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出租房屋到期的装修费如何解决和退租装修费要如何处理,根据民法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出租房屋到期的装修费如何解决以及退租装修费要如何处理,根据民法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店面合同到期,房东不租,装修费怎么办
出现房东不续租的情况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需要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续租房屋要得到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同意,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房东不续租我的装修费怎么办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向法院起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不用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处理方式等。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
二、租房合同到期怎么续租
(一)首先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二)其次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三)然后在书写的协议的时候谨记一定要写清楚支付的方法还有日期还有给前一个合同约定的那样如果没有变化直接照抄过来就可以,不用再做改变,因为您已经居住了一段时间,其中屋内设施有所了解,但是还有应该写清楚,不然以后有了纠纷没有办法解决,同时在这里需要提醒您的一定要重新进行备案,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四)租客在填写租房续租协议书的时候,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签订租房合同时对续租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出现不续租的情形,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执行。租约到期之后,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履行义务,若是出租人提出了新的条件,要与承租人进行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租房合同。
房租到期房东收回房子装修费谁承担
房租到期房东收回房子装修费谁承担,视情况而定: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时,装修费有出租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没有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房屋,此时由承租人承担。
房租没有到期可以退租金吗
房租没有到期是否可以退租金,需视情况而定:
1、房租没有到期,一般可以退还租金。但是如果存在违约,应先承担违约责任后,租金才会退还;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有特殊约定,且合同有效,是否可以退还租金,以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房租到期,装修费用怎么办
协商解决
看原来的合同里有没有约定,按照约定协商解决。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退租装修费要如何处理,根据民法
情况处理: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加装修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迁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合同终止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加装修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承租人在剩余租赁期内请求出租人赔偿装修残值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间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应当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3)因双方违约解除合同,剩余租赁期间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四)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剩余租赁期间的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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