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安徽农村能不能老房拆建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安徽阜阳规划新农村拆老房子有补贴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没找到实质性的资料,不知道是没出台详细的政策标注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耕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土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区片综合价执行。
2、非耕地:按耕地补偿费的60%计算。
3、国有江河、公路不予补偿。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其中应被安置人员里面包括部分没有承包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皖政办〔2007〕64号2007年10月22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是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对于保护耕地资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地方以新农村建设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工业集中区,未批先用土地,强征强拆,侵犯农民利益,低地价招商引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一)各地在编制和实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节约集约用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各地要严格执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因新农村建设试点需要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经依法报批后进行调整。
二、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一)农村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项目规划和用途依法审批。优先保障新农村“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和水毁灾区重建用地,特别是重点公共基础设施等急需用地。鼓励依法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安排农村建设项目。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严禁以租代征、越权审批、先用后批、边用边批、少批多用、批东建西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严禁为违法占地建造的“小产权”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二)各地要依法做好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认真履行征地告知、调查确认、听证、公示、登记等规定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工作。凡是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要充分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严禁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利益、采取强迫命令的方式强拆强建。凡是补偿标准不合法、不能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征地不得报批,征地未经批准以及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中、安置不落实的项目均不得占地开工。
三、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
(一)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农民自愿、多元投资”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要高度重视国家和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认真落实责任,严格项目管理,积极引入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挪用和腐败现象产生,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二)各地要用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在对“空心村”、工矿废弃地、闲置宅基地和“一户多宅”调查清理基础上,制定有关规划,采取整治措施,防止土地闲置。积极探索政府指导下的存量建设用地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置换等方式,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四、加强责任考核,严格土地执法监察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和实际占用土地、耕地占补平衡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成效突出的,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各级国土、监察、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和动态巡查制度,共同加强执法监察,确保我省农村建设用地管理规范有序。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4号),现将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此前县有关补偿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
附件:1.《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4号)
2.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2
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价格元/㎡
类别价格房屋结构装修情况备注
结构
等级庐城规划区一类镇规划区和工矿区
框架720690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混I类650620钢筋混凝土构造梁、柱,主要是砖墙承重,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普通粉刷,普通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二层以上(含二层)
II类600570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内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I类550530240砖墙或毛石墙承重,大瓦屋面,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木II类500480240实心墙或空斗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注:本标准中一类镇为:冶父山、罗河、龙桥、矾山镇,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参照一类镇标准执行,具体由庐江县政府确定。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5年以内6-10年11-15年16-20年21-30年31年以上
成新系数10.950.90.850.80.7
3.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补偿价格×成新系数×建筑面积
4.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自行搬迁的按2次支付,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5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12个月。
5.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类别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
树木10cm以下棵15.00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1米处计算;
3、竹林按2500元/亩计算;
4、除林地外,其他土地上10cm以下的树木行间距小于1米的,按1000元/亩补偿,不再补偿青苗费。
树木11-20cm棵110.00
树木21-30cm棵120.00
树木31-40cm棵130.00
树木41cm以上棵140.00
果树不足3年棵120.00
果树3年以上棵150.00
6.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目补偿标准备注
水池普通水池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40元/个
雨蓬20元/平方米
锅灶单口150元/个
双口200元/个
面盆50元/个
围墙砖砌40元/平方米
石砌30元/平方米
门楼砖混400元/座
砖木150元/座
土瓦100元/座
水井砖砌1500元/口超过10米部分,每深1米
增加100元
压水井、沼气池300元/口
空调柜式150元移机费
分体式120元
窗式80元
热水器光电太阳能160元移机费
其他60元
电话120元迁移费
有线电视80元迁移费
水箱拆装费100元
座便器60元/套
浴缸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100元/套
抽油烟机50元/套迁移费
室外砼地坪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30元/平方米
迁坟350元/冢
附属房(含阁楼、披厦)砖混300元/平方米
砖木200元/平方米
简易60元/平方米
电杆水泥100元/根迁移费
木50元/根迁移费
关于公布2008年度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信息更新:2008年11月21日来源:县政府办【打印】
庐政办〔2008〕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3号),现将2008年度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对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巢政秘〔2008〕23号)
2.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3.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2
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1、基准价格表
类别价格结构、装修情况备注
结构等
级建筑面积
(元/㎡)
框架
结构1380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板、基础、现浇整体装配,一次性施工,标准门窗、粉刷、装饰精细、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结
构11230砖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现浇或预制梁、柱、板、平屋面或瓦屋面,水泥楼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四层以上
(含四层)
21140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现浇或预制梁、板、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卫、厨设施齐全。三层以下
(含三层)
31030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齐全。二层以下
(含二层)
砖
木
结
构11030240实心墙,砖墙承重,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粉刷,硬木楼面,水泥地面,木或混凝土楼梯,标准门窗,平水天花,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2980240以上实心墙或空斗墙,砖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粉刷,水泥地面,普通木门窗,平水天花,水、电齐全。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5年以内6-10年11-15年16-20年21-30年31年以上
成新系数10.950.90.850.80.7
3、区位划分系数
类别区位增减系数
一类南至潜川路,东至牌楼路,北至军二路,西至越城路所划区域。+0.25
二类①潜川路以南,南门河以北;②牌楼路以东,东门河以西;③军二路以北,塔山路以南;④越城路以西,沿城西河-城中路至移湖路以东。+0.15
三类一、二类以外,外环路以内。0
四类一、二、三类以外的庐江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0.08
4、非住宅房屋使用功能系数
类别使用性能增减系数
经营用房单位或个人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化工、家电、日杂、土产、糖业、烟酒、服装、鞋帽、布料、文化用品、建材、医药保健、餐饮、娱乐、服务等房屋。+0.8
办公用房单位或个人用于办公、会议等房屋(含文、教、卫公益用房)。+0.1
生产用房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等房屋。+0.01
仓储用房单位或个人用于储存货物的房屋,含公厕等公益配套房屋。-0.01
说明:非住宅房屋结构分类、区位增减系数、成新标准,等同于住宅房屋。
5、营业用房楼层系数
楼层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
增减系数+0.80.0-0.31-0.37-0.43-0.53
6、沿街两侧底层营业用房道路系数
类别范围增减系数
1文明路:军二路至城中路段。
文昌路:街心公园至越城路段。
军二路:五叉路至黄山路段。+0.74
2文明路:城中路至潜川路段。
军二路至塔山路段。
牌楼路:潜川路至街心公园段。
城中路:东门小桥至恺悌街段。
恺悌街:文昌路至城中路段。+0.37
3潜川路:牌楼路至文明路段。
塔山中路:文明路至黄山路段。
黄山路:文昌路至塔山路段。
文昌路:越城路至黄山路段。
城中路:东门小桥至东门大桥。
恺悌街至西门吊桥。
军二东路:大园盘至东门大桥段。
庐巢路:军二路至交警大队段。
军二西路:黄山路至移湖路段。
越城路:文昌路至塔山路段。
交通路:军二路至塔山路段。+0.02
4文明北路:塔山路至外环路。
黄山路:塔山路至外环路
文昌路以南。
文昌路:黄山路以西。
军二路:东门大桥至外环路。
塔山路:黄山路至移湖路。
住宅房一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0.23
5住宅房二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0.30
6住宅房三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0.46
7住宅房四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0.54
注:仅用于临街底层营业门面房,如同一街道两侧分属两类区域划分,按较高区位系数计算。
7、住宅及办公仓储用房楼层增减系数
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
一+0.02+0.01-0.03-0.04-0.04-0.04
二+0.01+0.02+0.03+0.03+0.03
三-0.03+0.10+0.10+0.10
四-0.05+0.07+0.08
五-0.070.00
六-0.08
8、住宅房屋朝向增减系数
朝向朝南朝东朝西朝北
增减率+0.010-0.01-0.02
9、各类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1)住宅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楼层系数)×(1+朝向系数)×建筑面积
(2)经营用房:
底层营业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1+道路系数)×建筑面积
二层以上营业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3)生产、办公、仓储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附件3
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
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标准
①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支付;
营业房和非住宅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支付;
②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支付。
③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
营业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根据不同区位,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一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120元/平方米;
二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100元/平方米;
三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90元/平方米;
四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80元/平方米;
五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70元/平方米;
六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60元/平方米;
七类区位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50元/平方米;
其他非住宅房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标准按相应区位营业房的50%发给。
2、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类别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
树
木直径10cm以下棵15.00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一米处计算。
3、栽植在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的树林砍伐或移植费用。
直径11cm-20cm棵110.00
直径21cm-30cm棵120.00
直径31cm-40cm棵130.00
直径40cm以上棵140.00
果
树3年以内棵120.00
3年以上棵150.00
竹2cm以上棵10.50
3、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项目补偿标准备注
锅灶单口150元
双口200元
围墙砖砌40元/平方米
石砌30元/平方米
院落60元/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范围
门楼砖混400元/座
砖木150元/座
水井砖砌1500元/口
压水井、沼气池300元/口
空调柜式150元移机费
分体式120元
热水器光电太阳能160元移机费
其它100元
电话120元迁移费
有线电视80元迁移费
座便器60元/套
浴缸150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300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100元/套
抽油烟机50元/套移机费
室外砼地坪20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30元/平方米
迁坟350元/冢
阁楼2.2m>檐高>1.8m500元/平方米无证且不计算建筑面积
1.8m以下350元/平方米
附
属
房砖混300元/平方米檐口高度2.2米以下;
1.8米以下折减
砖木200元/平方米
简易100元/平方米
电
杆水泥100元/根
木50元/根
水池普通水池30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40元/个
门防盗门100元/扇被拆迁人不得自行拆除
卷闸门50元/平方米
窗PVC窗30元/平方米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的不予补偿
铝合金窗40元/平方米
栏杆铁制30元/平方米不包括作为建筑面积部分的围护
不锈钢40元/平方米
砖20元/平方米
面盆50元/个
雨篷20元/平方米
具体要求如下:
(1)农村住宅讲究地离水源近,以位于河流交汇处的高台上为最佳。
(2)住宅坐北朝南以避风向阳,免受风雨的侵扰。重视“坐北朝南屋,住着好享福”、“坐北朝南,冬暖夏凉”、“屋朝南,人向阳”的原则。
(3)集市住宅讲究阳面、顺路、顺眼、人流量高。
(4)建房奠基,民间俗称“下屋基”,一般要在墙基上砌一块青色的奠基石,上刻“泰山石敢当”五个大字作为镇宅符,寓意所向无敌、百鬼可镇、灾祸敢当。
(5)上梁求吉,选择上梁木,有的用榆木,榆的谐音“余”,取“余粮万石”之意。有的用枣木做檩,取“早积余粮”之意。
(6)上梁披红,由木工用红绸或红棉布包梁,起梁时间大多选择在正午时分,石、瓦、木、锯四匠齐集,左邻右舍都来捧场凑热闹,在掌墨师傅的口令下,由四个木工小伙用新绳索将房梁向上提升到位,在场的人们兴高采烈,房主放鞭炮,撒喜糖。
(7)喝待工酒,待工酒是款待匠人和帮工者酒席的总称。一日三餐,餐餐佳肴,其中还需摆开工酒、上梁酒、圆工酒。建房耗资大,故民间有“没有三年陈酒浆,不能动用木瓦匠”的说法。
由于各地的拆迁标准不一,具体补偿数额当地拆迁部门是公开公示的,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扩展资料:
第一类: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5700元/亩(统一年产值17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7,安置补偿倍数14);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8700元/亩(统一年产值17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5,安置补偿倍数6)。适用地区:鹿城镇。
第二类: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5354元/亩(统一年产值16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7,安置补偿倍数14);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7600元/亩(统一年产值16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5,安置补偿倍数6)。
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须知第5条规定“承包土地的农户要服从农田基本建设。服从国家建设用地要并依法取得合理补偿。”因而农村征地具有法律依据,合法征地理应受到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补偿费
有补贴,按其实际面积补偿,按每平方米5元计算。
《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经依法批准建设的房屋按其实际面积补偿。没有合法批准手续建设的房屋,房主确系被征地所在地的常住农业人口,结合其人口数量按人均最多不超过60平方米给予补偿。
人均60平方米以内的,按其实际面积补偿;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偿。搬迁补助费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安置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计算。
扩展资料:
《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条被征地农民转为非农业人口后,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
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就业扶持和免费就业服务所需资金,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一条对被征地农民,包括本办法颁布前历次征地已安置和参保的人员,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将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具体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