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结构破坏找哪个部门和装修破坏房屋结构找哪个部门投诉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房屋结构破坏找哪个部门以及装修破坏房屋结构找哪个部门投诉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破坏房屋结构向哪个部门投诉
房管局是投诉此类事件的主管部门,如果投诉无效可以以利害关系人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破坏房屋结构向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物业管理企业加强监管,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业主及房屋使用者合法装修,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严格执行装修备案制度。
一、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1、房屋达到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
2、房屋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危险症状的;
3、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需继续使用的;
4、因爆炸、火灾等造成房屋裂缝、变形等,需继续使用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需要鉴定的情形。
二、房屋安全鉴定的途径:
1、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出。
2、房屋属于直管公有房屋的,由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实际使用人提出。
3、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由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提出。
4、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
5、房屋存在第六条规定情形,危及利害关系人安全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拆承重墙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般先向物业举报,如果物业不受理,可向业主委员会或房管局举报。承重墙受到破坏,会影响整体房屋的构造,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恢复原状或赔偿。从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来说,物业公司是无权对业主进行罚款的,业主完全有权拒绝。如果物业公司强行罚款,其行为是违法的。从法律角度来说,罚款是一种处罚行为,而物业公司只是一个普通的企业,不是国家的机关,不具备处罚的主体资格,所以物业公司无权对任何人进行罚款或别的形式的处罚。如果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违反规定,物业公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向有关部门报告,由部门来处理,而不能代替机关来罚款。如果由于业主的装修行为给房屋的结构或小区的公共设施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根据规定,要求业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纳一定的赔偿金来进行修复,而不是罚金。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话,业主也不需要交赔偿金。
拆迁实施阶段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装修破坏房屋结构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物业管理企业加强监管,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业主及房屋使用者合法装修,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严格执行装修备案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要落实施工人员持证出入管理制度和装修材料、施工工具出入登记制度,加大对服务区域内正在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巡查管理力度,做到每天巡查并做好记录。
物业管理企业巡查过程中发现正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或者已造成损坏后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街道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物业管理企业应配合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查处损坏房屋结构的案件,及时提供房屋结构图、竣工图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街道社区
应建立区、街道、居委会三级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网格化管理的优势,整合行政管理手段,社区网格巡查员对所在辖区内的装修行为做好登记备案,对装修破坏承重结构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上报街道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并配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三、建设行政部门
在执法实践中发现,装修破坏承重墙的装修企业大都资质不全,有的甚至是包工头组织的临时施工队,对相关法律政策、房屋结构知识缺乏了解。
建设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职权,对装饰装修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行业整顿,及时清退无资质或资质不全的装饰装修企业。
建设行政部门应该告知装饰装修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装饰装修企业不得在装修设计、施工过程中实施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
装饰装修企业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要求,应该予以劝阻和抵制;劝阻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导致整栋房屋存在危房隐患的,危房鉴定部门应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进行鉴定,对于超出鉴定规模的对接上级鉴定部门实施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及时给出处理建议。对于涉及造成危房存在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对拒不整改的采取代履行措施直至隐患消除,事后依法向当事人追偿。
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对于正在实施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案件信息后及时联合建设行政部门、危房鉴定机构、装饰行办和第三方,迅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配合调查的,执法人员应请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予以见证。
经现场调查,当事人涉嫌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应及时立案调查,违法行为一经确认,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违法当事人按期、按要求进行修复,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拒不改正的当事人作出罚款处罚并依法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及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五、公安部门
对阻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住宅、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司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后果的”之规定,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建设行政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六、司法行政部门
针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的查处,参考各地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执法制度更新补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自由裁量权。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整改及时的当事人可免予处罚;适当降低罚款金额的下限,提高罚款上限;
二是明确责令改正内容,对责令改正是否需要恢复原状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未经整改并验收的房产,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办理房地产转让、抵押登记等手续;将违法当事人纳入行政管理相对人失信惩戒范围,上报征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
四是明确强制修复实施主体。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案件所在街道办事处可以接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组织实施强制修复被损承重结构,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经区住建局认可的具有加固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修复。
七、法院
对拒绝停工、拒绝恢复整改,经综合执法部门履行催告程序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综合执法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应予以受理并保障整改。对于采取代履行需追偿的,法院应予以受理并予以执行。
承重墙拆除找哪个部门
承重墙拆除找可以投诉的部门如下:
1、如果碰到有人拆承重墙,可以去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投诉;
2、如果有发现破坏房屋承重结构者,可以要求向房管局投诉。在房管局下属有房屋鉴定检测机构及监察部门,可以对房屋拆改是否对建筑主体产生影响作出权威认定;
3、如果可能对本人人身财产造成危害,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排除妨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拆除承重墙有哪些后果
1、擅自拆改承重墙等承重结构,危及建筑物安全,可能导致墙体开裂甚至房屋坍塌危险的发生,同时,会面临行政机关处罚以及还原加固墙体并承担相应费用。
2、擅自拆改承重墙等承重结构,造成相邻业主的公共利益和财产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侵权赔偿责任。
3、如果情节及后果严重,危及楼体内其他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还将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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