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外墙保温材料有哪些规定
6.7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6.7.1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
保温材料,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
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6.7.2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
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
级的保温材料:
2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3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
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6.7.3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
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B2级时,保温材
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6.7.4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6.7.5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
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2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6.7.6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
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6.7.7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规范第6.7
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
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0.50h;
2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
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6.7.8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
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按本规范第6.7节规定采用B1、
B2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它层不应小于5mm。
6.7.9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
火封堵材料封堵。
6.7.10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保温材料的
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不应低于B1级。采用
B1、B2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10mm。
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
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
6.7.11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
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
护措施。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
防火保护措施。
6.7.12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
可采用B1级材料。
现在国家规定用什么外墙保温材料
建筑使用的保温材料大家参照两个标准即可,第一个是JG144-2019标准,第二个是JG/T480-2019标准,这两个标准都是住建部下发的建工标准,不仅对材料进行了规范,也对各种施工细节进行了施工上的规范,指导意义非常强。在这两个标准中允许使用的材料只有聚苯板、挤塑板、硬泡聚氨酯、岩棉板或岩棉带。
以及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有规定:
1.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2.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新消规对住宅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及防火窗有哪些规定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1条规定,大中型以上商业建筑的外墙三层以上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宜大于40米;
每扇窗的面积不得小于1平方米,且净宽不应小于0.9米,净高不应小于1米,外侧有灭火救援专用标识。防火窗耐火的极限时间一般大约在1-5小时左右,不同的防火玻璃所承受的耐火极限不同;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尽管规范不强制要求设置避难层(间),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
对于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1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2内,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但此类建筑较高。
扩展资料
防火间距要求
1、住宅建筑属于民用建筑,民用建筑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规》3.4、3.5的相关要求。
2、民用建筑以及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应满足《建规》5.2的相关要求。
3、除高层民用建筑外,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当建筑物的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2500m2时,可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规》第5.2.2条的规定。(5.2.4)
4、住宅建筑单元与单元之间的凹槽,门窗洞口的防火间距(L),一般不小于6m,如下图所示:(当不满足要求时,可以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现在高层建筑外墙保温防火等级要求是多少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