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单价里包括规费和税金吗
综合单价里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我国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综合单价是部分费用综合单价,部分费用综合单价(也就是我们现在平时所说的综合单价)=人+材+机+管+利+一定的风险费用。
扩展资料:
综合单价与全费用综合单价,部分费用综合单价是三个不一样的概念,存在着国际惯例和国内惯例的区别,在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前,我们说的综合单价其实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全费用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
在国际通行惯例中,全费用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管理费、规费、财务费)、利润及税金。
实行全费用单价的意义:
1、有利于工程单价的工程成本和费用、利润等的透明化
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无论处于何种设计阶段,该费用均可以直接用于各阶段工程计价。该综合单价均反映的是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因此与该项目的工程成本的关系更直接,可以直接用于分包工程的单价分析或比较。
2、便于各阶段的单价分析和汇总
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后,估算阶段的一个单位工程的指标,来自于概算阶段多个项目的汇总,概算或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来自于多个预算单价的汇总,因全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因此可以直接进行汇总,这将使单价的分析和汇总非常容易。
3、有利于促进定额编制水平的提高
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后,每个项目的综合单价将非常贴近市场交易价格,一旦定额直接费或间接费的计取与市场实际不一致,、甚至在工程分包时会引发不公正的质疑,这将促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高定额消耗量编制的准确性,促使费用定额更加贴近市场实际。
关于分部分项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区别
我也正在学习这个概念,分享出来加深认识...
一、定额计价模式
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而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用公式表明建筑产品价格的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工程量清单全面地列出所有可能影响工程施工造价的项目及其工程量,并对每个项目的性质给予描述和说明,以便所有承包单位在同一标准基础上作出报价。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进行公平竞争的基础,同时也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法。
(2)综合单价法。GB50500-2003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部分费用单价(综合单价)只综合了完成单位工程清单项目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该综合单价对应的图纸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费用。
在编制清单时把各项费用按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分开列计。实体性消耗以工程量的形式列计,非实体性消耗(包括措施性费用)属于竞争性费用,在合同中是一项固定的费用,无论实物工程量有否变化,该费用不能更改。总价由上述两项费用之和组成。
(3)全费用法。(国际惯例)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预算定额单价法的比较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一般都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在确定调整工程量的单价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比预算定额单价法更具有优势。因为预算定额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主要是采用了各地区、各部门统一编制的综合单价,便于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适应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但在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化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采用预算定额单价法计算的结果往往会偏离实际水平,造成误差。价格变化波动越大,造成的误差也越大,这往往成为以预算定额单价法结算工程款争议的焦点。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因其调整的工程量单价是按以下三个原则确定的,故可避免此争议。其确定单价的原则为:
(1)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按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投标报价中有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参照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3)当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价格。若协商不成,可报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确定工程造价可以克服预算单价法的缺点,避免一个工程1年完工,却要决算三年的怪事情。因为二种方法在对待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方面所采取的处理形式不同,故对工程的最后结算也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可以避免工程结算的拖延,使工程顺利结算。克服施工时马马虎虎,决算时是一笔糊涂账的通病。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因为单价已定,剩下的就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断核对工程量。即使有增加项目,也是以补充综合单价的形式出现,这样工程一竣工,整个结算价也就出来了,真正做到工完账清,增加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定额单价和定额基价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定额基价
定额基价指一个定额子目中所列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单价要包括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
定额单价
定额单价由定额基价、人材机价差、按费用定额取费后综合单价组成。
2、计算方法不同
定额基价
定额基价是由若干个计算出的项目的单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定额项目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中人工费=定额项目工日数X综合平均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定额项目材料用量X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费=∑(定额项目台班量X台班单价)
定额单价
计算公式如下:
折旧费=[机械预算价格×(1—残值率)×贷款利息系数]/耐用总台班
大修理费=[一次大修理费×寿命期内大修理次数]/耐用总台班
台班人工费=定额机上人工工日×日工资单价
3、编制方法不同
定额基价
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做法说明选择定额项目。
要从工程内容、技术特征和施工方法上仔细核对,才能准确的确定相对应的定额项目。
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要与预算定额相一致。
定额单价
编制施工图预算主要有单价法和实物法两种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额基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额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