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婚后老房子拆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婚前一方父母的老房子,婚后拆迁,拿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父母拆迁款给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的房子拆迁给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不能分割子女的财产,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婚前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分割。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通常在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婚前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一方父母的老房子,婚后拆迁,拿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父母的老房子,婚后拆迁,拿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这个具体要参看动迁组的拆迁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把配偶列为拆迁补偿受益人之一,那么拿此拆迁房款购买的安置房就有可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离婚则要参看,当初购入此套房产的时候,房款的出资比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名字、夫妻的结婚年限,综合考虑判定夫妻之间持有此套房产的比例。
但此房屋产权证中还有配偶父母的名字,今后离婚时则还涉及到一个析产纠纷,就是必须先刨去对方父母的比例,剩余部分分割。
父母的房子拆迁分到的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拆迁时是否已登记结婚等情况来确定。
请问下专业的律师朋友结婚前父母的老房子婚后拆迁拆迁后的分户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
首先,是否为共同财产通常根据两个原则来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
根据上述原则,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前,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后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该房产属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以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继承的老房子在婚后重新翻修属于共同财产吗
产权归婚前一方所有,但如果离婚的话,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婚后是老房子拆迁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用拆迁款买的新房子,那就需要看这个拆迁款,相应的,被拆迁的房屋在婚后的所有权是谁的?是本身就有婚后共同财产买的,还是由个人财产买的。如果属於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的利益也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根据该补偿款所买的房屋所有权也是这一个人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呢,也可以登记成两个人的名字,所有权为共有。
但是如果婚后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是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得到的拆迁款也是共有财产,通过共有财产买的房屋也是两个人所有的。
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1,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房产给予的拆迁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拆迁的房产任然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的老房子结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的房产,属于房产所有人的财产。婚后,该房产仍属於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拆迁婚前房产所补偿的房子,不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该房产仍归夫妻一方所有,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你怎么一点家庭观念也没有呢,结婚娶媳妇了就知道关心你们两个人,别的一律不管了,这种思想要不得。国家可没有抛弃家庭,拆迁安置或者补偿物件国家给定级到家庭级了,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里面的家庭两个字意义、用途、目的完全相同,也和土地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里面的户相同。不是拆迁你别瞎用词。***在给群众的时候是属于家庭的,以后群众可以改变属性级别,注意这时候不仅仅是空口无凭立字为据,还得***认定的谁的家庭的这个谁的儿子都同意改才能改,有一个不同意就改不了
婚前一方的旧房子,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智慧财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老房子婚内拆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结婚前的房产,结婚后拆迁安置,安置的房产或者补偿安置款,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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