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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能不能翻建农房(非农业户口怎样可以翻建老宅)

时间:2023-10-02 作者:圣华 55 55


农村一些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还可以建房吗

有一个重庆2015年的咨询案例,大家可以参考:

有人咨询:我们一家人现在户口都属于城镇户口,但是在我们农村老家还有一套土房子(但全家人因工作原因户口早已不在农村老家了),而且我也有农村老家土房子的房产证。但是我现在打算将把原农村老家的土房子推倒后在其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扩建房子,请问可以修或扩建吗?如果修建的话是否违法或违规?对于这种情况目前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或相关政策?

当地规划局的回复是:一、根据《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村民住宅,是指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申请并经依法批准,使用经批准的宅基地新建、改建、扩建的自用住宅。因你全家人因工作原因户口已不在农村,属于非农户口,在农村申请翻新改建身份资格不合,不适用于本办法。二、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屋解危改造规划管理办法》,只有本市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危险房屋使用本办法,因你户土地为集体土地,不适用于本办法。

不过,2020年政策有了一些变化。

之前政策规定,城市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对其宅基地没有使用权。只对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有继承权,可以随意居住。简单地理解,当农村户口的父母去世之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屋,可以随便住。但对房屋下面的地,没有使用权,也不能重新修改房子。若房子塌了,那也只能塌了。若将来完全塌了,不能居住,那这房屋下的地跟城市户口的子女就没一丁点关系了,城市户口子女在农村也就没有所谓的“家”了。

2020年,政策对此进行了修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可以明确地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凭着父母留下的房子继承农村宅基地。也就是说,城市户口的子女对农村户口父母的宅基地,拥有使用权。但需要注意“房地一体”的原则,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和房下面的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跟着房屋走的,倘若没房屋了,那就没宅基地的使用权了。有农房的时候,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继承法》的“房地一体”,跟着一起继承。没有农房的时候,“房地一体”的原则无法成立,那宅基地就不能被继承了。既然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应该是,是否可以翻建房屋?对此,有两种解读。

1、既然拥有使用权,那就可以翻建房屋。

有一些律师和网友的解读是,既然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就可以翻建房屋。理由有两点,一是根据宅基地使用权,所谓使用权,不就是可以拥有和使用的权利吗?既然如此,已经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就可以盖个人住宅,一点毛病都没。二是新政策解读,在他们看来,如果不可以翻建房屋,那跟之前不能继承宅基地还有啥区别?发布新规定又有什么意义?既然已经发布,那多半也是可以的!

因此,有些律师和网友持有的看法就是,可以翻建房屋了。

2、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翻建房屋。

有一些律师和网友认为,城市户口的子女仍然没有翻建房屋的权利,依然不可以重新盖新房子!为什么呢?主要理由也可以分为两个,其一,根据现在政策规定,当房子坍塌无法居住之后,城市户口的子女就没有了宅基地使用权,所以不能翻建房屋。其二,拥有宅地基的占用和使用权,是农村户口人所拥有的一项福利。当农村户口的子女变成城市人口,享受城市居民所拥有的福利时,也会相应地失去农村户口享受的福利。所以城市人口的子女,在父母去世之后,不可修建房屋。

要不然,一起享受两边福利,那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有失公平。而我也是相对认同这种说法,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可以翻建房屋的。

当然了,为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在父母在世的时候,以父母的名义翻建房屋,将其盖得牢固一些。如此,就算将来有什么万一或是政策波动,至少,房子是自己的。回到农村,还是有地方可以住。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想翻修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又想翻修房屋。那就是之前你的户口还是在农村的,户口在农村的时候审批的宅基地,建的房屋。后来户口就又迁出农村了。那么来说如果当时户口上还有家里其他人,其他人的户口在农村的话,这个是不受任何影响的。如果是就你一个人,而且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农村,按照道理这个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村集体是可以收回的。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翻修房屋。

那么就是说房屋是你建设的,房屋的产权和物权是属于你的。这个与你户口在不在农村没有关系。因此如果基于你有宅基地,而且有老的房屋,那么就可以自行翻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的。我们这的村子里自己想把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扒了重修就自己决定修了,这个不需要办理手续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你的房屋被认定为危房,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需要进行改建、重建的。按照相关手续你需要到村里、乡镇甚至更上级别的政府去审批,办理相关的危房改造手续;办完这些手续之后,你就可以动工进行重建,而且这个手续完成之后,按照国家的政策对于乡村危房改造是有一定的补贴的;这个也会在你重建之时发放到你的手中,至于补贴的多寡,要根据各个地方财政的安排以及国家政策的最低限度来进行划分,各地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基本情况大概如此,理应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

中国近几年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变化更是翻天覆地,风儿悠悠所在的小山村80%农户已经盖起了小洋楼,虽然不少人家有些欠账,但房子不仅建起来了,装修也不比城里差多少。而且农村“三大革命”正在全面开展,村容村貌发生根本改变。也就是说,您的这种情况,换在风儿悠悠这边,会主动联系你,要么拆了,要么升级维修,必须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通过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描述是这样的:城镇居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取得农房所有权后,只能维持现状,不得进行改扩重建等,待农房已失去居住功能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所以维修不违背相关政策,重建不符合相关规定。

希望对您有帮助!也欢迎感兴趣的朋友关注提问,风儿悠悠尽可能满足您的提问。

根据题主提出的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1.若题主母亲还拥有农村户口,并且题主母亲还健在,则可以直接在宅基地上对房屋进行改建或者翻修,不用办理其他的手续。

2.若题主母亲已经将户口迁出,那么你的母亲已经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仅有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使用权,翻修、重建或扩建房屋,都是政策上不允许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被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

实践中,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因此,题主作为非农村户口,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我是农村从事土地工作的,对此问题我可以回答。一是,近年来全国在农村全面实施两权(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普查及发证工作,根据政策规定:对于户口长期不在村上、房屋年久失修且无人经营居住的暂不登记发证。但对其宅基地及房产所有权暂时没有收回的明确规定。二是问答中所说原宅基地及旧房初期是登记在你母亲名下,这可以说明你原旧房是颁发过的,因此你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和重建的。三是特别提示你要注意做到如下几点。1,因现在农村正在铺开新农村建设,各地对旧村改造力度较大,首先要向村委提出改建请示,尽量符合村上整体规划,切忌盲目随意,避灭造成建设投资浪费。2,开工前,要到当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始依据,以备施工及今后之需。四,针对其它讲的危房改造费用,是有硬性规定的,指的是农村户口家庭贫困、经济缺乏的贫困户、低保户、残疾家庭等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是所有人均能享受。所以针对你的情况户口不在农村就不需去考虑,避灭找人跑路费时间。

你这个问题全国很多,你是从农村把户口迁出吧?走的时候房屋是你母亲的户名。对不?因为现在房子多年没住,很破,很危险吧?你现在又想回来住,翻盖房子。这个问题你必须找村政府。和乡里管房地产的人员协商。虽然房子产权是你的。但是你不是当地的户口了。宅基地的使用国家有归定的。你应该也明白。你这个问题就得申请危房改造。我自己改造,但是你千万不可超国家归定的占地面积,或者旧房的面积。不管户口在不在,我原始是本地人。旧房是我的,我在外边没混好,就得回来住我的房,因房太破,太危险,申请改造吧?事都在人办!

我们这儿是这样的,在你的基地上不超建的情况下给村委打招呼,就可以翻新。但你不能超建,要是超出那就麻烦了,只耍让人举报了那你就亏大了,那土管部门就给你来劲了。只要不超出因你确权以前的基建,二,你也没变卖,三丶你的根是在农村延伸出去的十有九亲/。所以在我们这儿是可以翻新重建

1,国家新农村政策规定,户口迁出以后,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是集体的,所以不能继承。如果你母亲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你可以进行改建或者翻修,只要房子没有倒塌,你就要继承权,如果你母亲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你操作起来就比较麻烦,涉及到问题比较多,后面进行详细分析。

2,假设你母亲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事情比较复杂,如果你现在翻修房屋,政策上是不支持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等待拆迁,你会拥有使用权,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这个实施起来比较简单,但是也担心村民组投诉等,你要搞好当地的关系。因为你母亲还健在,操作起来应该比较方便。

3,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你可以找一个农村户口的亲人,把你母亲的宅基地转到他的名下,你再让他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赠与你,然后进行改建,这样可以适当的扩建,并且对房屋进行加固,保证房屋长久的使用功能。

4,遇到拆迁的话,照样可以取得补偿款。因为你有房屋的使用权,你可以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r如果宅基地是你原来在农村申请的,等房屋消亡后,集体收回。只要房屋不倒塌,你依然有使用权。\r

5,根据国家最新农村政策,你的户口迁出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确权给你。因为宅基地是村里人享有的福利,属于集体。\r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户口迁出了农村,势必会对自己有影响。宅基地属于集体,只要村民才能有宅基地,其他的人只享有使用权。\r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想翻修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

(自建老房子维修不用审批)

户口不在农村,证明你是非农人员。国家政策规定:非农户口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失修倒蹋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任何一个非农户口不允在倒蹋的宅基地上重新翻建房屋。如果,你老家还有父母的话可以以你的父母的名义申请建房,如果家里一个农业户口都没有,那你就便想推倒重建。

(文物保护要审批)

不过,你提问的是翻修房屋。翻修房屋应该是允许的自由的,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如果你的老房子是明清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那是要通过文物部门审批的,任何个人不准擅自拆毁、变买和维修。

在我的这里大多数非农人员都觉得老房子不维修就这样倒蹋太可惜,既然不允许建房修房屋倒是可以的,将来老年了回农村老家也有个住处。

(换土瓦改琉璃瓦)

[更多三农问答,敬请关注:老娘舅说事]

重建是不行的,没有户口就失去了宅基地继承权,虽然房产可以继承但,只能局部修理。在农村法律认可的集体是村民小组,不是行政村,如果村民都同意,可以修的。

户口不在农村,根本不可以翻修房屋,也就谈不上办手续。根据《继承法》和《土管法》的有关规定,城市户口的居民有权继承农村父母合法的房产,但由于城市户口不拥有农村的宅基地,也不允许在农村建房,祖上的合法房产继承后,仅仅限于居住、使用丶租借或出售,但不允许翻修丶重建或扩建,否则就是违法的。如果一定要翻修的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按程序去办理非转农手续,把户口重新迁回农村去。

非农业户口怎样可以翻建老宅

农村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孩子年轻的时候或者是考学,或者是当兵、参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由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但父母依然还是在农村生活。等父母百年之后,这农村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当然是由其子女依法继承。这一点上,是不管子女的户口性质的,子女户口是农业户口也好,是非农业户口也好,都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但如果是非农业子女想将继承的房屋重新翻建养老,那现行的政策就不允许了。农村父母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可以作为遗产由房屋主人的子女继承房屋的使用权和使用权。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虽然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可以继承,但房屋是依附于宅基地而存在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公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是村集体免费提供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使用。所以,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无偿所有权,这一点非常明确,想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你就得是本村村民,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行。

作为非农业户口,早些年将户口迁出农村,就已经失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所以就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既然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这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而然又间接的被继承者所拥有。但这种使用权是随着房屋的存在才拥有的,当房屋无法住人或者是自然倒塌之后,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然后重新分配给需要建房的村民。

而想要使自己的使用权期限长久一些,那就要保证房屋可以住人。但政策规定,非农业户口的房屋继承者不允许对所继承的农村房屋进行翻建,不过可以修缮。所以,你想利用继承的父母的农村房屋回农村老家养老,首先就要修缮一下房屋,保证房屋使用年限,以达到回农村养老居住的目的。

翻建房屋,是指将原来的老房子拆掉重建。而房屋修缮则是在房屋基础不动的情况下,对房屋原有的部分设施进行维修,以达到房屋稳固的目的。比如说换换门窗、换换屋顶等等都算是修缮。只要你房屋不加高,不影响邻居采光,别人是不会干涉的。有的人,退休以后先将门窗换成铝合金的,过些日子再修补下山墙,这一步步下来,原来的老房子基本上也整了个遍。

房子整修以后,就可以安心在里面居住养老了,而且也没有重新翻盖,并没有违反政策规定。这样,也挺好的,你说是不是呢?

非农业户口当然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只是不能重新翻盖了,这一点是很明确的,毋庸置疑。如今很多人可能还在农村居住,但是户口都已经变成了城市户口,就是因为当初由于考学或者工作的原因,把户口迁去了外地,这种情况下,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会有限制。

首先,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可以有权使用宅基地,如果户口不在农村,就不应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农村的宅基地虽然他无权拥有,但是宅基地上的农房是人家爹妈盖的,父母不在了,这部分财产就可以由子女来继承,无关乎户口性质。

这样一来也就是说即使户口不在农村,父母不在了,或者爷爷奶奶留下来的农房都有权利继承。只不过继承可以,使用也可以,但是不能重新建盖,用官方的学术语言来解释,正常的农村户口对宅基地拥有永久使用权,而城市户口继承得来的农房,对宅基地只有长期使用权。何为“长期”何为“永久”呢?

永久就是说不管房子倒不倒,是要修还是要重新建都可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一直在你的手里。而长期就不一样了,长期到了一定程度可能就变成近期了,当农房存续期间使用权归你,一旦农房倒塌,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将要被收回。所以按照规定来看,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房,但是不能推倒重建。

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咱们还是要讲点人情味的,通常情况下,只要你是本村人,哪怕把户口迁走了,继承父母的农房之后,有个小修小补的村里都不会过于干涉,修建之前打个招呼就可以了,毕竟在大家的感觉里,这是人家父母的农房,也就是人家的农房,人家想修补还是想重建,外人不宜管的太多。

笔者正在乡镇基层从事村建国土工作,发现网上回复的内容错误较多,为以正视听、尽可能让类似的网友少走弯路,特作以下答复。

一、农业户口、非农户口都能继承父母的农房,但需符合继承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法定程序。

(一)继承条件: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包括房屋)都可以按规定进行继承。针对农村农房继承的问题,用大白话来说就是: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子女就可部分或全部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但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因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由于提问中表述的子女为非农户口,其父母的房屋在父母均在世时,无法通过分房分户、赠送等方式将产权过户到子女户头上,只能在符合继承条件时通过继承过户。

(二)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继承人根据该遗嘱进行继承。法定继承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对象及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从实际来看,农村大多是第二种情况。实际操作中,父母只有一方死亡,在继承房屋时应先是在世的另一方继承其应继承部分,然后再轮到子女继承剩余部分。当然,父母的另一方放弃继承权,另当别论。

(二)相关程序:主要有产权调查、办理继承权公证、重新办理房屋产权等主要程序。

(1)产权调查,由当地国土所对农房产权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主要核实房屋的坐落、层高、面积与产权登记证上的情况是否相符。若房屋实际情况与产权登记差异太大,如明显加层等就不符合房产继承过户的申请条件。

(2)当地公正处公证。涉及多个继承人的,需到同一公正处进行公正。

(3)重新办理房屋产权。完成公正后,及时向当地国土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按规定程序完成继承过户手续。

二、因是非农户口,继承的房屋可维修修缮后用于养老。

由于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非农人员继承的农房不能进行翻修和改扩建,但进行修复修缮是可以的。只要房屋不灭失,产权就依然存在,养老居住自然没有大问题。如果不修缮保护好现在房屋,造成房屋灭失了,村社要收回宅基地,且不能申请。所以保住目前的房屋,才能谈得上以后利用或养老的问题。

无意间看到这个问题,本不想回答,我看了一下大家说法,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因为你们没有说到点子上。

这里题主说的非农户我认为是农村的非农户,也就是户口在农村,并没有落户城市的非农户。如果落户城市的那么就如大家所说,有继承权,无翻盖权,当然依据情况而定。

但如果是户口没有落户城市的非农户是另一种情况。因为2018年实行农村土地确权与农村户口变更,即原来拥有土地的非农户按原来确权,户口只要在农村无论非农还是农户都统一称作农村居民户口。即农村户口再没有非农户,只要户口在农村就是农村居民户口。所以一切权利都按农村户口权利执行。

如若不然,那么原农村非农户算什么?是城市户口还是无户口?说原非农户不可翻盖房屋或不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纯属胡说。他们的房子倒塌怎么办?还需要本村人和集体同意,可有

法律依据:?所以原非农户如不清楚可以去镇县上去打听,可能个别地区会有不合理地方。但在农村不管什么权利是无需经过村里村民和集体同意,他们没有权利,这是肯定的。你就是农村户口,你就是农村人,在农村居住无需领别人的情,这是你的权利。

我是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重新翻盖房子养老,可以吗?

关于非农业户口继承父母农村房子的问题,如今的中国人对这个政策已经了如指掌,不用多说,今天只想和大家讨论在农村盖房子的问题。人这一辈子,对普通人来说,无论是什么户口,盖一栋房子就要扒一层皮,也许要花掉一辈子的积蓄。现在是经济社会,什么都要讲究价值,如果白白扔掉一辈子的积蓄,就是政策让你随便建房,也不能去拿钱去砸鸭子脑袋吧?

现在要想建房,必须首先考虑长远的价值问题。如今的农村,但凡有点能力的人,大部分都进城买房,农村人口已经越来越少。随着这一代老年人的故去,农村人口还会更少。按照这种发展趋势,迟早就要走村庄合并的路子。面临这样一种形势,如果花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到这里投资建房是划不来的。

现在农村许多地方,没有商店,没有学校,没有理发店,连个洗浴的地方都没有,有个小毛病打个点滴都要走几里路。买点日用品除了赶集,就要到几里外的乡镇去买。这种环境,年轻人都不愿意居住,还能到这里养老吗?人到老了,就算你有钱,可总不如有个方便更好。

当然,如果是你的家乡是自然环境保护区,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村里各项事业非常繁荣,有钱到这样的地方投资建个房子养老,又有退休金,又有田园生活,真的是不错的选择。

农村父辈的老房,属于私人财产,趁父母健在尽早翻建,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仍然存在,别人是不会侵占的,想想办法也是可以翻建的,这样的实例也是很多。

在很多人看来,继承父母的家业是天经地义的,所以现在一些已经将户口迁到城里的人,也是想着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那么能不能继承呢,要是继承了房子能不能翻盖养老呢?

我是非农业户口,我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重新翻盖房子养老,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不管是不是非农户口,对于农村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其实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为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都是花钱盖起来的,自然是可以让儿女继承的,这个跟户口的性质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当然如果想将房子翻盖的话,就跟户口的性质有关系了,因为想翻盖农村的房子的话,那只能够是农村户口的才行的。因为想翻盖的话就需要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农户口是无法得到宅基地的,只有农村户口的话才能够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子,从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将宅基地也变更到自己的名下的。

如果是非农户口继承的农村房子,想翻盖是不行的,规定就是不允许的。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话,继承的农村房子不能够修缮跟重盖,这些都是明文规定了的。

当然在实行操作中,还是人性化的,虽然不能够拆掉重盖,但是修缮一下还是可以的。就比如说老农村里有就有就是非农户口继承父母的房子,只不过经常回去住,跟村里面的村干部关系也比较好,所以家里的房子有点旧了,于是就是花钱进行在大修缮,也是没有人来阻止的。毕竟只要不是拆掉重盖,影响也不是太大,还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农村也是人情社会的,一些面子还是需要给的。

当然也仅限于房子的修缮而已,想翻盖还是不可能的,如今农民想拆掉老房重盖都需要审批,想自己偷偷翻盖自然就是不可能了,那样就会成为违规建筑了,是会被处罚的,大家可不要这样做了。

总之,非农户口是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的,未来是可以一直在农村居住的,不过房子却是不能够翻盖的,只能够保持原样的,这点大家是需要注意的。

这个基本不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还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这个或多或少存在争议。从国土部的相关文件来看,其还是倾向可以继承宅基地。但是有一点基本没有争议,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过世,其所拥有的房产则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所以,虽然你是非农业户口,但这个不影响你继承农村的房产。现行法律及政策禁止城镇人口购买农村宅基地及房产,通过继承获得农村房产是唯一的合法途径。

但是,因为宅基地的特殊性。通过继承所来的房产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所以,想要重新翻盖房产以后养老,这样的想法在现行政策及法律下很难实现。

继承和你什么户口没有关系,因为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你就是外国户口,你爸妈是中国人,你都有继承权,除了你以外谁也没有权利和你竞争,这也是咱们的传统,但是也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村也有很多在县城上班的,都是公务员,家里的老房子他们依然继承,谁也不敢胡说八道,他们在村里虽然没有土地,但是他是村里人,就该他继承,房子就是他的,没有任何人有意义,这是合法的,这种传统我们一直遵循着。

至于你是什么户口不重要,关键你是本村人,从情理上你也是合法继承人,我们老家一般是老宅子都有小儿子继承,这是传统,大家都能接受,即使你在外面当官,家里依然有你的宅基地,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政协副主席毛致用,退休后回到老家,家里一直都有他的房子,即使不在家房子还是他的,全国都是这样。

还有人说他根本不是农民了,为什么村里还有他的房子,因为这是父母留下来的,就该他继承,我们村还有在郑州几十年的,从来没有回过家,但是家里面依然有他的老宅子,谁也不能动,这是人家父母留下的,就该人家继承。

农村就这样,宅基地一直往下传,子子孙孙,不管你是农民还是领导,家里面会一直有你的家,你的房子,这就是继承,和祖传之说。

父母的房子你可以随意处置,你可以继续使用,你也可以出售,这个没有人能管得了你,这是你的权利,我们村就有这种情况,有的不想回来了就卖了,还有的送给弟弟家的孩子了,提前都是说好的,回家让住,一般卖的比较少,都是送给自家人,毕竟早晚还得回家,有个落脚的地方,如果买了真不让你住,那是很麻烦的。

所以父母的房子你有权使用,你可以出售,可以翻新继续住,这个要看你自己了,不要纠结什么户口,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他儿子,就该你继承。

目前这个问题争议性比较大,本人也阅读了这方面大量不同作者文章,对于农村上的房屋继承有自己的看法。

根据我国继成法上规定,被继承的范围首先被继承物是私有财产,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财产,理所当然被子女继承是无可争议的事情,这里家里人不管是农业和非农业已经不在受限制。

但争议性比较大的是房屋下边的宅基地,由于继承法中只提到私有财产才有继承权,导至了好多文章和议论中提到被继承的房屋不准修理,不准翻建的错误误导,为什么这是错误的引导,因为房屋本身就属于私有财产,作为私有财产物权法中已规定所有权人有使用权、处置权,既然儿女已继承了房屋所有权,请问一下各位被继承的房屋怎么不能翻修、翻建呢?不准继成人翻修翻建已剥夺了继成人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权益,已属于违法行为。

在农村有的老房子已经用了好几代人了,已经是危险房了,不翻修、不翻建万一对生命财产造成恶果又有谁来负责,为什么非要等到被继成的房子倒塌了才收回,收回不管有偿还是无偿,被继承的房子宅基地都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中所规定的土地回收政策。

作为农村房屋的继成人好多人已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别忘了这些了继成人原是集体经济组成员,也是本村村民,没有道理无有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没错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但继承的人翻盖和翻建只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并没有触放土地所有权人权利,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目前农村宅基地继承争议最关健问题是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中没有详细介绍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但目前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二合一为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在继承法中是可以继承的。

所以只要楼主所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证件齐全,是可依法翻修翻建的。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

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有两个基本原则:

1、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享受。

2、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

我们国家对土地和房屋实行的是两个管理模式,宅基地是对农民的一种无偿福利,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农民个人财产,个人财产肯定可以继承。

非农业户口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城镇户口子女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能否进行重新翻盖,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看“是否继承了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刚才说了,宅基地是国家无偿给农民的一种福利,享受这份福利的前提就是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屋,是否也意味着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重新翻盖呢?

从政策上来说,城镇户籍子女不是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卖给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家庭,如果不愿出售,那么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按照最新的政策,2020年10月由自然资源部等八部对“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做了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说实话,我对这个明确答复的理解是“不明确”和“含糊”。

为什么这样说呢?

原来的政策是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同时也就实际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限制的,是“不能进行翻新、重建,带处于不可居住时由村集体收回。”

而现在是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原来是“地随房走”原则下“有限制的使用权”,现在直接是“宅基地所有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这两个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单纯从短短三十二字的答复理解,既然明确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那么肯定就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但这个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因为政策没有进行过多的解释。但我个人认为,应该还是不能进行重新翻盖。

理由

一、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其享有的前提原则必须是村集体成员身份。

理由

二、比照承包地确权的政策,2010年7月以前以及迁入设区市的城镇户籍不能进行土地确权,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应该同理。

理由

三、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现在城乡的比例已经超过了50%,但在改革开放或者在2000年以前,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为农民。如果城镇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重新翻盖,那么结果就是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就是私有化下的“老宅”,可以祖祖辈辈传下去,这显然不符合承包地、宅基地的分配原则。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因为水平有限,理解可以存在偏差。

总之,我个人认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但不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邻居三叔原来是在我们当地一矿山单位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全家农转非,户口迁到了单位,成了非农户口。那时候,虽说还是住在农村,从表面上看没啥差别,可人家三叔家的几个孩子毕业以后,作为“待业青年”,上级有关部门立马给安排了工作,到了城里的工厂上班去了。后来,三叔的单位也在市区统一盖起了家属楼,三叔全家就是那时候搬到城里居住的。

这不,这几年三叔退休了。退休后的三叔往家走的频率也多了,闲下来的三叔“捡了”村头一块无人摆弄的耕地,他隔三差五地骑电动车回家。后来他便萌发出将老家的房屋翻新一下,回农村老家居住的想法。

三叔这人,想到哪就立马行动。和街坊邻居一说,老街坊邻居也都十分赞成,毕竟都是一个村的老伙计,回家住也是理所当然。说干就干,三叔从建材市场买了材料,联系了一个小建筑队,这不,将原来的老房子扒掉,准备在原址上翻盖新房。

可前些日子,村里派人前来通知,这房屋不能翻建,要建筑工人立马停工。说是前两天的时候,镇上的包村干部到村里来走访的时候,看到三叔家在“翻新房屋”,一打听,得知三叔是退休后准备将房屋翻新后回家居住,这位包村干部说这种情况下,三叔回村翻建房屋是不合法的。所以,必须勒令停止施工。

房子盖到一半儿,总不能任其停下来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三叔决定去镇上找这位包村干部了解清楚。于是,三叔又骑上他的电动车到了镇上,找到了这位负责我们村的包村干部。得知三叔的来意后,这位包村干部给三叔详细解释了像三叔这种情况不可以翻盖原来农村住房的相关规定。

听了包村干部的解释以后,三叔这才明白了,原来自己将户口迁出农村的那一刻起,自己从法律角度上讲,就已经不是村里的一员。虽说村人们并不这样认为,但从法律层面上讲,的确如此。所以,农村原来的房屋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继续居住,也可以卖掉。但房屋下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虽说当时三叔全家户口迁走了,但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宅基地使用权依旧归三叔所有。只是,房屋只能翻修,不能翻盖。因为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申请翻建房屋,已经将户口迁出村里的三叔已经没有了重新翻建房屋的资格。

但盖到一半儿的房屋这么放着也不是个事儿。好在四叔家的小儿子刚结婚,也没打算在村里居住,在城里买了楼房。毕竟是自己的大伯家的事情嘛,于是,将原来房屋过户给了侄子,又以侄子的名义翻盖房屋,补办好这些手续后,三叔家的房屋才算是合规合法地盖了起来。不过,到现在四叔家的弟弟每次见了三叔的面儿,还要调侃,“大爷,从法律角度上讲,你现在可是住的我的房屋哦。”三叔一笑,说,“浑小子,算是三叔借住你的房屋吧,三叔求得只是在自己老家养老送终,到时候这房屋还不全是你们的啊。”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显然这个问题,在农村还是非常现实的一个问题。

如果只是一个人是非农户口,家里的老婆还是农村户口,家里还有田地,肯定是可以在老宅的基础上建房的。如果全家都是非农户口,家里除宅基地以外,无任何的山、田、土,那么这种情况在农村,就是不被允许的。

我大姑父,就他一人是非农村户口,我姑妈、老表及老婆、儿子都是农村户口。他们家有祖宅、有山地、也有农田,早几年我姑父退休后,城里的房子留给了儿子,在原有的老宅上又建了栋新房,以前荒废的土地也重新开垦了出来,现在都挺好的,也没有人说他们不应该建房。

我隔壁家邻居爷爷家,一家从很早就外迁出去去煤矿上班了,家里一家人都是非农户口。早几年回来,想在老宅上建新宅,结果去村里咨询时,就不被允许。现在他都后悔死将自己全家的户口迁出去了,自己想落叶归根的想法,基本上是泡汤了。

总之,我认为这个问题也是需要看情况的,只要自己家庭成员还有农村户口的,在老宅上建房是没有人反对的。如果全家都是非农户口,那么在老宅上建房,政策上法规上都是不被允许的。

很多农转非的居民回农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新房子,在翻建过程中遇上村委会工作人员前来阻止,硬是想不通,农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有什么错吗?又不是拆别人的,凭什么不准修呀?看完下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知道原因了。

回答:即使是自己的原有宅基地,农转非后是不能回村翻建房屋的。为什么呢?阿洪给大家分享一下相关政策知识。

很多人分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关系,宅基地和房子是两码事,但又紧密相联。《财产继承法》规定,房子是私人财产,所有权属于个人。《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宅基地跟房子是联系在一起的,地随房走,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权自然回归村集体。所以,将房子拆出后,意味着宅基地所有权回归村集体,想重建房屋必须依法申请宅基地,只有符合条件的农民才能获得批准修建。

农转非的人员身份发生变化,从农村迁到城市,就变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农转非人员可以居住农村房子,原因是房子所有权归个人,房子所有权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将房子拆走,还可以将房子合法转让。一但拆出房子宅基地所有权就归村集体了,任何人修建房屋都需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才能合法修建。所以,农转非人员回村是无法申请宅基地的。

1、父母户口在农村的,可以用父母户头申请拆旧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将就老房子居住,可以不破坏老房子主体结构情况下将房屋装修来居住。

2、一但把房子推倒,农村又无家人的情况下,只能将宅基地合法转让给别人修了,不转让变成耕地自己耕种也是可以的,在土地承包期内,耕地不会被收回。

你说的情况在如今的农村比较普遍,也是当下热议的话题。概括一下就是:

首先,我想问的是:这样的房子,原主人维修、翻建、扩建了,县里、乡里、村里和村民说什么了吗?!阻止了吗?!拆了吗?!答案是:肯定没有。既然没有,我们为什么老去假设它、议论它,扰乱人心呢?!

所以说,个人认为:如今,只要是依法、合法获得的财产,法律都会保护,都要保护。如果不是这样,社会不是乱套了吗?!

农民在农村的房子有特殊性,特殊的不是房子,而是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分配给农民使用。属于只有农民才可以享有的一种福利。既然是只有农民才可以享有,那么,不是农民了,继续使用宅基地肯定要有个说法。现行的政策是:

第一,宅基地不收回。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说的。言外之意就是:农民进城落户了,只要老家的房子还在,宅基地就不收回。实际上,这种情况也无法收回。但是,前提是在宅基地上必须有房子,而且房子和宅基地必须是依法获得。没有房子的宅基地肯定要收回;违法的房子和宅基地,即使不进城落户也得有个说法。

第二,房子可以出租、入股、抵押、转让。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体的,宅基地可以随房子一起出租、转让。但是,请记住:宅基地不可以单独出租、转让,只能随房子一起。

第三,房子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也就是村子里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人。否则,房子转让办不了过户手续。这条规定也是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四,房子只能由符合条件的人继承。也就是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人。否则无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这条规定同样也是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五,房子不能翻建。等到房子倒塌灭失以后,宅基地由村里收回。这条是当下争议最多的。

以上是现行的政策规定。个人感觉:上述规定存在不合理、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宅基地确权,修改《土地法》、《物权法》,制定《宅基地管理条例》。同时,提出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个人感觉,新政策出台后,农民进城落户,对留在老家房子占用的宅基地,最大的可能是——收费。但是,收不收费、收多少费、收上来的费做什么用等等这些问题,由村子里通过民主议事程序决定。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很多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农村住宅拆翻改建审批有关规定,就在本地区,政策允许已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农村合法的住宅房屋可以审批拆后重建。

但是也并不是所有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农村住宅房屋都能拆后重建,总的来说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一、依法已完成继承手续,合法继承的农村住宅房屋;

二、原在农村经依法批准建造的农村住宅房屋;

三、以其他合法方式比如通过依法买卖、合法转让的农村住宅房屋;

四,有合法权证且没有相邻权纠纷的农村住宅房屋。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农户籍人员因房屋破旧或影响村容村貌、公共安全等原因的,可以依照程序规定,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宅基地实施拆后重建。

非农户口人员拆后重建的方式为原拆原建或缩建。原拆原建即利用原有宅基地,不改变不突破原有合法建筑四至、高度、层数或建筑面积。

另外,非农户口人员申请宅基地建房面积是有限额规定的,原有宅基地确权面积大于现有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现有规定面积审批。原有宅基地确权面积小于现有规定面积的,按原确定的面积审批。

由此可以看出,非农户籍人员原在农村的合法房屋可以拆后重建,拆后重建的方式仅适用于原拆原建。不过,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实施农房激活计划地区,在实行自愿有偿退出外、也有探索试行对异地重建或扩大建筑面积的,实行一次性或有偿使用等办法。

这里的非农户是指农村的原农转非人员吧。这个问题可能是很多非农户的困扰吧。

非农户我想大家并不陌生,他们的户口一直以来都是不明晰的,但从2018年土地确权后,首先有一件事明确了,那就是非农户口被定位农村居民户口。所以在户口上农村没有非农户与农户的区别。对于农村的一些国家政策尚不明朗,也使一些农转非人员模棱两可。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政策。第一个就是多年前(具体时间想不清楚),农村房屋不允许在集体外部买卖,只允许在集体内部转让买卖,这个集体是指村集体。这一政策对于非农户是不明晰的,但买卖了如果成为事实,还是以合同为依据。第二个就是确权后不允许翻建,无论农户非农户。以前翻建的就翻建了,主要以审批手续为依据。

所以我们应该明确只要是农村户口,不允许翻建房屋。当然特殊情况要经过审批。有人会问那么房屋损坏怎么办?这里我们混淆了翻建与修缮的区别。翻建是指改变房屋尺寸,改变房屋结构,比如扩建房屋地基,把瓦房改成捣制房,把一层改两层等。修缮是都不改变,只是局部维修,只要符合要求即可。

因为各地区有各地区的规划,所以以上这些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果修建住房意愿请到村委会或上一级镇政府问清楚,要有合法的审批手续。至于村民同意,村里默认就可,这种说法有些扯了,再说你相信吗?

很多70后和80后的人应该都知道。在以前农村种粮食是需要交公粮,在以前交公粮,是按人口计算,很多人为了躲避高额的公粮,选择把户口迁移到城里去。当时还花了不少钱呢。在零几年的时候国家把公粮取消了,对农民来说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因为在以前一个人口要交很多公粮,有的人看到不交公粮就想着把户口该回农村,缺遇到了麻烦,无法该回农村了。虽然该不回来,农村还是有以前的老房子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在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农村翻建房屋?

有的人没弄清楚也弄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关系,宅基地和房子是两码事,但又紧密相连,财产继承法规定房子是私人财产,所有权属于个人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宅基地跟房子是联系在一起的,地随房走,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权自然回归村集体,所以将房子拆除后,意味着宅基地所有权回归村集体向重建房屋必须依法申请宅基地。

只有符合条件的村民才有条件不得批准修建。

农转非农户人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农转非的人员身份发生变化,从农事就变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体,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是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而农转非农村人员房子,是无法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集体所有权,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走,还可以将房子合法转让,一旦宅基地所有权就归村集体了,任何屋都需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才能建,所以农转非人员回村是无法实现的。

符合条件的非农村人员可以升级装修的房子。

父母户口在农村的用户可以拆旧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将居住,不破坏老房子主体结构房屋进行翻新装修来居住,但是如果你把房子推倒再来新建进行装修,这样是不可以的,一旦你把房子推倒,你就失去了房子的使用权,你可以将房子出租,转让,但是不能出卖,抵押,只能将宅基地合法转让给别人,转让变成耕地,自己耕种也是可以的,承包期内耕地不会被收回。

(我是种太阳哥一起讨论分享农村生活。)

非农户口合法继承老家的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不能扩建、翻建,等房屋倒塌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其宅基地,分配给村里其他村民使用,但是如果房屋不倒,宅基地不能收回,这是规定。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是只有农民才能够享有的一项政策,也只有本村集体的农民,才有权利无偿使用本村集体的宅基地。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就已经不属于这个村集体的人了,那么这个村集体的宅基地你就不能再使用了。但是,在你还是这个村集体一员的时候,你自己建设的房屋还是你的,不管户口迁往何处,只有你才有权利处置你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而房屋又和宅基地是一体的,因此只要房屋还在你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因此,如果没有非农户口老家房屋不能翻建这个规定,那么农村宅基地被荒废的就会越来越多,而真正需要宅基地的就会没有地方划出新的宅基地。

农村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尤其是宅基地问题。对于农村人来说,宅基地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谁家的就是谁家的,即使户口迁出,村民也会承认这个宅基地是你家的,而当地村集体也不会急于收回你的宅基地。因此上,虽然户口迁出了,在农村翻建房屋的,还是有很多的。有些户口迁出的,为了建设房屋,会把户口迁回来一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翻建房屋,而有的,就直接翻建了,村上也挣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实际上,如果非农户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面翻建房屋,是不符合规定的。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农民才有权使用的,如果户口迁出的,是不能对原有房屋进行翻建的。

你要明白中国农民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你种的地和宅基地法律上规定都不是你的,盖房子必须经过村委会同意

自己原有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里翻建房屋?说明这宅基地上已经盖有房子,只是因盖的年代久,房子破旧不堪,而现在卡里又有点小钱,所以就想回去把农村里的房子给翻新一下。

这里要了解的是,自己原有的宅基地。这宅基地是怎样拥有的,是以前自己买下的宅基地还是原本是农村户口,所以该宅基地是集体分下来的宅基地。

在以前农村用钱买宅基地的情况还比较常见的。自己花了钱买的宅基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就属于自己了,所以自己什么时候想翻建房子,这是自己的事情。所如果你是这种情况,就可以翻建房子。现在在农村盖房子价钱也不便宜哦,人工与材料费用都贵了,我们广东肇庆这里盖一层框架100平方的房子至少也要十几万。

自己原本是农村户口,当时在农村时也已经盖起了房子,后来因为某种原因把农村户口迁出成为了非农户口,而农村早些年盖起的房子也早就已经成了危房,所以想翻建农村房子。不好意思,像你这种情况你是不可以翻建农村房子的。你已经不属于本村集体内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你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房子是之前就已经盖起来的,所以房子在你就暂时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房子不在了说明你也已经失去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农村对土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与规范,特别是盖房子一事,更是要按要求来做事。而对于你这种情况,就是看该宅基地你是否有花钱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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