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商铺装修要经过物业同意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商铺装修要经过物业同意吗以及小区门口的门面房装修需要告诉物业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门市二次装修,需不需要去物管公司办装修手续
你的门市要办理二次装修,肯定需要到物管公司办理装修的手续,同时交纳装修的押金,而且装修的时候,一定不能违规装修,等装修合格之后,物业公司会把你的押金返还回来。
违规装修,是这样的情况。
个人购买住房后,对居住环境改善的要求非常强烈,购房后再次装修已成必然,各种违规装修的行为不断发生,对于违规装修的行为国家也制定了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对房屋装修进行约束,这就要求物业公司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自己职责,保护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
住宅装饰装修必须办理的手续
1、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在进行住宅房屋装修时,必须提前通知物业管理部门,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2、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小区出入证。
住宅房屋装修存在的违规行为及危害
1、住宅房屋装修存在的违规行为
破坏承重结构
在门口的对面墙开洞,用来做成鞋柜;门洞变换位置;在厨房间的承重墙内凿槽,用来放置消毒柜、微波炉和其他家用电器或柜子等;在卫生间的承重墙内凿槽,用来放置洗漱用品;拆除连接阳台的承重墙等。
随意拆除非承重墙体
业主为了增强采光或增加使用面积,在装修时将卧室、厨房及与阳台间的墙体或墙垛拆除,更换成门或柜子等,这种现象是很普遍的,认为非承重墙可以随意拆除。
屋顶及小院乱搭乱建
开发商为了房子更好销售,在顶楼设置了露台,而露台是与房顶的公共部位相连通的,业主为了增加使用面积在露台上随意搭建,却不考虑存在安全隐患。
封闭阳台
对于阳台两侧的落地窗,有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将两侧的下半部分玻璃用砖封闭起来,这种现象也比较普遍。
装修扰民及装修垃圾的乱堆乱放,不及时清运
装修企业在装修过程中不按照装修协议的约定,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装修垃圾不进行袋装化,不按规定位置和规定时间进行清运。
擅自改动、封闭房屋原水、电、气、暖等设施。
护栏安装不遵守规范,安装超高超宽的护栏。
业主违规装修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随意拆改楼体结构(承重墙、非承重墙体等)带来的危害
拆改承重墙不仅直接破坏和削弱了承重墙的承载能力,也破坏了楼房结构的完整性和抗震性,造成邻近墙体超重负荷,导致邻近墙体的开裂、倾斜等现象,会大大缩短楼体的寿命。非承重墙要承受墙体的自重,非承重墙也属于抗震墙的范畴。房屋的墙体、楼板和屋顶等不仅是起着分隔整个房屋居住空间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起着维系所有居住者居住安全的作用。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装饰装修活动中的禁止行为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和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屋顶及小院私搭乱建的危害
房顶的私搭乱建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在露台上搭建的小房与楼房主体不是一体的,达不到应有的牢固程度,禁不起强风的袭击,存在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另外,也加大了楼体的荷载,加快楼体的下沉度。
小院是建房时统一规划留出的院落,在院内搭建小房会造成视线的障碍,也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私自搭建的小房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对于私自扩充的院落,会占用公共部位,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6条中规定:装修人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另外,该办法第12条规定:在装修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封闭阳台的危害
业主对落地窗的局部进行封堵,封堵的部分不能和原有结构融为一体,导致极易开裂,发生墙皮脱落或封堵部位分离脱落带来的安全隐患。
应对违规装修行为的有效措施
1、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若逾期不整改,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2、加强门卫的管理,对装修人员和装修车辆的进入进行严格的把关,做好出入登记工作。并对其查看是否办理施工准入手续,如未办理禁止进入小区,并及时告知物业公司,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3、物业公司可以对房屋装修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业主对违规装修危害的认识,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
以上是我们针对小区住宅装修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和危害进行的简单分析,针对各种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相信在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的努力下,物业公司在装修管理方面会更加成熟,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小区门口的门面房装修需要告诉物业吗
要的。
有以下情况:
1.住宅区外的门面房屋是否收取物业费取决于是否享有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所谓的物业服务费只能在物业服务创建后收取。物业服务主要包括清洁,订单维护,设备管理,水电费征收,如果上述服务没有出现,只以“业主身份”为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依据,不符合精神法律公平贸易。
2.如果外立面以街道为导向且不在社区内运营,并且所有者不是居住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居民,则由行业委员会和财产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不代表该部分。业主,并没有权利和义务履行,这些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尚未建立。如果是合同关系,业主可能不支付物业管理费。除非财产提供所有者房屋和配套设施的维护,维护和管理的证据。
3.如果产生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格应分开实施。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
装修必须通过物业批准吗
法律分析:装修必须通过物业批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业主有权利决定是否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但是前提是必须事先告知物业公司并且申报登记,物业公司需要将装修过程中禁止的事项和注意的事项都告知业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物业有权干涉装修门头吗
法律分析:1.法律上来讲是没有权利干涉业主装修的。从物权法角度,房子是业主的,物业是物权干涉的。
2.从公众安全角度,物业公司发现业主装修有损害公共安全之行为时,有义务提示业主,并要求业主及时更正。
3.从合同的角度,业主装修前,应与小区物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物业公司可以依据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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