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老房复原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退休老干部如果回老家的话,他只要有宅基地是可以重新建房的
(一)、保持距离意味着不要让你们之间的关系发展得太快,快餐式的恋爱关系,只会让男人觉得这个女人特别的廉价。
你应该多花时间去审视你面前的这个男人,应该理智的问自己,究竟他适不适合你。
(二)、坚持自己的原则性,不要在任何事情上都妥协,其实也是一种保持距离的表现。
那些女人因为太过于主动,不惜打破自己的底线,当自我的底线和筹码全部被对方攻破的时候,你也就失去了可以利用的价值。
所以将两个人恋爱的战线拉的长一点,在他提出更加亲密的请求时,你所要做的不是去迎合,而是委婉的拒绝。
等待对方的提议
女人可以充当关系中的参与者、决策者,但是永远不要当一个提议者。
当你们两个决定要约会的时候,你可以向对方表达他对于此次约会的想法,而你在其中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阐述自己的意见,但是绝对不可以做主动的提议者。
当男人在主动的过程中,女人可以适当的表现出若即若离,那么整个过程在男人看来就会更加富有挑战性。
那么他的提议也就会朝着你想的方向去发展,他就会认真揣测你的内心需求,你的委婉拒绝在他看来都是一种未知的挑战。
男人作为主动者时,女人也可以真正的去了解这个男人究竟有什么样的眼光,有什么样的胸怀。
聪明的女人更懂得如何爱自己,所以在整个关系中,她们不会太过主动,更不会为了别人,就轻易放弃自己的底线和尊严,反而在男人心里,这样的女人会更加值得自己去爱。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究竟会怎样?结合以往经验和国外案例,谈下个人的看法,权作交流探讨,仅供参考。
第一、对老小区老房子的基本认识01、老小区老房子占用土地性质
我们国家施行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
城市的土地一般属于国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很可能就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但城中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
02、老小区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
根据老小区老房子建筑年代不同,房子的属性会有差异,早期的老小区,一般属于福利房。98年开始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市中心建起来的老房子老小区,一般都属于商品房。
一般来说,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划拨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但却是免费使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出让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也有划拨的,在商品房早期会有这种情况。比如,昆明市金星小区。
03、为什么要讨论老小区老房子的土地权利?
很简单,“房随地走”。
房子不能凭空建盖,不能是空中楼阁,必须建在土地之上!建好之后,不能移动,属于典型的不动产。
因此,讨论房子避不开先讨论土地,土地权利属性决定房子的走向。
第二、土地性质决定老小区老房子的最终走向01、城中村自建房
市中心也可能还有城中村,这些土地往往还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建盖起来的房子虽然老旧,但还是属于农房(农村合作建房也可归入农房中,部分是小产权房)。
由于宅基地没有使用期限限制,老旧农房只要能安全居住,不管户籍有没有迁出,依然可以继续居住、世代继承,房子的最终走向完全由产权人自己定。
当然,遭遇政府征收、拆迁,房子的最终走向就得跟着政策走,个人也就无法左右。
02、市中心福利房
市中心的各种老旧小区的单位福利房,土地往往是划拨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也不需要支付使用费。一般来说,只要房子还能安全居住,房子就可以继续居住、保有产权、世代继承。
但要注意,由于福利房是划拨土地,没有交费就使用,即便已经将产权分割到职工名下,但这类房子的最终走向,更多还是由政策决定。
比如,房改单位被撤销,单位不存在了,话语权就会弱化,原有权益可能难以维护,相应的福利房在老旧之后,容易被征收、拆迁,那这时老旧小区就很难保得住,不得不面临补偿安置。
03、市中心商品房
98年开始实行住房商品化,第一代商品房开始面世。
但其实,在98年之前,市场上也是有商品房的。有些早期的商品房权利表现形式是土地国有出让,但房子是委托承建,并不是像现在的商品房一样大面积建盖。
由于这类老旧小区老房子是属于纯商品房,土地已经交费,办了出让手续;房子也是钢筋、混泥土的混合物,也是花了钱买的,则这类老旧小区老房子,在经过一定房龄后,会面临改造,也就是这几年进行得如火如荼的老旧小区改造,延长房子的使用寿命,改善小区环境,让老房子老小区更好住。
这些改造完成后,下一步老房子仍面临使用寿命到期的问题,房子的最终走向,大致有以下一些:
①拆迁安置
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区位优势佳,配套完善,土地价值大,加上建筑密度低,往往会有很多开发商都愿意投资拆迁,在原址上重建商品住宅小区。
对于老房子的业主而言,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拿现金走人;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继续在这个区域居住。
②集资重建
市中心的老小区,区位优势佳,生活便利,容积率低,住户少,在70年届满时,房子已成危房,但又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拆迁,业主可以再续70年的土地使用费,然后共同集资,委托专业的施工单位建盖住房,盖起来的新房,一部分归原有业主分配,多余部分可以出售,回笼资金。
③收归国有
老小区的土地年限是70年,这个期限届满时,房子已经属于危房不能住了,又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拆迁,业主也不能达成集资重建协议,房子不得不随同土地一起收归国有!
政府收归国有之后,跟原来的业主就没有关系了,老旧危房可以连通土地使用权一起,再次挂牌出让,由摘牌单位自行拆除,然后按照规划建设。
④再次续期
老旧小区老房子在70年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仍然可以安全居住,那么,业主可以交钱后再续70年土地使用权,继续住在房子里。当然,买卖、抵押、继承、置换、赠与等产权转移也是可以的。
老旧小区老房子使用超过70年寿命是完全可能的!虽然国家标准是不低于50年,因为国外这样的例子比较多。
比如,新加坡组屋的产权年限就是99年,房子经过5年一小修,10年一大修之后,确实能住到99年,99年到期后,房子和土地一起收归国有,由国家再次统一分配,与原来的产权人就没有关系了。
像德国、美国、加拿大这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建盖商品房的历史都是上百年,他们很多房子的寿命已经超过100年!
有个朋友在加拿大买的房子,买时的房龄已经287年了,传了好几代人,但依然可以正常居住,只是需要不断翻新、维修、维护,土地不是使用权,而是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可以世代传承!为房子的永续存在奠定了产权基础。
但土地私有制不利因素就是需要每年缴税,这个税负还是比较重的,大致是两点几。也就是价值100万的房子,每年需要缴纳2万多的房产税,绝大部分税收归地方支配,用于改善当地民生,发展当地教育,雇佣警察维持当地治安,极少部分上交联邦财政,这可能是发达国家住房自有率偏低的一个重大原因!
现在很多人盲目地呼吁出台房产税,但不要忘了别人的前提,就是土地是私有的!也就是说,自己所有的房子和土地是可以缴税的,因为谁来拆房子,产权人愿意就拆,不愿意的话,就“神圣不可侵犯!”即便国王来了,也可以说“不”!
国外有个关于房子拆迁和私有财产保护的经典案例,就是“风能进、雨能进,但国王不能进!”
说的是普鲁士国王(德意志帝国前身)威廉一世,发现在自己的行宫前有个磨坊,比较低矮丑陋,影响了行宫形象!于是,他派人以国家的名义去征用,谁知道不管开什么条件,磨坊主都不答应。国王一怒之下,强拆了磨坊,但磨坊主却委托了律师,将国王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国王恢复原状!理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但现在,我的房子是我的,却只是盖在别人的土地上,我只是租地,我租的地,70年租期到了,还要续交土地租金,然后房子才能保住;如果不交,即便房子能住,也要被收掉;而且就算续期了土地,每年持有房子还要交钱,该怎么说呢?不好说,所以,房产税难产!
第三、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该怎么办?01、接受改造
这几年出台了政策,中央财政也划拨了大量资金,开启了大规模的老旧小区改造。我认为,如果不需要自己出钱,只是让度部分小区权利,就可以换回小区改造,是可以的。
毕竟,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各种居住配套会更好些,有利于提升居住体验,也有利于提升房屋价值,延长使用寿命。
02、加速置换
现在房价很高,有些同志可能买不起新建商品住宅,会退而求其次地买老旧小区,这是部分老业主置换老房子的好机会,套现离场,落袋为安,可能是不错的选择。
03、等待拆迁
最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
市中心的老旧小区,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市中心的土地,寸土寸金,稀缺性不言而喻,正是由于这种稀缺性,导致很多开发商都愿意投资老旧小区拆迁。
因此,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老房子,基于所在区位优势带来的土地稀缺性,未来还是有多种选择,依然具有主动权,担心的就加速置换,淡定的就出租等待拆迁,应该都不会差。
谢谢邀请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每个城市的老房子最后的结局不外乎两个,要么存在,要么消失。留下来的老房子都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着,如北京的四合院,上海的老洋房,它们因承载着历史文化与建筑艺术价值而备受保护,并且将一直作为历史文化的标签被保护着留存下去。而中国大部分城市的老城区又将是怎样存在呢?基本上都会迎来逐步的升级改造,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旧改”,这是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
为什么会采取“旧改”的形式呢?
首先,老城区的老房子、老小区都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老破旧。面临房龄老、户型旧、停车不便、绿化不足等问题,必须改。
其次,市中心老城区的房子虽然旧,但是周边配套资源优势却不可忽视。因为一个城市的中心基于多年发展的积累,基本上配套是非常齐全、成熟的。一般来说,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与学校、医院、商场等配套设施距离都不远。有些“老破旧”还因为有学区资源的“傍身”而价值备涨,甚至比新区的房子还要贵!因为老中心配套资源成熟等因素,所以,只能采取“改”而不是“拆”的形式。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现在的政府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旧改,这种形式比起传统的拆迁形式更温和适当,也能更好地保护建筑原貌,留存建筑价值。
很久以前就听说很多发达国家的老城区都是穷人住的,富人都住在郊区,那时就想着有朝一日也能到郊区住大房子。几十年过去,我已经实现了在郊区住大房子的梦想,回首看城里,城里的老房子大部分还在,可是房价飞涨,各个都成了纸面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各种羡慕嫉妒恨。
究其原因,第一主因是拆迁,次因是学区,其三是方便。
国外老城区是不能随便拆的,咱的北京城王府、大宅似乎也该留下,可是大部分四合院实在太破了,几十年的的私搭乱建,见缝插针,四合院早已变成“富”民窟,已经没有了保护的价值,拆旧盖新是最终的结局。
再说学区,一所学校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源的质量,当年轻的父母都已经在郊区的大房子里生儿育女时,优质的生源也外移了,几个传统的名校都是80~90年代打下的基础,名校办分校外移也已经在悄悄进行中,当然现在把郊区的大房子出租,自己带着孩子高价在学区租小旧房子住,他们是支撑老城区房价的主力。未来呢?政策一变名校搬迁,恐怕学区房就是一地鸡毛。
方便就不提了,网购时代,哪里都一样方便,停车是每天的事,上剧场几年也轮不上一回。
经济不好,公司也在外迁省房租,疫情之后,网上远程办公估计也和网购一样普及了,那时城里还有什么?还有开发商面对红着眼的钉子户大把地砸钞票吗?恐怕不会了。
八.九十年代的建的老旧小区,三四十年历史,己经老龙锺态。外墙斑驳,管道陈旧。由于楼层不是太高,又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如果没有外力的冲击(比如地震),再使用几十年不成问题。
有钱的城市,上海市对所有的老破旧小区实行全方位改造。屋面斜改坡,重新敷设PVC管道,外墙加厚水泥涂层,内墙出白,除了整体结构,整修无一遗留。外观上除旧换新,也为市容市貌增色不少。
我所在的三线城市,财政实力不够,市中心的老旧小区改造就缺少大刀阔斧的动力,仅在规范.卫生.沿街墙壁涂色做了些微变化,更新锈蚀的燃气.自来水管道和室外的电力布线。楼房只要不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正常使用完全可以。
八.十九十年代建的房子,布局不太合理,市民还是希望拆迁改造。一是能圈为商业中心,拆迁户就能享受到政策优惠,能圆一个新居的梦。二是棚改,国家下拨资金扶持,推倒老旧小区,重建新的居民小区。三是政府征收,建设公益项目。
毕竟老旧小区体量非常大,不可能所有一步到位,如果没有以上三点机遇,只能将就居住。
现在居住老旧小区的居民,很多是经济上不太富裕,或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拆迁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几个钉子户就能让老旧小区重建推迟几年,甚至十年八年。不是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是玩不起的。
所以,有些规模不大的县市,宁可舍弃黄金地段的老旧小区,另择新址,政府机关.重心商业区.学校规化在新区。这样,扩大了城市面积,又减少了社会矛盾。
对于市中心的老小区,从二级旧里到上世纪中期的老公房小区,一般有"拆,改,留"。过去几年以“拆”和动迁为主,这两年以“留”和“改”为主。
“拆”
“拆”最常见也被大家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拆除老房子,腾地给新的开发用。一般被拆除的地块有比较好的开发商投资开发意向,或者是市政项目动迁(造地铁公路公共场馆等等)。
不过这两年一证一套了以后,拆迁暴富的时代就结束了。
“改”/“留”
随着动迁成本不断增高以及房地产开发拿地速度减缓,以及各种风貌保护的实施,市中心老小区老房子开始由动迁变为保留以及改造。
对于比较有特色,地段比较好的老小区,可以让原居民迁走以后成片大改造,作为酒店,办公或者高档住宅等等用途,引入社会资金,面积和功能也和原来大有不同。
不过,个人觉得对于住在市中心老房子老小区的居民,如果想要改善生活,与其等待拆迁或者改造,其实不如自己主动想办法解决居住问题,毕竟有时候一等就是几年几十年。。。是否值得呢?
“拆”除了动迁以外,还可以原拆原还,在老小区拆除后在原址提高容积率新建住宅,增加原居民的居住面积以及公共设施。
规模大的,尤其是临街的小区,等待拆迁。规模小的,背街小巷的房子,拆迁不拆迁就难说了。不要以为每个人都能得到幸福感,有相当一部分老房子因为规模和位置的关系,最终成为城市建设的死角,这是极有可能的。对于上述这样的房子,政府不感兴趣,开发商更不感兴趣,所以最终拆迁无望,运气好了,政府给你刷刷墙,路面弄平整,至于说看不见的地方,比如地下管网,楼内线缆,修缮的可能性并不大。此外,停车位、绿化什么的,也没地方啊,所以没法搞。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的结果如何,大致分为三种情况:永久保留,拆迁,改造升级。这与经济是否发达无关,只是实行的时间不同。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进行得越快,反之则进展越慢。
永久保留市中心具有地方特色,传承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只能维修复原,不可能拆迁也不会升级。比如上海的石库门,各种早期遗留的洋楼,古镇,具有极强的文化价值。都是受特别保护的古迹,与珍贵文物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市中心这一类建筑作为文化遗产,会永远传承保留。
拆迁市中心有一部分老房子,老小区建设凌乱,而且建筑设计不合理,质量很差,想升级改造很困难。比如上海市中心60年代一家人分二三十个平方的老公房,连卫生间都没有,每天还得倒马桶刷马桶。居住在那里不仅生活十分不便,而且房屋严重破损老化,几乎无法修复,升级改造没有任何意义。
还有八九十年代建造的小区,因为建筑技术落后,都是砖混结构,户型老套,根本不适合现代生活。这种房屋建筑材料很差,想改变户型几乎不可能,有的甚至已经开裂走形。象这两类房屋都在城市规划和建设委员会的拆迁规划当中,只是迟与早的事。
上海经济发达,城市建设进度非常快,一般城市无法比拟。但到目前仍然还是有很多已经规划拆迁的老房子老小区,还没有具体实施。这些居户也正翘首以待,希望尽快拆迁改变居住条件,早日过上幸福的生活。
改造升级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小区,建筑技术已经相当先进,材料和结构,户型都比较科学合理。这些房屋还可以对户型进行小型改动,以期更符合现代生活方式。只是当时流行平顶,会有开裂漏水现象,再就是没有普及安装电梯,对现在的生活带来很多窘境。尤其是老龄化严重,没有电梯导致老人行动困难。
上海对这一类小区已经开始进行升级改造,首先是将平顶收起改成斜坡顶。无论是从实用防漏水还是市容市貌来说,都有了极大的改观,效果特别明显。下水道加粗加深重新安装,重新设计建造电梯。这些小区经过升级改造后,与现在新建的小区区别不是很大,已经十分宜居了。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不外乎以上三种结果,特别是第二种情况,这类人目前生活最艰难,居住最不方便。只有全民努力发展经济,才能够加快拆迁进度,早日过上幸福的生活。
对于市中心不会大范围迁移的城市,老小区也会越来越贵,价值攀升。
市中心会迁移的城市,原来市中心的老房子和老小区,大概率成为“贫民窟”般的存在。
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旧城改造,整体的成本很高,所以政府的最优选择就是把资源投入到其他可快速发展的区域。医和疗资源教育资源迁移,必然会导致城市中心的迁移。
对于老小区的去留问题,其实目前各大小城市的策略大多一致:
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开展老旧小区抗震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养老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补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工作,提升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老旧小区日常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社会化、精细化。
可预见的是,未来除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者高溢价的大型商住项目,老房子动迁的可能性极小。大概等待它的只能是慢慢老去......
随着城市的发展,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
一、市中心的老房子在城市中心,有这样一片房子,被称为老城区的“老破小”。这部分老小区是城市最初起步时兴建的房子,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范围越来越来,而这片老房子所在的区域,就成了城市的中心地段。
在市中心区域,是城市中最繁华的地段,是中心商圈辐射范围。有着最成熟的配套,比如交通枢纽站(高铁、地铁、轻轨、公交、出租车集中集散),比如各大银行的分行,比如各大商超(新世纪、永辉、国美、苏宁、盒马等),又比如各大名校、各大医院等,可以说是整座城市中拥有配套最成熟最齐全的区域。而这片老房子与众多现代化高楼大厦并立,成为了城市中心一道别样的风景。
但老房子因为建筑年代久远,房子外观已经破败不堪,显得又破又旧,老小区楼栋经常脏乱差,房子室内格局相对新楼盘新小区也较小,甚至部分老房子都有了成为危房的“潜力”,也难怪被称为“老破小”。
二、“老破小”的结局老小区的老房子确实堪称“老破小”,但它们所处的区域却是这个城市最有价值的区域,那么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这片老房子的结局会是什么呢?
首先,少量危房或被拆迁重建。一部分老房子建筑年代太过久远,或已有四五十年的房龄,房子上的青瓦片已经摇摇欲坠,房子下的横梁已难再支撑房子不倒塌。类似于这样的老房子,已经成为了危房,唯有拆迁后重新规划,才能保持城市的更新。
其次,大部分老房子会因为“旧改”而焕发新貌。而大多数的老房子,虽然看似“老破小”,但房龄才三十年左右,房子还能继续居住。针对这类老房子,我国今年要重点推进的“旧改”,或将成为这批老房子的福音。
最后,是“拆”是“改”,都要“因地制宜”。拆,是要推倒了重来,居民也得离开长期居住的地方;而“改”,是小修小补,相对更加温和,也更节约人力物力。对于不同的城市,同样是城市中心,但城市发展的道路不同,城市规划发展的方向不同,对于城市中心老房子的处理办法也不尽相同,究竟是“拆”还是“改”,都需要“因城施策”。
综上所述,城市发展的脚步从未停止,城市更新的步伐也在一直推进,城市中心的老房子处于最有价值的区域,已经影响到城市发展,或被“拆”,或被“改”,总之,都需要“因地制宜”。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的!
关于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怎么样的?其实这些问题不用太过于担心的,毕竟在中国房地产八九十年代起步,再过二十多年,这是普遍要面对的问题,是国家应该考虑的。对于市中心,其他的不讲,地肯定是非常有价值的,开发商这边也可以拆迁后进行重新建设的。在有些地方已经在试运行的,就是每平方进行补差价十七元,最后还可以继续进行居住的。现在所有的产权证都是不动产权的,就是除了住宅是你个人的之外,对于地块你后面也有使用权的,所以后期如果小区存在质量问题,就会面临着拆迁重新建设,再进行补差价来分配这样的趋势去规划的!
6月8日,有媒体曝光了上海静安区巨鹿路上一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被完全拆毁,改建为一处貌似现代风格建筑的消息。记者了解到,静安区已经介入调查,并要求业主对建筑进行复建。
这处被拆毁的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位于巨鹿路888号内,目前这里大门紧闭,院墙有一人多高,内部建筑被全部用绿色网罩包裹得密不透风,从马路上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但有媒体曝光,原来的历史保护建筑已经被拆得面目全非,基本荡然无存,业主还在原址上盖了钢筋混凝土的貌似现代风格建筑。
从涉事建筑北部向南望去,房屋原始风貌已荡然无存,满眼尽是现代金属结构。
从巨鹿路由南向北观察涉事建筑,这一角度已被绿色纱网全部阻挡。
记者8日从多方了解到,此处建筑几年前被一个私人业主以8000多万元价格买下,这个业主为一个90后海归女孩,其母亲在对这处工程进行照看。目前,静安方面已经介入调查,责令其立刻停止修建新建筑,并对老建筑进行复原。
巨鹿路888号处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在1999年被上海市政府列为上海优秀历史建筑。其所在的建筑群(巨鹿路686—892号),为英式花园住宅,砖木结构,1930年建造,共12幢,沿路排列,南面设大花院,背面有小院。单体为假三层,红瓦坡顶,三角形山墙露木构架。有资料显示,这处建筑群为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师邬达克成立邬达克洋行后所承接的第一个项目。邬达克在上海留下很多知名作品,有国际饭店、大光明电影院、市三女中等。从1918年到1947年,他在上海接手并建成的项目不下50个(单体建筑超过100幢),其中25个项目被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近年,上海私自拆毁历史保护建筑的事情并非没有,但如此影响之大的事情比较少见。“上海交大建筑学系副教授曹永康说,在处罚上应认定其违法,不能用复建本身作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拆毁历史保护建筑,违反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如果新建建筑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那么还违反了《上海城市规划条例》。
记者查询这两个条例,看到有这样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由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并可以处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三到五倍的罚款。根据《上海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能没收实物的,按市场价没收违法所得;拆除或者没收后仍未完全消除影响的,处建设工程违法部分造价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如今,老建筑已毁,复建是否可以挽回?在曹永康看来,所谓复建其实是个伪命题。“为了保持历史风貌区的统一性,对此处进行复建未尝不可,但复建就是重建,造好的建筑是仿造的或者叫赝品,与原来历史建筑的价值不可同日而语。”
毗邻涉事建筑西侧的房屋,展现了巨鹿路888号附近老式建筑群的风貌(画面右侧老洋房系正常维修)。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位业主进行产权交易时,应该收到过相关部门出具的历史保护建筑告知说,明确告知此处为历史保护建筑,如果需要修缮、改动建筑结构等,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更不用说拆毁了,这样的行为是绝对不被准许的。所以,业主这一行为,实在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尽管这处建筑被高高的大门和围墙围住,里面又有网罩包裹,从巨鹿路上看不到此处建筑内部情况,但有周边居民告诉记者,拆毁建筑与修建新建筑已经有几个月时间了。日前,有细心网友绕到了建筑背立面拍摄到了其内部情况,这位网友通过微博向媒体透露了这些图片,才引起媒体关注。
从涉事建筑南部观察,这一角度已被绿色纱网全部阻挡。
“无论是改动历史保护建筑或者新建现代建筑都应该向相关部门报备,但是在被网友曝光前政府部门似乎毫不知情,政府肯定是有责任的,而这个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到底是哪个环节问题。”曹永康说。
最新进展
上海将尽力恢复巨鹿路被拆历史建筑原状,严处违法行为
日前,媒体对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违规拆除一事进行相关报道,静安区委、区政府目前已明确分管副区长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巨鹿路888号是上海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别为“四类”(即建筑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内部允许改变)。该房屋系私人产权房,按规定可以正常交易过户,并于2015年2月完成交易过户登记,程序合法。同时,该房屋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区房管局与购买人签署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承诺书》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告知书》。《承诺书》中明确:受让人在使用和日常养护中要爱护优秀历史建筑,不得擅自改动建筑的外部立面、内部空间及其装饰,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但房屋业主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房屋主体进行拆除重建。
对此事,静安区已开展查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今年3月31日,“12345”市民热线接报称该处有违搭。静安寺街道城管中队获悉后上门查勘,当时房屋并未遭到破坏,也无违搭。5月18日,区房管局收到电话投诉,次日即上门调查,并发现房屋内部结构被拆除,随即要求立即停工,但施工方拒不配合。经多次联系,区房管局于6月2日下午联系到业主的委托代理人王女士。6月5日,区房管局立案,6月6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先后三次约谈王女士,要求停止一切违法施工行为。王女士现已承认违法事实和行为,愿意配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尽快恢复房屋原貌。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静安区专项工作小组将抓紧推进下一步相关工作:一是尽全力恢复原状。区内富有历史建筑修缮经验的单位全面接管,全面调阅原始图纸,努力追寻已拆除的原始材料。根据房屋部分尚在的墙体,已组织专家对建筑开展复建可行性和操作性的论证,并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修复方案设计工作。二是依法严肃处理。市、区相关部门联手严格依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查明事实真相,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和媒体公布。三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区相关部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管理,依托当前正在开展的优秀历史建筑“一幢一册”建档工作,落实最严格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机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静安区新闻办
2017年6月8日
追问
上海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被拆毁:是谁在让巨鹿路哭泣?
一栋明文规定的历史保护建筑,在光天化日下被拆个精光,而监管部门前后半年毫不知晓。这样的事发生在上海,不断强调保护历史建筑、保留城市文脉、构筑人文之城的上海,教人瞠目结舌。
若不是近日媒体披露,巨鹿路888号的“改造工程”或许还将紧锣密鼓下去,直至一座崭新的时髦的钢结构的或许属于“后现代”或者什么风格的建筑正式亮相,成为成片历史保护建筑中一道“别样的风景”。
而它的“前身”,已经存留近一个世纪并本应持续保留下去的出自邬达克之手的老洋房,则只能“永远地”留在一些有心人的记忆里,并因其肉身消失而被更多人忘记。
这就是一栋老建筑以8000万元价格转手卖出之后的下场。业主的任性毁了一段城市记忆,至于其是完全无知,还是有意为之,我们还不知晓。能确定的是,在这起个案中,针对历史保护建筑的诸多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均被熟视无睹,如同废纸。
对老建筑怀有感情的市民,把这件事写到了微信公号里,起了个标题叫“巨鹿路在哭泣”。诚哉斯言。而我们所知道的是,并不止巨鹿路会“哭泣”。
这些年,类似事件并不是孤案。像巨鹿路这栋老洋房一样,近年也有不止一处挂牌或不挂牌的老建筑被公然“误拆”,待到人们惊觉要保护,已经为时已晚。
上海并不是一座善于遗忘的城市。恰恰相反,上海正在努力成为一座倍加珍惜历史记忆的城市,不然也不会将旧区改造中的“拆、改、留”方针改成“留、改、拆”,也不会把“建筑是可以阅读的”写进城市纲领性质的党代会报告。这些年,亦有大批来自方方面面的有识之士为历史建筑保护奔走呼告,倾注心血。只可惜,整座城市的努力付出,有时候依然难敌个别人士的肆意妄为。
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只是巨鹿路在哭泣。为这座百年建筑的遭毁,整座城市都在哭泣。
而哭泣过后,我们又能够做什么?
仅仅谴责业主,或是指着资本骂“任性”,已经无济于事。作为一起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这位业主所应受到的不只是谴责,还有法律的惩处。但人们不无担心的是,既有的法律制裁方式,或许并不足以达到惩戒的目的——根据目前的行政处罚,业主可被处以建筑重置价三至五倍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但谁都知道,钱很多时候并不是问题,而一栋拆得几乎不留只砖片瓦的历史建筑,还能“恢复”什么原状?
监管者的失责,亦应被严肃追问。历史建筑的交易、改造,程序并不简易,也都有法可依;既然要严格保护,自然需要密切关注、严格监管。但长达半年时间,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对大规模的违法施工行为竟毫无察觉,存在于基层的管理真空,及其背后暴露出的“文化无意识”,无疑更教人痛心。
上海要采取最严格措施保护历史建筑、延续城市文脉——这一条,是上海业已明确的方针,亦是整座城市大部分人的共识。但有了共识,还需真正落实。无论对各层级的管理者,还是城市的参与者来说,将共识变为现实,都是需要小心翼翼、切实努力的事,不然稍不留神,就可能抱憾终身。
这栋被拆的老洋房,便是一个惨痛的教训。事已至此,它不能被轻轻放过,人们需要通过公正、公开、严肃的追责处理,看到捍卫城市人文和法治尊严的决心;更需要通过由此展开的延伸努力,去弥补潜在的隐患和漏洞——法治是否健全、措施是否有力、监管者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意志还有没有短板,这些都需要细加追问,勤加改进。
而一切努力,是为了不要有下一次悲剧,再不要有悲剧。
上海不能再“哭泣”。
老兵复原指的就是军人退出了现役,更多指的是军人退役的安置方式。
1949年国家新中国的成立,那时候如果再像战役时候维持一个庞大的军队很明显并不是很有利,所以在1950年的时候国家开始以及动员了部分的志愿兵以及军官退出了现役,让他们回到自己的老家参加工作或者是恢复生产。
在1950年的时候有专门的颁发法律,在文案中有明确的指出,复员回到家乡的军人要由各级人民的政府来负责妥善的安置,对于复员也是有2项优惠政策,第一就是复员的时候由军队给生产的资助以及复员证,第二就是政府里面是需要安排土地以及住房,或者是给他们安排相对应的工作。
那我们现在所说的复员,指的也是一种安置的方式,主要指的就是军队会发放一次性的退役金以及退伍证,自己可以谋取生活,那他们之间的具体的区别就是:不管是复员还是退伍他们都指的是退出了现役,但是复员更注重退役后的安排方式。
扩展资料
退伍军人的补贴标准
第一,农村义务兵的老年补贴
今年会在去年30元每月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每月。这项补贴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服兵役的年限来计算,比如服兵役三年,那每月所得补贴就应该是35x3=105元每个月。
第二,部分退伍军人的补贴
今年的复原军人退伍补贴标准是1200元每年,如果是带着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能得到550元的补贴,曾是部队参战人员的,每个人能得到600元的补贴
第三,三红三烈抚恤金
如果战士因公殉职,那么其家人能得到每年能得到25440的补贴,因病故去的军人其家属可以得到每年20550元的财政补贴,
第四,因伤、因病、因公而残疾的军人补贴
因公、因病致残的军人,从今年开始所得抚恤金额又有新高,例如因战造成伤残的军人每年可以得到80140元的补贴,因公致残的几年提高到77610元,其他各项抚恤金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原
关于老房复原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