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范内容
1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1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分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证证明。
2.0.12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3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4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附加等。
2.0.15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6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7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8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9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20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21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22合同价
发、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23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什么性质的标准
1.新《计价规范》形式、内容及规则等的变化
(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
新《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
新增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计价规范原来包括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新计价规范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两部分,其中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2)清单数量及所含要件的增加
原《计价规范》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而新《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五部分。
其中规费项目清单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税金项目清单包括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新《计价规范》规定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即由原来的“四个统一”变为“五个统一”。
(3)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
措施项目的变化
新规范中把原来措施项目中含有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去掉;把原有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四项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排水降水拆分为两项;新增“冬雨季施工”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两项。
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所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
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
(4)计价规则的补充
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
:
典型的是混凝土浇注的模板工程,可以计算工程量适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
不宜计算工程量的项目:
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典型的是大中型施工机械、临时设施等
,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
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新《计价规范》4.2及条文说明中指出“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计价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有的地方亦称拦标价、预算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3.工程量清单使用范围的扩展
原《计价规范》只强调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阶段的使用。新《计价规范》中把工程量清单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针对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
,在新《计价规范》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
、投标价
、合同价
、竣工结算价等不同概念。反映了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新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内容,且分别就“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编制清单应遵循的规则、清单计价活动的规则作了明确规定。
附录包括:附录A,建筑工程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C,安装工程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D,市政工程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中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1、在招投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将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程实体数量全部列出,为投标人提供拟建工程的基本内容、实体数量和质量要求等信息。这使所有投标人所掌握的信息相同,受到的待遇是客观、公正和公平的。
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所表述的内容,依据企业定额计算投标价格,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目前发布了几个版本
发布了三个版本:
(1)05清单计价规范。
(2)08清单计价规范。
(3)12清单计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