对陈旧的房屋进行翻建。但农村翻建房屋首先要符合当地的村镇长久规划,在原址翻建,不能超过原有的占地面积。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翻建前需建房房主提供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若是危房改建,还需要申请D级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

获得批准程序后,施工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翻建后,房屋不得超过当地建筑房屋的面积和高度标准,原有的宅基地位置不得更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以前的宅基地申请管理比较宽松,因此有很多朋友家的房屋面积是超标的,对于这种面积超标的情况,在这次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国家也是分历史阶段来确权的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

农村老宅翻修需要什么手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应向d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户应到我局规划处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提交个人申请、土地使用证、四邻协议、建设工程规划图、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二、按照有关收费政策,农村旧房翻新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必须符合规划,因此建房户需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在此过程中,建房户需向规划设计单位支付。

拓展资料:

1.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需下列手续: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想翻修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又想翻修房屋。那就是之前你的户口还是在农村的,户口在农村的时候审批的宅基地,建的房屋。后来户口就又迁出农村了。那么来说如果当时户口上还有家里其他人,其他人的户口在农村的话,这个是不受任何影响的。如果是就你一个人,而且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农村,按照道理这个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村集体是可以收回的。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翻修房屋。

那么就是说房屋是你建设的,房屋的产权和物权是属于你的。这个与你户口在不在农村没有关系。因此如果基于你有宅基地,而且有老的房屋,那么就可以自行翻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的。我们这的村子里自己想把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扒了重修就自己决定修了,这个不需要办理手续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你的房屋被认定为危房,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需要进行改建、重建的。按照相关手续你需要到村里、乡镇甚至更上级别的政府去审批,办理相关的危房改造手续;办完这些手续之后,你就可以动工进行重建,而且这个手续完成之后,按照国家的政策对于乡村危房改造是有一定的补贴的;这个也会在你重建之时发放到你的手中,至于补贴的多寡,要根据各个地方财政的安排以及国家政策的最低限度来进行划分,各地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基本情况大概如此,理应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

中国近几年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变化更是翻天覆地,风儿悠悠所在的小山村80%农户已经盖起了小洋楼,虽然不少人家有些欠账,但房子不仅建起来了,装修也不比城里差多少。而且农村“三大革命”正在全面开展,村容村貌发生根本改变。也就是说,您的这种情况,换在风儿悠悠这边,会主动联系你,要么拆了,要么升级维修,必须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通过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描述是这样的:城镇居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取得农房所有权后,只能维持现状,不得进行改扩重建等,待农房已失去居住功能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所以维修不违背相关政策,重建不符合相关规定。

希望对您有帮助!也欢迎感兴趣的朋友关注提问,风儿悠悠尽可能满足您的提问。

根据题主提出的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1.若题主母亲还拥有农村户口,并且题主母亲还健在,则可以直接在宅基地上对房屋进行改建或者翻修,不用办理其他的手续。

2.若题主母亲已经将户口迁出,那么你的母亲已经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仅有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使用权,翻修、重建或扩建房屋,都是政策上不允许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被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

实践中,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因此,题主作为非农村户口,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我是农村从事土地工作的,对此问题我可以回答。一是,近年来全国在农村全面实施两权(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普查及发证工作,根据政策规定:对于户口长期不在村上、房屋年久失修且无人经营居住的暂不登记发证。但对其宅基地及房产所有权暂时没有收回的明确规定。二是问答中所说原宅基地及旧房初期是登记在你母亲名下,这可以说明你原旧房是颁发过的,因此你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和重建的。三是特别提示你要注意做到如下几点。1,因现在农村正在铺开新农村建设,各地对旧村改造力度较大,首先要向村委提出改建请示,尽量符合村上整体规划,切忌盲目随意,避灭造成建设投资浪费。2,开工前,要到当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始依据,以备施工及今后之需。四,针对其它讲的危房改造费用,是有硬性规定的,指的是农村户口家庭贫困、经济缺乏的贫困户、低保户、残疾家庭等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是所有人均能享受。所以针对你的情况户口不在农村就不需去考虑,避灭找人跑路费时间。

你这个问题全国很多,你是从农村把户口迁出吧?走的时候房屋是你母亲的户名。对不?因为现在房子多年没住,很破,很危险吧?你现在又想回来住,翻盖房子。这个问题你必须找村政府。和乡里管房地产的人员协商。虽然房子产权是你的。但是你不是当地的户口了。宅基地的使用国家有归定的。你应该也明白。你这个问题就得申请危房改造。我自己改造,但是你千万不可超国家归定的占地面积,或者旧房的面积。不管户口在不在,我原始是本地人。旧房是我的,我在外边没混好,就得回来住我的房,因房太破,太危险,申请改造吧?事都在人办!

我们这儿是这样的,在你的基地上不超建的情况下给村委打招呼,就可以翻新。但你不能超建,要是超出那就麻烦了,只耍让人举报了那你就亏大了,那土管部门就给你来劲了。只要不超出因你确权以前的基建,二,你也没变卖,三丶你的根是在农村延伸出去的十有九亲/。所以在我们这儿是可以翻新重建

1,国家新农村政策规定,户口迁出以后,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是集体的,所以不能继承。如果你母亲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你可以进行改建或者翻修,只要房子没有倒塌,你就要继承权,如果你母亲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你操作起来就比较麻烦,涉及到问题比较多,后面进行详细分析。

2,假设你母亲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事情比较复杂,如果你现在翻修房屋,政策上是不支持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等待拆迁,你会拥有使用权,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这个实施起来比较简单,但是也担心村民组投诉等,你要搞好当地的关系。因为你母亲还健在,操作起来应该比较方便。

3,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你可以找一个农村户口的亲人,把你母亲的宅基地转到他的名下,你再让他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赠与你,然后进行改建,这样可以适当的扩建,并且对房屋进行加固,保证房屋长久的使用功能。

4,遇到拆迁的话,照样可以取得补偿款。因为你有房屋的使用权,你可以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r如果宅基地是你原来在农村申请的,等房屋消亡后,集体收回。只要房屋不倒塌,你依然有使用权。\r

5,根据国家最新农村政策,你的户口迁出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确权给你。因为宅基地是村里人享有的福利,属于集体。\r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户口迁出了农村,势必会对自己有影响。宅基地属于集体,只要村民才能有宅基地,其他的人只享有使用权。\r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想翻修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

(自建老房子维修不用审批)

户口不在农村,证明你是非农人员。国家政策规定:非农户口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失修倒蹋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任何一个非农户口不允在倒蹋的宅基地上重新翻建房屋。如果,你老家还有父母的话可以以你的父母的名义申请建房,如果家里一个农业户口都没有,那你就便想推倒重建。

(文物保护要审批)

不过,你提问的是翻修房屋。翻修房屋应该是允许的自由的,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如果你的老房子是明清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那是要通过文物部门审批的,任何个人不准擅自拆毁、变买和维修。

在我的这里大多数非农人员都觉得老房子不维修就这样倒蹋太可惜,既然不允许建房修房屋倒是可以的,将来老年了回农村老家也有个住处。

(换土瓦改琉璃瓦)

[更多三农问答,敬请关注:老娘舅说事]

重建是不行的,没有户口就失去了宅基地继承权,虽然房产可以继承但,只能局部修理。在农村法律认可的集体是村民小组,不是行政村,如果村民都同意,可以修的。

户口不在农村,根本不可以翻修房屋,也就谈不上办手续。根据《继承法》和《土管法》的有关规定,城市户口的居民有权继承农村父母合法的房产,但由于城市户口不拥有农村的宅基地,也不允许在农村建房,祖上的合法房产继承后,仅仅限于居住、使用丶租借或出售,但不允许翻修丶重建或扩建,否则就是违法的。如果一定要翻修的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按程序去办理非转农手续,把户口重新迁回农村去。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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