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资重建了父亲的房屋,重建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重建房屋的所有权归父亲。这种情形一般是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就拥有该房的所有权。重建后的老宅在其父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因此,该老宅仍属于其父所有。
儿子的出资一般是分两种情形考虑,一种是赠与父亲建房;一种是借给父亲建房,这种情况下父亲有房屋产权,但也有负债,应偿还儿子的建房资金和房屋增值利益。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扩展资料:
房屋继承过户宅基地转移问题:
1、农村宅基地不及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
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
①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③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农村房产可以继承过户,但继承过户过程中,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只是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要办理农村房屋继承过户,继承人应该知道怎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明白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属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危房怎么申请重建
申请危房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的,按以下规定的程序办理:
1、申报。业主自行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危房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事项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2、踏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组织危房治理相关成员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调查房屋和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公示。拟批准实施的危房治理改造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现场将房屋鉴定结果、采取的治理方式、治理改造要求等有关情况由所在村进行公示。
4、核准。经公示七日无异议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农村零星散户危房治理改造在业主提供与有资质的承建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管理合同和治理改造承诺书等相关必要材料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即可予以核发危房治理改造备案表。其中,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在城市规划区内由乡镇(街道)牵头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或备案;在城市规划区外由乡镇(街道)负责审批或备案。
危房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
2、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综上所述,危房需在符合条件后依照相关程序审批后才可以重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农村的危房推掉重建是一件好事,为什么会出现不准翻建情况
因为有些危房是建在田地之上的,这些地是不允许去盖房子的,那么这些房子被推倒之后就不允许进行重建了。但是政府会帮一些贫穷的人解决住处问题。
...老家农村的房子成危房,我能不能在原基础上重建
如果你母亲或是农村户口,乡村房屋破旧后不益于定居,是可以申请在原址再次基本建设房屋的。可是,前提是,要以你母亲的理由申请办理复建,由于你母亲是农村户口,你并不是,因此,你没有资格在原址复建房屋,你可以出钱给你母亲在原址上建造房屋。自然,未来你母亲驾鹤西去,你可以根据承继得到该房屋的占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在乡村,农户有着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无论岁数多少,如果你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组员就可以。可是,一旦人死,非农业人口的儿女能够承继房屋,并根据对房屋的有着,得到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可是,如果这房屋在拥有后变成危楼,非农业人口只能够检修结构加固,不能推翻在原址再次基本建设。而如今,你的母亲早已80岁了,说句难听的,人在花甲之年,归属于垂暮之年,不确定哪天就会发生意外。老年人在时,这房子可以申请推翻拆建,
一旦人死,你承继来的房屋就不能拆建了。由于这样的事情,晏子建议你立刻以母亲的为名,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由村民委员会汇报乡政府,折迁得到开建的办理手续,只需在母亲此生,再次基本建设了房屋,那样你就可以很长时间有着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了。老母亲或是农村户口,那样乡村的房屋能够明确提出拆建申请办理,主管机构批准后,便可在原农村宅基地上复建。
现如今农村的宅基地推行“一户一宅”的现行政策,当自己家的房屋变成危楼的情况下,能够向村支明确提出复建申请办理,报名一级主管机构申批允许以后,便可依照审批规定,在原农村宅基地上复建。在大家本地,将旧房子拆下来复建叫“搬倒复起”,而房屋整修则叫“翻修”。一般而言,在主管机构审批后,就能够复建了。但是严格执行要求,复建时不可超出原先农村宅基地的范畴。老母亲户籍早已迁移乡村,一家人早已并不是村集体组织成员,仅仅在农村老家也有自身的房屋,这样的事情下已经成为危楼的房屋也不容许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