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继承的房子可以加固和修缮吗和父母去世后,城市子女能修缮农村房屋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当父母离世,他们留下来的宅基地房屋子女们可以进行翻盖吗?这需要分情况来说明。父母离世后留下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私人合法财产,是可以通过合法继承被子女们私人占有并使用的。但是房屋下的宅基地权属和使用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了,子女们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并不是一定获得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所特别享有的福利政策,他们在使用起来也是完全免费。其他身份或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是不能享受这种福利的。
另外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也属于实际使用者。也就是说不管宅基地分给了谁,并不等于宅基地归谁所有了,也只是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因此继承父母房屋的子女如果父母在世时没有分户,大家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子女没有别的宅基地房屋,只是父母是房屋的登记权利人。这种情况下父母离世后,房屋和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就顺延给了子女,子女也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翻建的。但是子女在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房屋后要及时把房屋权利登记等信息及时变更到自己名下,以便进行以后的宅基地房屋确权和房屋翻建等工作。
如果子女已经和父母已经分户另建有新的宅基地房屋,或子女已是非农村户口也或已脱离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些情况下,基于房屋是权利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被有资格继承的人进行继承。因此这些情况下的子女们同样拥有对父母留下房屋继承的权利。只是上面也提到房屋下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子女是不再具有使用村内宅基地的资格的。
这难道说虽然房屋被女子合法继承了,但房屋下的宅基地却不能被他们使用吗?房屋不能脱离宅基地独自存在,这该是会怎样的继承使用呢?对于这一块我国物权法就规定了,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也可以同时获得房下土地的暂时使用权。放在农村宅基地房屋上就是我们常说的“地随房走”和“房地一体”原则。要注意这里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只是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一旦房屋倒塌,失去这一基础条件,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资格也会随之失去。也就是说这些身份的子女在合法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后,他们会同时拥有房屋下宅基地的暂时使用资格。只要房屋存在,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他们也可以对房屋进行适度修缮维护。但是一旦房屋倒塌,他们是不可以再老宅上翻建和新建的,宅基地也将随之被村集体回收回去。
综上所述,如果子女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户,在没有继承争议的前提下,继承者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翻盖的。如果继承房屋的子女已经分户并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房屋,或者不在村里住或已是城市户籍,那他们在取得房屋继承资格后是可以暂时使用宅基地的,也可以对房屋进行适当的修缮和维护,但当房屋倒塌后他们是没有资格再翻盖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随之失去,被村集体收回。因此对于继承房屋但没有翻盖资格的子女,要想长期使用农村宅基地,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许可权限范围内做好继承房屋的加固与维护,尽量延长房屋的寿命。
法律根据:
《继承法》可以由子女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屋也就意味着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若在农村有老房子在翻造前,确认下有无宅基地证书,有的话,可以直接开工了。没有的话,就需要先和村委会沟通一下,确定下近期有没有大的变化。如果有变化就要慎重考虑下,是否翻造了,如果没有的话就可以了。
不过,要有心理准备,没有宅基地证后期村里有变动的话,极易产生纠纷。
其实这个问题,也涉及到了近几十年来我们高速的工业化、城市化,使得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了城镇。而农村人口在进入城市后,虽然户口进入了城市,但他们在老家依然有邻里认可的产业。这种现象至少还会延续1~2代人,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也终将消失在时间长河中。
而农村老房子现阶段又与宅基地有关,之前村里一直在进行宅基地摸底,确认后会发放宅基地证书。在我老家已经完成好几年了,料想全国其他地方也已完成或陆陆续续进行中。因此,现在的村里宅基地可分为有证与无证,而老房子所在的区域依附于宅基地。因此,老房子也可分为有证与无证。
老房子有宅基地证
有宅基地证的老房子可以放心翻造,有国家认可的证书,后面不会有其他纠纷。不过,也需要与村委会沟通,确定下近期有没有大的变动。比如是否允许翻造、有没有撤村并居的计划等。防止出现刚翻造好,又要拆除的尴尬。
老房子没有宅基地证
没有的证的话,就属于邻里认可这个老房子是你的,但老房子所在的宅基地却不属于你的情况。若进行翻造的话,需要与各方沟通好,不然后期极易出现纠纷,还是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进行老房子翻造前,需要先确定下宅基础情况,然而,再与村委会沟通下,在确认没有其他问题后,再动工也不迟。
只要你符合重新建房的条件,当然可以推到旧房重新翻建。虽然说现在农村建房的条条框框有很多,但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不是一刀切。况且农村人是比较讲情义的,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只要不是触犯到法律,不伤害到别人的利益,没有谁会去故意刁难,不让人家重新翻建房子。当然,前提是你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翻建房子的条件。
只要你是农村户口,没有谁会眼瞅着人家的房子倒塌了也不让翻建的。不过大家都居住在农村,心里很明白翻建房子会跟邻居之间,有很多的矛盾和摩擦。所以打算翻建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跟周围的邻居沟通好,处理好关系。否则的话,你在翻建房子的过程当中,他们会不停的找别扭,不允许这样,不允许那样,甚至建筑材料都不允许你停放在他们的门口,这样你的心里会很不舒服,因为翻盖一个房子,上火不值得。
我们村里就有一家这样的情况,因为跟周围的邻居,相处的关系不太好,他们家在翻盖房子的时候,邻居就去找建委告状,所以只要泥瓦匠开始干活,建委就来阻止。弄得他们家两口子,房子没有盖起来,两个人却因为上火住进了医院。本来他们家的房子符合翻建的条件,但就是因为跟邻居的关系没有处理好,所以周围的几家邻居,事事处处找别扭。这样的情况只是针对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如果是城镇户口,就算你跟邻居的关系再好也无济于事。
如果因为读书或者工作的原因,户口迁离了村子,而且已经变成了非农业户口,那么这种情况下,随着户籍的变化,你曾经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发生了变化。有很多城里人是从农村走出去的,虽然他们现在工作生活在城市,但是在农村的老家,还有自己的房子。也可能父母还生活在农村,将来父母百年之后,按照遗产继承法,父母的房产,还是要有子女继承。诸如此类的情况,只要户口不在农村,房子当然是属于你个人的私有财产,不过宅基地的使用权却不再是永久性的。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翻建农村的房子。当然,只要房子还矗立在宅基地上,那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归你。万一将来有一天,房子因为无人管理的原因倒塌,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这一点上,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是有着区别的。非农户口在农村的房子,只有修缮的权利,没有翻建的权利,而农村户口则可以推倒以后重新建房。因此农村的宅基地是不是可以推倒重新建房,最主要是看你的户口了。
农村的宅基地能不能推倒重建建房,很多人都会觉得可以,但是到底可不可以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有不少情况都是不可能重建的,今天老农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按照正常情况来看,只要你还是农村户口,已经有了一块宅基地,那就已经符合一户一宅了,是不能够再申请宅基地了,所以只能够将老宅基地推倒重建了。而对于这类农民的重建申请,都是可以审批下来的,而且还是鼓励的对象,自然不会影响推倒重建的。
1、宅基地管理严格,不代表不能够盖房
如今还有一些农民听到一些风声,就说当地都不让再建房了,宅基地也不批了。其实这可能只是暂时性的或者是大家对于政策的理解错误。对于一些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才是不批,而不符合重建标准的人才不能够盖的。
正常情况下只要你符合条件,那都是会让农民盖房的,不会出现农村停止审批宅基地,不能够盖房的情况的。有这点误解的朋友是可以放心的,只要你是农村户口,自己已经单独成户了,那都是可以去申请宅基地或者推倒原有宅基地重建的。
2、户口已经迁出,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不能重建
现在老农村里就有很多人都将户口迁走了,都跑进城生活跟工作了,这类人过上了城市人的生活,那自然也是会失去一些福利的。就比如说土地跟宅基地都已经被收回了,虽然农村的房屋还可以继续住,但是却不能够再推倒重建了,因为只有房屋是属于他们的私有财产,没了宅基地就无法动工的。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住房的土地,虽然现在管理越来越严格了,但只是防范一些不法分子乱用宅基地的,而对于真心需要进行重建的农民,那都不会进行阻拦的,如果真的不让你重建,可能就是你不符合重建的资格的。
农村的宅基地现在还能推到重建吗?
第一:现在农村的宅基地都已经确权登记了,户主是谁,多大范围都登记在册。
如果你家户主的户口还在农村,且你家户主名下有一块宅基地,那么,在你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推到重建的。
在推到重建的时候,只要你不超出原来的范围,也只要你推到的不是别人家的宅基地,是不犯任何法律法规的,你尽可以放心重建。
第二: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的集体所有土地。
1.村民只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仍归村集体所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2.村民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符合规定面积的宅基地使用。如发现有违规占用多处宅基地,拆除违规建筑,村集体收回建设用地。
3.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4.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5.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只要你了解、遵守这些规定,大可以放心把自己的宅基地推到重建。原来的旧房危房,建设成新房,安全、美观、才能彰显题主你的财大气粗来,是不!
农村的房子如果是危房,谁也挡不住你翻建新房,只要你是农村户口,而且还必须是那个村集体的户口。
如果是继承父母的房子,而你的户口已经迁到别处,你是没有权力推翻重建的。可行的方案是经父母的名义来建。如果父母已经不在了,你将无法用父母的名义来建,也就是无法翻建。你只能对父母的房子进行维修。如果维修之后并不妨碍居住,也没有必要重建了。
根据题主的描述:说是属于农村户口,问农村宅基地还能推到重新建房吗?按道理是可以的,农村户口是符合条件的,但是也有很多其他原因是不可以推到重新建房的,而且现在每个农村的政策都不一样,具体还是按照当地的政策来看。一般来说,有以下这几种情况的,是不能推到重新建房的。
现在很多农村都已经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每个农村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而且还有面积标准的,比如我这里,属于山丘地区规定不能超过120平方米的。如果你在村里只有一间房屋,因为房子老旧,想要推到重新盖房是可以的,不过现在盖房子比较严格,首先要向村委申请上报,经过批准才能盖房。对于只有一个户口的,在村里有两间或以上的房屋,这种情况是不能推到重建的。如果家里孩子长大结婚了可以试下通过分户来重建房屋。
现在有些农村已经开始实施新农村建设了,当然并不是全国所有的农村都会建设新农村,这是针对某些地区的情况来定的,比如像一些相对落后、交通不便、生活环境较差等等原因的农村。通过新农村建设改造,让农村农民生活更加便利。对于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的,统一建房的,这种情况是不能推到自己房屋重新建房的。
有些农村由于要被征用,作为建设使用的,比如我表妹的家乡,她家里全村土地都要征用,说是建设高速公路和高铁站,在村里贴了征地公告,从贴公告即日起,村里的房屋就不能加盖、翻新,还有不能新建房屋,所以说被列为拆迁区的农村是不能推到重新建房的。
在你们农村,现在还可以建房吗?
近年来农村土地改革越来越忙,政策也多。从明年开始农村土地将由国家统一管理。所以想盖房子就没有以前那样方便了。明年开始必须遵循这三项规定。
一/.面积不可超出当地宅基地标准面积。
国家规定农村房屋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但如果多宅总面积没有超标准宅基地面积也可以,否则将会被拆除
二./必须按照规定范围以内的结构建筑!
农村盖房现不仅只是在面积上有约束,在高度,结构上也有相应的规定。针对具体的地区要求来!
三./必须在村部规定的范围以内建房!
农村建房要经过村集体的批准,莸得相应的宅基地,手续,才能选址建房。另外想要翻新建房也要向村集体报备,同意方可动工!
说说我们这边的情况吧
坐标湖北宜昌。
看题主说的是自己家里的户口还在农村,是想回农村原来的宅基地建新房吧
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推倒重新建房的,不过有一些条件和标准需要注意。
第一种,本人的户口还在农村户口本上
1:我们这边的房子在好几年前就已经确权了,而且是“一户一宅”制;
就是说你的户口还在农村,且在户口本上,你是可以推导重建的,不过占地面积标准不能比原来的大,当然了如果你是有关系能把手续批下来也是可以的。
2:如果原来自己家里有好几栋房子,那么你只能通过分户来解决,然后在推到建新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有一栋房子,现在想分户来建房子,这样的很难,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什么政策,反正在我们这边没办法,村里是不会同意分户的。
3:推到重新建房子是要在村里审批报备的,通过之后才可以开始弄;
第二种,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是家里的老人户口还在
1:这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做,还是只能以家里的老人的名义来申请。
比如:我的大妈今年把土房子推到了重建,两个女儿的户口已经出去了,只有大妈一个人的户口还在这里,所以是以大妈的名义做的。
但是新建的房子子女是可以享受继承权的。
第三种,如果你的老家所在地已经被列为拆迁区的,是不会允许你做新房子的
第四种,属于新农村建设,家里已经分到新的房子,也就是集中安置房,
这种也不会批准你在原来的房子上面建设新的房子的。
值得注意的是:
1:宅基地是保障农民住房的土地,虽然现在管理越来越严格了,但只是防范一些不法分子乱用宅基地的,而对于真心需要进行重建的农民,那都不会进行阻拦的,如果真的不让你重建,可能就是你不符合重建的资格的。
2:城市户口继承父母的农房。对于户口已经迁去城市的人,仍然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农房,不过不允许翻新重建,如果有破损或者要装修装饰是可以的,只是不可以重建,因为继承农房,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继承人对宅基地有一段时间的使用权,当农房倒塌了不在了,那使用权就终止了,如果可以不断翻新重建,那不又成了永久拥有了,跟农村居民好像就没啥差别了。当然,现实生活中,只要不太影响周围邻居和其他村民的利益,村里也不会过多干涉,跟村委会申请下,一般会同意翻新。
这个问题是要区别情况,不同对待的。我国地大物博,农村着落各不相同,所以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位置,具有不同的政策。
如果是在城中村或者城边村,正面临着城市规划和拆迁,这样的地方是不允许翻盖新房的,你必须把旧房维护修善好,这样维持到拆迁时,你就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拆迁补偿费,如果房屋不存在了就什么也得不到了,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你只有房屋所有权。
如果在新农村规划范围内,也是不允许翻盖新房的。因为规划设计单位要根据各村房屋现状制定拆迁规划,各村房屋仍然处在变化当中是不行的,也不利于达到保护耕地的原则。
如果处于公路、水利、机场、铁路等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规划中的位置,也是不允许翻盖新房的,这些建设项目投资大,拆迁任务繁重,各级政府都严格要求渉及区域内严格房屋管理。
除去以上情况,其他地方的宅基地都可以翻盖新房,不过现在管理较为严格,要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然后带着户口本到所在地土地管理所办理有关手续,拿到这些手续后,就可以翻盖新房了。
我们都知道《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不允许一户多宅。如果对于之前的旧宅不满意,想要重新盖一处肯定是不被允许的,会影响村民的集体利益。
只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虽然现在农村建房条条框框的规矩很多,但是农村的人都是邻居,都是相处了几十年的老邻居,一般不会多做为难,只要经过村委会和村中半数以上的农民同意就可以重新建房,当然前提条件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如果当地政府要集体拆迁肯定也不会允许推到重新盖房,不过这是一种好事,政府也是为了改善农民的环境,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款,当然也会重新分配回迁房,有的原宅基地面积达或者户口人数比较多,也可以分套大房子或者多套房子。
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人会不经过审批之间推到重新盖房,当然你盖好了也不会说之间给你拆了,不允许你盖,但是遇到拆迁补偿的时候,只会给你房屋的一些补偿,对于宅基地是没有多余的补偿的,所以如果符合条件的要先去申请再重新盖房,以防造成不必要纠纷和损失。以上是我关于“农村的宅基地现在还能推到重新建房吗?”的回答,不知道您还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大家好,弯弯来了。弯弯也是农村户口哦。
题主,我要告诉你不是所有在农村有户口,都可以推倒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再重建的。
当然不能重建的地方很少,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和已经规划好的城乡结合部,还有就是道路或水利工程规划的地方。
如果是道路或水利工程规划的地方,修建这种工程的单位是有赔偿款的,还会另外划地给你重建房屋。
所以上述的这些地方推倒重建肯定是不行的。
另外的城中村和已经规划好的城乡结合部虽不能推倒重建但也不是没办法变通。
我们可以加固,推一面墙修一面墙。但是这个房屋不能加高,原来是几层就是几层。还有整个外形不大变样,内部可以小调整。再一个面积不能变大,最后安全一定要注意。
如果在可以重建的地方就简单了。
首先我们别忙着推倒旧房,先找村上和乡里的干部来看一下是否是危房。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危房改造工程款可以申请。还有就是是不是属于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域,比如悬崖下,江河边等,这类地方是要另外选址重建的。
好了上述问题都没有就可以走程序了:
1、到村上开证明手续
2、拿上宅基地的本本和村上开的证明到乡里找国土员办理重建手续。重建房的面积是根据户口本上的人数来定的。我们这里的人标准是每人每30平方,每户有最高限数。如果只有一个人在户口本上也可以批到90平。
手续办好就可以推旧房建新房了。
弯弯家前两年就在原址上重建了新房,走程序很简单还不用花钱。还是现在的政策好,以前办身份证自己写证明就盖章都要5块钱。现在找村里、乡里的人来办事饭都可以不用招待,更不会花钱,真是比以前清明得太多了。
不知题主你家老宅是那种情况呀,弯弯的回答能帮到你吗?
2020年国务院宣布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未来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这意味着,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以修复、保留为主,出现危房、无法修缮居住的住宅才会考虑拆迁、重建。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居民和社会捐助。
老房子、老社区的概念与存在的问题每个人对城镇老房子、老社区的理解都不一样,有人认为,建成10年就已经属于老旧房子了,而有的人则认为老旧房子,说的应该是至少建成30-50年的房子。
那么,到底建成多少年才算老房子、老旧社区?
2018年,我国住建部在广州、厦门、沈阳等15个城市开展老旧社区的改造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多老旧社区居民认可。
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大力提升、改造城镇的老旧社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其中还提到,老旧社区指2000年以前建成的、居住条件落后的住宅小区。也就是说,老旧社区指的是建成年限20年以上的住宅小区。
建成20年以上的老房子、老社区的现状:
所以,老旧小区存在着很多问题,造成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生活困难,有强烈的改造愿望。
老房子、老旧小区结局是改造、保留为主很多人认为,只有新建住房才是有价值的,其中包括土地价值和房产价值,而市中心老旧小区的房子最后的结局就只剩土地价值了,老房子的价值几乎为0,破破烂烂,没有保留的价值,应该全部拆除。
首先,避免拆迁推高房价。最近几年,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大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棚改”货币化补偿。本来这些城市房子需求较低,居民也没有什么钱,住宅库存较大,但是,大量的居民“棚改”后,拿到钱就去买房子,造成房价大幅上涨。
其次,老旧小区拆迁成本高,修缮加固可以加大资源的再利用程度。老旧小区,因为土地性质复杂,所处的位置一般为市中心,拆迁成本高,拆迁难度大,而这些老旧社区经过修缮加固后,居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直接拆除,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所以,老旧社区改造比直接拆除更有利。
首先,改造对象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小区失修失管且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也就是说,老旧小区的改造前提是小区居民自愿。
其次,改造的内容分3类,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基础类指满足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给老旧小区的屋面、外墙、楼梯以及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完善类指满足居民生活便利和改善需要,给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例如增加停车场地、加装电梯、建设电动车充电装置等。提升类指为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品质,给老旧小区改造或建设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智慧化设施,例如快递站、老人活动室及智能感应设备等。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的规定,老旧小区改造的钱来源于政府、居民和社会捐助。原则上是谁受益,谁出资,政府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支持补助,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
老旧小区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在改造后,又可以呈现较强的生机,直接拆除是对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会给社会带来房价上涨等不安定因素。
所以,目前国家对老房子、老小区的态度是改造、保留为主,除非是危房,不鼓励拆除。在老旧小区的改造资金上,国家也给予了多种途径,减轻居民的出资压力,目的就是让老旧小区的居民,能在较少开支费用的情况下,过上美好生活。
我认为,老房子留下的不仅是回忆,也是一段应该记住的历史。生活在改造后的老房子里,也可以是美好生活。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究竟会怎样?结合以往经验和国外案例,谈下个人的看法,权作交流探讨,仅供参考。
第一、对老小区老房子的基本认识01、老小区老房子占用土地性质
我们国家施行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
城市的土地一般属于国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很可能就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但城中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
02、老小区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
根据老小区老房子建筑年代不同,房子的属性会有差异,早期的老小区,一般属于福利房。98年开始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市中心建起来的老房子老小区,一般都属于商品房。
一般来说,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划拨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但却是免费使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出让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也有划拨的,在商品房早期会有这种情况。比如,昆明市金星小区。
03、为什么要讨论老小区老房子的土地权利?
很简单,“房随地走”。
房子不能凭空建盖,不能是空中楼阁,必须建在土地之上!建好之后,不能移动,属于典型的不动产。
因此,讨论房子避不开先讨论土地,土地权利属性决定房子的走向。
第二、土地性质决定老小区老房子的最终走向01、城中村自建房
市中心也可能还有城中村,这些土地往往还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建盖起来的房子虽然老旧,但还是属于农房(农村合作建房也可归入农房中,部分是小产权房)。
由于宅基地没有使用期限限制,老旧农房只要能安全居住,不管户籍有没有迁出,依然可以继续居住、世代继承,房子的最终走向完全由产权人自己定。
当然,遭遇政府征收、拆迁,房子的最终走向就得跟着政策走,个人也就无法左右。
02、市中心福利房
市中心的各种老旧小区的单位福利房,土地往往是划拨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也不需要支付使用费。一般来说,只要房子还能安全居住,房子就可以继续居住、保有产权、世代继承。
但要注意,由于福利房是划拨土地,没有交费就使用,即便已经将产权分割到职工名下,但这类房子的最终走向,更多还是由政策决定。
比如,房改单位被撤销,单位不存在了,话语权就会弱化,原有权益可能难以维护,相应的福利房在老旧之后,容易被征收、拆迁,那这时老旧小区就很难保得住,不得不面临补偿安置。
03、市中心商品房
98年开始实行住房商品化,第一代商品房开始面世。
但其实,在98年之前,市场上也是有商品房的。有些早期的商品房权利表现形式是土地国有出让,但房子是委托承建,并不是像现在的商品房一样大面积建盖。
由于这类老旧小区老房子是属于纯商品房,土地已经交费,办了出让手续;房子也是钢筋、混泥土的混合物,也是花了钱买的,则这类老旧小区老房子,在经过一定房龄后,会面临改造,也就是这几年进行得如火如荼的老旧小区改造,延长房子的使用寿命,改善小区环境,让老房子老小区更好住。
这些改造完成后,下一步老房子仍面临使用寿命到期的问题,房子的最终走向,大致有以下一些:
①拆迁安置
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区位优势佳,配套完善,土地价值大,加上建筑密度低,往往会有很多开发商都愿意投资拆迁,在原址上重建商品住宅小区。
对于老房子的业主而言,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拿现金走人;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继续在这个区域居住。
②集资重建
市中心的老小区,区位优势佳,生活便利,容积率低,住户少,在70年届满时,房子已成危房,但又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拆迁,业主可以再续70年的土地使用费,然后共同集资,委托专业的施工单位建盖住房,盖起来的新房,一部分归原有业主分配,多余部分可以出售,回笼资金。
③收归国有
老小区的土地年限是70年,这个期限届满时,房子已经属于危房不能住了,又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拆迁,业主也不能达成集资重建协议,房子不得不随同土地一起收归国有!
政府收归国有之后,跟原来的业主就没有关系了,老旧危房可以连通土地使用权一起,再次挂牌出让,由摘牌单位自行拆除,然后按照规划建设。
④再次续期
老旧小区老房子在70年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仍然可以安全居住,那么,业主可以交钱后再续70年土地使用权,继续住在房子里。当然,买卖、抵押、继承、置换、赠与等产权转移也是可以的。
老旧小区老房子使用超过70年寿命是完全可能的!虽然国家标准是不低于50年,因为国外这样的例子比较多。
比如,新加坡组屋的产权年限就是99年,房子经过5年一小修,10年一大修之后,确实能住到99年,99年到期后,房子和土地一起收归国有,由国家再次统一分配,与原来的产权人就没有关系了。
像德国、美国、加拿大这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建盖商品房的历史都是上百年,他们很多房子的寿命已经超过100年!
有个朋友在加拿大买的房子,买时的房龄已经287年了,传了好几代人,但依然可以正常居住,只是需要不断翻新、维修、维护,土地不是使用权,而是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可以世代传承!为房子的永续存在奠定了产权基础。
但土地私有制不利因素就是需要每年缴税,这个税负还是比较重的,大致是两点几。也就是价值100万的房子,每年需要缴纳2万多的房产税,绝大部分税收归地方支配,用于改善当地民生,发展当地教育,雇佣警察维持当地治安,极少部分上交联邦财政,这可能是发达国家住房自有率偏低的一个重大原因!
现在很多人盲目地呼吁出台房产税,但不要忘了别人的前提,就是土地是私有的!也就是说,自己所有的房子和土地是可以缴税的,因为谁来拆房子,产权人愿意就拆,不愿意的话,就“神圣不可侵犯!”即便国王来了,也可以说“不”!
国外有个关于房子拆迁和私有财产保护的经典案例,就是“风能进、雨能进,但国王不能进!”
说的是普鲁士国王(德意志帝国前身)威廉一世,发现在自己的行宫前有个磨坊,比较低矮丑陋,影响了行宫形象!于是,他派人以国家的名义去征用,谁知道不管开什么条件,磨坊主都不答应。国王一怒之下,强拆了磨坊,但磨坊主却委托了律师,将国王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国王恢复原状!理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但现在,我的房子是我的,却只是盖在别人的土地上,我只是租地,我租的地,70年租期到了,还要续交土地租金,然后房子才能保住;如果不交,即便房子能住,也要被收掉;而且就算续期了土地,每年持有房子还要交钱,该怎么说呢?不好说,所以,房产税难产!
第三、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该怎么办?01、接受改造
这几年出台了政策,中央财政也划拨了大量资金,开启了大规模的老旧小区改造。我认为,如果不需要自己出钱,只是让度部分小区权利,就可以换回小区改造,是可以的。
毕竟,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各种居住配套会更好些,有利于提升居住体验,也有利于提升房屋价值,延长使用寿命。
02、加速置换
现在房价很高,有些同志可能买不起新建商品住宅,会退而求其次地买老旧小区,这是部分老业主置换老房子的好机会,套现离场,落袋为安,可能是不错的选择。
03、等待拆迁
最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
市中心的老旧小区,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市中心的土地,寸土寸金,稀缺性不言而喻,正是由于这种稀缺性,导致很多开发商都愿意投资老旧小区拆迁。
因此,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老房子,基于所在区位优势带来的土地稀缺性,未来还是有多种选择,依然具有主动权,担心的就加速置换,淡定的就出租等待拆迁,应该都不会差。
很久以前就听说很多发达国家的老城区都是穷人住的,富人都住在郊区,那时就想着有朝一日也能到郊区住大房子。几十年过去,我已经实现了在郊区住大房子的梦想,回首看城里,城里的老房子大部分还在,可是房价飞涨,各个都成了纸面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各种羡慕嫉妒恨。
究其原因,第一主因是拆迁,次因是学区,其三是方便。
国外老城区是不能随便拆的,咱的北京城王府、大宅似乎也该留下,可是大部分四合院实在太破了,几十年的的私搭乱建,见缝插针,四合院早已变成“富”民窟,已经没有了保护的价值,拆旧盖新是最终的结局。
再说学区,一所学校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源的质量,当年轻的父母都已经在郊区的大房子里生儿育女时,优质的生源也外移了,几个传统的名校都是8090年代打下的基础,名校办分校外移也已经在悄悄进行中,当然现在把郊区的大房子出租,自己带着孩子高价在学区租小旧房子住,他们是支撑老城区房价的主力。未来呢?政策一变名校搬迁,恐怕学区房就是一地鸡毛。
方便就不提了,网购时代,哪里都一样方便,停车是每天的事,上剧场几年也轮不上一回。
经济不好,公司也在外迁省房租,疫情之后,网上远程办公估计也和网购一样普及了,那时城里还有什么?还有开发商面对红着眼的钉子户大把地砸钞票吗?恐怕不会了。
谢谢邀请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每个城市的老房子最后的结局不外乎两个,要么存在,要么消失。留下来的老房子都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着,如北京的四合院,上海的老洋房,它们因承载着历史文化与建筑艺术价值而备受保护,并且将一直作为历史文化的标签被保护着留存下去。而中国大部分城市的老城区又将是怎样存在呢?基本上都会迎来逐步的升级改造,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旧改”,这是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
为什么会采取“旧改”的形式呢?
首先,老城区的老房子、老小区都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老破旧。面临房龄老、户型旧、停车不便、绿化不足等问题,必须改。
其次,市中心老城区的房子虽然旧,但是周边配套资源优势却不可忽视。因为一个城市的中心基于多年发展的积累,基本上配套是非常齐全、成熟的。一般来说,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与学校、医院、商场等配套设施距离都不远。有些“老破旧”还因为有学区资源的“傍身”而价值备涨,甚至比新区的房子还要贵!因为老中心配套资源成熟等因素,所以,只能采取“改”而不是“拆”的形式。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现在的政府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旧改,这种形式比起传统的拆迁形式更温和适当,也能更好地保护建筑原貌,留存建筑价值。
八.九十年代的建的老旧小区,三四十年历史,己经老龙锺态。外墙斑驳,管道陈旧。由于楼层不是太高,又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如果没有外力的冲击(比如地震),再使用几十年不成问题。
有钱的城市,上海市对所有的老破旧小区实行全方位改造。屋面斜改坡,重新敷设PVC管道,外墙加厚水泥涂层,内墙出白,除了整体结构,整修无一遗留。外观上除旧换新,也为市容市貌增色不少。
我所在的三线城市,财政实力不够,市中心的老旧小区改造就缺少大刀阔斧的动力,仅在规范.卫生.沿街墙壁涂色做了些微变化,更新锈蚀的燃气.自来水管道和室外的电力布线。楼房只要不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正常使用完全可以。
八.十九十年代建的房子,布局不太合理,市民还是希望拆迁改造。一是能圈为商业中心,拆迁户就能享受到政策优惠,能圆一个新居的梦。二是棚改,国家下拨资金扶持,推倒老旧小区,重建新的居民小区。三是政府征收,建设公益项目。
毕竟老旧小区体量非常大,不可能所有一步到位,如果没有以上三点机遇,只能将就居住。
现在居住老旧小区的居民,很多是经济上不太富裕,或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拆迁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几个钉子户就能让老旧小区重建推迟几年,甚至十年八年。不是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是玩不起的。
所以,有些规模不大的县市,宁可舍弃黄金地段的老旧小区,另择新址,政府机关.重心商业区.学校规化在新区。这样,扩大了城市面积,又减少了社会矛盾。
对于市中心的老小区,从二级旧里到上世纪中期的老公房小区,一般有"拆,改,留"。过去几年以“拆”和动迁为主,这两年以“留”和“改”为主。
“拆”
“拆”最常见也被大家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拆除老房子,腾地给新的开发用。一般被拆除的地块有比较好的开发商投资开发意向,或者是市政项目动迁(造地铁公路公共场馆等等)。
不过这两年一证一套了以后,拆迁暴富的时代就结束了。
“改”/“留”
随着动迁成本不断增高以及房地产开发拿地速度减缓,以及各种风貌保护的实施,市中心老小区老房子开始由动迁变为保留以及改造。
对于比较有特色,地段比较好的老小区,可以让原居民迁走以后成片大改造,作为酒店,办公或者高档住宅等等用途,引入社会资金,面积和功能也和原来大有不同。
不过,个人觉得对于住在市中心老房子老小区的居民,如果想要改善生活,与其等待拆迁或者改造,其实不如自己主动想办法解决居住问题,毕竟有时候一等就是几年几十年。。。是否值得呢?
“拆”除了动迁以外,还可以原拆原还,在老小区拆除后在原址提高容积率新建住宅,增加原居民的居住面积以及公共设施。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在前几年会有一个旧城改造的过程,对前些年的老校区老校区住户来说,他们可能比较幸运,通过拆迁搬新房提升生活的质量水平。不过,随着旧城改造的升级,老房子老小区可能会通过电梯补贴或者房屋修复等形式完成改造。与此同时,对危旧房屋,未来可能还会存在局部性的危旧房屋重建过程。但是,对未来多数的旧房子旧城区来说,可能会通过墙体修复、电梯加装等形式完成改造,现阶段内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基本上完成,接下来大规模拆迁回迁的可能性会明显下降,但通过电梯加装等形式,也是旧房子老小区旧貌换新颜的结果。对市中心老房子老小区居民来说,也期望住上新房子,或通过加装电梯提升房子的真实价值。从大趋势来看,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也将会面临着一系列翻新或加装措施,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与便捷度。
规模大的,尤其是临街的小区,等待拆迁。规模小的,背街小巷的房子,拆迁不拆迁就难说了。不要以为每个人都能得到幸福感,有相当一部分老房子因为规模和位置的关系,最终成为城市建设的死角,这是极有可能的。对于上述这样的房子,政府不感兴趣,开发商更不感兴趣,所以最终拆迁无望,运气好了,政府给你刷刷墙,路面弄平整,至于说看不见的地方,比如地下管网,楼内线缆,修缮的可能性并不大。此外,停车位、绿化什么的,也没地方啊,所以没法搞。
对于市中心不会大范围迁移的城市,老小区也会越来越贵,价值攀升。
市中心会迁移的城市,原来市中心的老房子和老小区,大概率成为“贫民窟”般的存在。
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旧城改造,整体的成本很高,所以政府的最优选择就是把资源投入到其他可快速发展的区域。医和疗资源教育资源迁移,必然会导致城市中心的迁移。
对于老小区的去留问题,其实目前各大小城市的策略大多一致:
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开展老旧小区抗震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养老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补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工作,提升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老旧小区日常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社会化、精细化。
可预见的是,未来除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者高溢价的大型商住项目,老房子动迁的可能性极小。大概等待它的只能是慢慢老去......
2020年国务院宣布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未来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这意味着,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以修复、保留为主,出现危房、无法修缮居住的住宅才会考虑拆迁、重建。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居民和社会捐助。
老房子、老社区的概念与存在的问题
每个人对城镇老房子、老社区的理解都不一样,有人认为,建成10年就已经属于老旧房子了,而有的人则认为老旧房子,说的应该是至少建成30-50年的房子。
那么,到底建成多少年才算老房子、老旧社区?
2018年,我国住建部在广州、厦门、沈阳等15个城市开展老旧社区的改造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多老旧社区居民认可。
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大力提升、改造城镇的老旧社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其中还提到,老旧社区指2000年以前建成的、居住条件落后的住宅小区。也就是说,老旧社区指的是建成年限20年以上的住宅小区。
建成20年以上的老房子、老社区的现状:
基础配套设施差,居民生活困难。很多老旧小区面临着基础设施老旧和配套缺乏的双重困扰,一方面,水、电、气等基础生活设备老化,居民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面,配套设施匮乏,很多老旧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很小或者没有,绿化面积少得可怜,尤其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停车位缺乏的问题日益严重,居民生活困难。
老旧小区公共区域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差、安全度低。老旧小区本身没有物业,而居住在老旧小区的人,大多是租客或者收入较低的居民,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引进物业,但是,小区公共区域确确实实又无人管理,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小区,小区内乱丢垃圾、违规搭建等现象较严重。
老旧社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执法难度高。老旧小区一直没有统一管理,部分业主为了自己的私利,损毁绿化面积种菜,私自搭建车库、储藏室,各种违章违规现象非常严重,由于时间跨度较大,政策变化较多,加大了现在的执法难度。
所以,老旧小区存在着很多问题,造成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生活困难,有强烈的改造愿望。
老房子、老旧小区结局是改造、保留为主
很多人认为,只有新建住房才是有价值的,其中包括土地价值和房产价值,而市中心老旧小区的房子最后的结局就只剩土地价值了,老房子的价值几乎为0,破破烂烂,没有保留的价值,应该全部拆除。
老旧小区为什么不拆迁?
首先,避免拆迁推高房价。最近几年,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大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棚改”货币化补偿。本来这些城市房子需求较低,居民也没有什么钱,住宅库存较大,但是,大量的居民“棚改”后,拿到钱就去买房子,造成房价大幅上涨。
其次,老旧小区拆迁成本高,修缮加固可以加大资源的再利用程度。老旧小区,因为土地性质复杂,所处的位置一般为市中心,拆迁成本高,拆迁难度大,而这些老旧社区经过修缮加固后,居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直接拆除,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所以,老旧社区改造比直接拆除更有利。
深圳富华村,老旧小区改造启动现场
老旧小区如何改造?
首先,改造对象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小区失修失管且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也就是说,老旧小区的改造前提是小区居民自愿。
其次,改造的内容分3类,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基础类指满足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给老旧小区的屋面、外墙、楼梯以及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完善类指满足居民生活便利和改善需要,给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例如增加停车场地、加装电梯、建设电动车充电装置等。提升类指为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品质,给老旧小区改造或建设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智慧化设施,例如快递站、老人活动室及智能感应设备等。
老旧小区改造的钱谁出?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的规定,老旧小区改造的钱来源于政府、居民和社会捐助。原则上是谁受益,谁出资,政府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支持补助,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
居民出资。居民出资的方式有3种:居民直接出资、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和让渡小区公共收益。通过多种出资方式,减轻老旧小区居民强烈想改造小区的意愿而资金不足的压力。
政府补贴。各地政府将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安居保障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重点是支持老旧小区的基础类改造。同时,允许市县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筹集资金发行专项债券。
社会力量出资、捐资。老旧小区原本很多都是单位公房,鼓励原产权单位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同时,引导、吸引社会其他力量出资、捐资。
减免税费。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的所得税给予减免,对老旧小区建成后的社区福利配套商业,如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服务机构免收增值税,对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各类税费。
老旧小区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在改造后,又可以呈现较强的生机,直接拆除是对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会给社会带来房价上涨等不安定因素。
所以,目前国家对老房子、老小区的态度是改造、保留为主,除非是危房,不鼓励拆除。在老旧小区的改造资金上,国家也给予了多种途径,减轻居民的出资压力,目的就是让老旧小区的居民,能在较少开支费用的情况下,过上美好生活。
我认为,老房子留下的不仅是回忆,也是一段应该记住的历史。生活在改造后的老房子里,也可以是美好生活。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