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的管理费一般是几%
装修管理费无法律明文标准,但装修公司的装修管理费用:收取数额在5%~15%不等。
根据《家居家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相关规定时发现,针对家装过程中产生的“工程管理费”这一收费项目目前并没有具体法律规范约束,在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也并未找到工程管理费收取的相关规定。
拓展资料
一、管理费是指装饰装修企业在管理中所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利润,如企业业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企业办公费用、企业房租、水电通讯费、交通费及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及企业固定资产折;日费用等等。
物业管理公司要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管理、监督,而这些工作当然会有人力、物力开支。这些工作应当是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以外的增加量,所以这些开支不应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而要额外单独收取。这笔钱到底该不该收,不能绝对地以有没有相关的法规为标准。
二、装修管理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宿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试验部分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和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装修公司报价是怎么预算的
装修公司报价是怎么预算的;是根据房屋需要装修的内容,标准,装修的工作量计算。计算装修预算:需要有装修方案、装修图,装修说明,装修材料等级说明,水电安装(插板插坐分布情况)说明等。然后按工作量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不可预见费,其它零星工作费、管理费、税费等,编制成的预算书。
扩展资料
装修公司
装修公司是集室内设计、预算、施工、材料于一体的设计施工公司。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装修这一行业慢慢地从建筑这一大行业之中脱离开来,发展成为了一个专门的子行业。
通常意义上,装修公司的职责范围应该包括前期装修设计、装修材料选配、装修施工、后期配饰、保修维护等几个阶段。
装修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1、装修增值税税率是11%,装修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2、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装修属于建筑业里的税目。3、财税〔2016〕36号(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适用建筑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装饰装修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又称营业额。建筑企业以包工包料或包工代购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但对装饰装修企业确以包清工形式从事装饰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其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额,照章征收营业税。如果所属装饰装修企业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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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室内设计公司需要什么
需要进行企业法人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扩展资料:
企业法人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将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