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农村祖辈留下的老房被拆后怎么办,以及农村有间老房但是没有户口,能回去翻造吗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同时国家大力进行农村土地确认权的登记,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明确土地权属划分。这一举措可以有效的避免村民之间的纷争以及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外界强势力量的侵犯,与此同时国家也在进行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的登记。
如果说,你所在的村子正在进行这两种土地登记的工作,在你没有户口的情况下,你不可以擅自进行翻造。你可以通过询问本村的村委或者当地的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者土地部门,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详细咨询来确认自己在没用户口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翻造。又或者应该通过怎么样的途径来对老房子进行翻造和重建。
不过,就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农村的房屋属于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用于生活和生产建设的建筑用地,如果你没用户口,那么你就不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从理论上来讲,你并没有权利对老房子进行翻造。尽管你仍然对老房子享有所有权,但是你没有办法对老房子进行关于宅基地方面的确认,因此你并不可以对老房子进行翻造。
对于一些地方而言,一户一宅管理办法实施的相当严格,本村的村委以及当地的政府会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制。如果你不是农村的户口,你就没用权利申请农村的宅基地,也没有权利对房子进行翻造,哪怕你有两个老房子,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
若在农村有老房子在翻造前,确认下有无宅基地证书,有的话,可以直接开工了。没有的话,就需要先和村委会沟通一下,确定下近期有没有大的变化。如果有变化就要慎重考虑下,是否翻造了,如果没有的话就可以了。
不过,要有心理准备,没有宅基地证后期村里有变动的话,极易产生纠纷。
其实这个问题,也涉及到了近几十年来我们高速的工业化、城市化,使得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到了城镇。而农村人口在进入城市后,虽然户口进入了城市,但他们在老家依然有邻里认可的产业。这种现象至少还会延续1~2代人,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也终将消失在时间长河中。
而农村老房子现阶段又与宅基地有关,之前村里一直在进行宅基地摸底,确认后会发放宅基地证书。在我老家已经完成好几年了,料想全国其他地方也已完成或陆陆续续进行中。因此,现在的村里宅基地可分为有证与无证,而老房子所在的区域依附于宅基地。因此,老房子也可分为有证与无证。
老房子有宅基地证
有宅基地证的老房子可以放心翻造,有国家认可的证书,后面不会有其他纠纷。不过,也需要与村委会沟通,确定下近期有没有大的变动。比如是否允许翻造、有没有撤村并居的计划等。防止出现刚翻造好,又要拆除的尴尬。
老房子没有宅基地证
没有的证的话,就属于邻里认可这个老房子是你的,但老房子所在的宅基地却不属于你的情况。若进行翻造的话,需要与各方沟通好,不然后期极易出现纠纷,还是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进行老房子翻造前,需要先确定下宅基础情况,然而,再与村委会沟通下,在确认没有其他问题后,再动工也不迟。
去年的某一天突然接到了,母亲打来得电话说,村里老家得土房子政府都在鼓励大家拆除,并且每一户还会补助1万多块钱,问我要不要拆出。我回答得很干脆,说先不拆吧,留下来先看看吧,一万多块钱,拿在手里什么也做不了。最后房子就暂时这样保存下来了,去年腊月的时候还回家看了下,老宅子就像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矗立在风雨飘摇中。
这些年由于工作的原因,我离家的物理距离也是越来越远,回家的次数和便利程度也不像以前那么方便了,但是我对他们念想与怀恋却逐渐加深。在空暇的时候、我总是回会想起老房子的一切。我甚至清晰的记得每一块瓦片的纹理,每一块墙皮的颜色,每一道门嘎吱的声响,就连那些黑暗角落里面堆放的锄具都是格外的清晰。
听还在世的奶奶说,老宅自始建于清朝年间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在我知道几代人当中爷爷、父亲,还有我都是在老宅子里面出生的,仔细算来确实已有100余年了,而如今的我以为人父,已到三十而立之年了。那座老宅子见证了几乎见证了我们这个家族近一百年,在这个山区里面的酸甜苦辣和不屈不挠的过往。
然而这个宅子在去年的一场大雨和一些不为人知的人为因素,导致了厨房和以前奶奶睡觉的那个屋子坍塌了,看着碎落的瓦片,折断的椽子和瓴子,我知道修缮无望了。如果让它慢慢的在时光和阳光雨露中慢慢的回归自然也是一件不错的选择,也许每隔一段时间我会从遥远的地方赶回来为他拍一张照片,记录他渐渐荣归土壤的历程,它诞生的过程我没有看见,最起码他消失的过程,我希望我能够一步一步的记录下来。
可是这个过程在今年的什么时候,突然也变得奢侈起来了,我听母亲说村上要把房子拆了,说是要复耕什么的,可是山里一个人都没有了,还要复耕什么呢?最终那破败不堪的老屋,在现代工业文明的代表——挖掘机的轰鸣下,不到半个小时,便被肢解体无完肤。椽子和瓴子堆在一边,那些充满岁月的瓦,基本上没有一块完整的,并且被埋在了土里。就连土墙里面的用来加固的墙筋(一般是木头埋在墙体当中增加墙的稳定性),也被抽了出来,摆放整齐一边。整个过程就像小时候家里杀猪的过程,一头肥猪在家人的兴高采烈当中,按照百年来的既定流程放血、退毛、分隔,最后什么部位做卤味、什么部位炼油、什么部位做腊肉、什么部位送人、什么部位这几天吃,什么部位留下了给家里最重要的人吃,一切都是那么有条不紊,错落有序。老宅被肢解的过程,我自己没有亲眼看见,只是在抖音当中看到了部分视频。大人们,甚至还是当年一起杀猪的那些大人们,在应该采烈和欢呼声中看着一扇扇墙倾倒下去。
今年6月前后我又回了一趟家,顺便也上去看了看被推倒后的老宅子的样子,除了当年筑墙历经沧桑的黄土,和那些在土里面泛着黑色的瓦片,基本上什么都没有了。
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心里很空,仿佛很多东西被拿走了,也在同一瞬间心里和脑海里仿佛又被什么东西填满了,过往的一切仿佛又历历在目,格外的清晰,就连去世的老人的笑声都那么清晰。
我是90年出生在这个小山村的,就在这个宅子最先出现坍塌的那间屋子里面出生的,从我出生到这个房子的完全坍塌,前前后后刚好30年,而这30年当中我有大概有一半的时间是在这里度过的。可是说是我美好的岁月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和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块石头、每一条溪流,每一棵树,甚至每一片瓦,都有着极深的记忆和情感。所以说,虽然山里的老房子里面什么都没有,我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会在屋后、在菜园子、在长满草的院坝,走一走看看也觉得充满了力量。
2012年7月18日,整个陕西南部出现了百年一遇得大雨,造成了隔壁镇的一个山区村发生特大山体滑坡灾害,29人被掩埋失踪,滑坡体大约有40万立方米。这是一个悲剧,这个悲剧也拉开了陕南山区乡村移民搬迁的浪潮,随后很多新的乡村民居开始在乡镇,或者乡镇附近较为平坦的地势拔地而起。
从那一年开始原本繁荣且充满烟火气息的乡村开始走向了凋零,第二年的初秋我和父母就搬到离老屋大概7公里的居民安置点,自此我就告别了我生活了23年的山村。但是,那时候奶奶还没有搬走,所以我每次从省城回家的时候,都基本上直接回到山里的老房子,和奶奶呆在一起。那时候村里留下的人,基本上都是和奶奶一样在村里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他们不愿意舍弃土地、还有熟悉的环境,另外一个就是新的居民点是楼房,日常的生活习惯等等,都他们而言都有一点难以适应。
2014年国庆节,小叔也将奶奶从山区里面搬到我们安置点的楼下,随后我们这个小分支与祖辈的老宅算是彻底的脱离了联系。记得给奶奶搬东西走的那天,他还把煤、柴火、一些被子、还有能穿衣服、碗、甚至用来腌菜的坛子都收拾好,包好。她打算如果不习惯的话,她还要回来继续住。另外还做好了来年春天,上来摘茶的打算,准备暂时常住。
奶奶搬走了以后,我每次回去了都会特意开车上老房子看看,奶奶也会让我带着她一起上来。奶奶晕车,加上山区土路左摇右幌的,会让他呕吐不止,几天都不舒服,严重的时候还要输液才能恢复。有时候我不想带她上去,害怕身体受不了,但是她自己也想上老房子看看。我想,也是让一个在老房子生活了接近60年的老人,做到走了不看不想,也是不容易的,所以每一次她愿意去看看的时候,我就尽量开慢一点,7公里的路程要走40分钟。
再后来他上去意愿就不那么大了,并且每一次走的时候都会带一些东西走,或者把有些东西送给别人,因为她知道她自己不可能回来住了,也不会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在老屋还没有坍塌的那几次上来的时候,她总会给我说“不得来了,除非死了才上来”。奶奶很早之前就给自己看好了一个墓地,在我还10几岁的时候就给我说,等她去世了一定要埋在那个地方。后来搬走了,她又害怕我们嫌麻烦,几次叮嘱我,以后她死了不要把她一个人埋在别的地方,她害怕,多词强调埋回老屋附近,她自己看中的那块好墓地。
房子坍塌后,我奶奶还没有上去过,她可能永远都想不到,自己居住了近60年的房子,会在她之前坍塌,尘归尘土归土。她不去看也好,看了估计老人也会觉得难受,只是那种难受是无声的,是我们无法察觉到的。
在中间的23年的时间里面,从有记忆开始,我的一切就围绕这老屋展开。小学1-4年是山村里面的小学上的,对于上学这件事情和所学到的知识,能够记住的并不多。那个时候放学回家除了要写作业之外,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干农活。
刚过完年快乐的日子就结束了,大人门开始烧肥准备种土豆,而我们就在地里往大人的挖好的小坑里面放一块土豆的种子,再放一捧有机肥。有机肥都是猪粪、玉米秆等混合而成的,这样的有机肥有营养,且质地松软适合农作物生长发芽。
对面屋后的山上星星点点的桃花开始开了,是春天已经来了,我就在田间走了几个来回,四周的山都绿了,天气步入了温暖的春天了。人们开始带着茶水和午饭,开始再山上摘茶,一摘就是一整天,虽然大人们离家很近,但是他们也不愿意回去一下,停下手中的劳作。对我来说呢,中午回家吃完早上奶奶留在家里饭,如果近得话我也会去帮忙摘茶,再到学校去。等到下午放学的时间,我从学校直奔地里,和大人一起摘茶到天黑。回到家里大人开始炒茶,做茶,烤茶等等,而我就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写一下作业。
茶摘完了就差不多到了收割油菜的时间了,这个是我最喜欢的农活,因为在玩的瞬间就能帮奶奶把农活干了。油菜成熟后,镰刀割倒,晾晒几天。然后在平坦的地方,铺上一张巨大的塑料布,将油菜放进去,这个时候就是我们小孩子上场的时候了,我们只需要打几个滚,翻几个跟头,就完成了。奶奶用筛子筛出油菜籽,倒掉油菜壳就好了。留在田里的油菜杆和油菜壳,都会烧掉,留在在田里作为烧肥继续为接下来的作物提供养分。
收完油菜关于田里的劳作又开始一个新的循环,田里被放入大量水,大人开始修葺田坎蓄水,准备找来耕牛耕田,关于田里的基础工作劳作结束后,就会开始请几个帮手在一天的时间内,给光秃秃的田里换上一抹绿色——插秧。从那以后就开始漫长的等待过程,每天晚上要去看田里水够不够?自己田里的水有没有被别人放走等等。记忆最深的就是怎么也安静不了的蛙叫,和田坎上矮小草木划破脚踝的疼痛和奇痒。
秋天的劳作和收获都很多,可是我记得就是收玉米。不是收获的过程多么喜悦,而是关于疼痛。玉米很高,我走在玉米地里完全看不见我,可是玉米得叶子划着我的脖子,额头,汗水流过伤口,那个疼痛清晰而敏感。等收满一筐子玉米,我的脖子和额头早已非常难受了。
当然除了这个还有就是凉晒谷子,每天早上搬到院坝里,天黑上潮之前收拾好,这个过程要持续很多天,这个过程让我非常得不耐烦,总是会耽搁我和其他小伙伴玩耍。
秋天是一个非常好的季节,但是对于生活在山村得人们来说,确实忙碌和快节奏的。人们需要把地里成熟粮食收回来,同时要把多余的东西想办法卖出去,再买一些其他得必需品。人们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储备好过冬得粮食、柴火、煤炭等等,每一样都少不得。记得在枫叶发红发黄得季节里面,我总是跑到后面山上,砍很多柴回来。用做深秋和初冬得取暖,大部分都要用作杀猪时的烧水和熏腊肉。
在大雪封山之前,我们还需要把煤炭从山上背回家里来,并且利用放学的时间将大块煤炭敲碎,以便于其能够在炉子里面燃烧。而我对于故乡冬天的记忆,有两件事情一直让我记忆深刻。一个是冷,小时候每年冬天耳朵和手,还有脚都会长冻疮,整个冬天都是不舒服的。另外一个就是煤碳的味道,那个时候村里面所有的煤,都是天然的,都是村民自己从露天的小矿洞开采出来的,未经过任何工业化的处理,所以煤烟的味道是非常大,我的整个童年的冬天,都是这两种感受所围绕。
在下大雪之前奶奶看着码放整齐的柴火和一大堆煤炭,就会感叹着说“唉,今年冬天不操心了”。其实山区冬天是静谧而安详的,人们的生活节奏也不像其他季节那么紧急,赶着时间的步伐,和土地打一场又一场的攻坚战。冬天对于人们而言就是放松和休息的时间。一下大雪人们也不慌了,男人们开始串门打牌烤火,静静的享受着一年当中难的轻松的日子。而女人,就像奶奶那样就开始纳鞋底,织毛衣等,开始为晚辈置办一个过年的新物件。
相对于现代人内心的安宁来自金钱,山里人的那种放松和怡然自得,却是大山给他们的,山地里长出了一年都吃不完的粮食,屋后的山上还储存着越冬的柴火,这样的日子才是不着急的。
其实我出生到从老屋搬走,我对于这个地方的留恋的感觉就在逐年的增强。只要回到陕南家里,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去那个地方走走的,目光所到之处均是充满了各种记忆,一幕幕的画面从脑海当中浮现出来。关于故乡的记忆,就是被写在了劳作的田间里、湿漉漉的田坎上、让人喘息的山间小道,老屋的门槛上、卧室墙面的老报纸上,还有忽明忽暗的油灯里、被汗水浸湿的农具上,而如今这些随着时代的都埋葬了在土里,我放眼望去只看见一堆黄土。
我知道被埋葬的不光是这些实体的物质,埋葬的还有我关于他们的记忆,还有我的童年。同样埋葬的还有100多年来祖辈们的激情岁月,艰苦奋斗的过往。在心理上我与故乡越来越近,而在物理上的距离,我确实离他越来越远的,经过这些年的漂泊,早已习惯了随遇而安,所到之处皆是故乡,但是从来没有那种留恋和依赖。
我在回首我的这些岁月的时候,看到政府的政策、时代的洪流,我在想我们这一代人是不是中国人里面,最后一代有乡土故乡的人了?那么讲究“根”的中国人,接下来他们把思乡,这个重要的文化意向和情感,又应该放在何处呢?
农村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孩子年轻的时候或者是考学,或者是当兵、参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由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但父母依然还是在农村生活。等父母百年之后,这农村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当然是由其子女依法继承。这一点上,是不管子女的户口性质的,子女户口是农业户口也好,是非农业户口也好,都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但如果是非农业子女想将继承的房屋重新翻建养老,那现行的政策就不允许了。农村父母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可以作为遗产由房屋主人的子女继承房屋的使用权和使用权。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虽然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可以继承,但房屋是依附于宅基地而存在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公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是村集体免费提供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使用。所以,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无偿所有权,这一点非常明确,想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你就得是本村村民,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行。
作为非农业户口,早些年将户口迁出农村,就已经失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所以就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既然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这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而然又间接的被继承者所拥有。但这种使用权是随着房屋的存在才拥有的,当房屋无法住人或者是自然倒塌之后,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然后重新分配给需要建房的村民。
而想要使自己的使用权期限长久一些,那就要保证房屋可以住人。但政策规定,非农业户口的房屋继承者不允许对所继承的农村房屋进行翻建,不过可以修缮。所以,你想利用继承的父母的农村房屋回农村老家养老,首先就要修缮一下房屋,保证房屋使用年限,以达到回农村养老居住的目的。
翻建房屋,是指将原来的老房子拆掉重建。而房屋修缮则是在房屋基础不动的情况下,对房屋原有的部分设施进行维修,以达到房屋稳固的目的。比如说换换门窗、换换屋顶等等都算是修缮。只要你房屋不加高,不影响邻居采光,别人是不会干涉的。有的人,退休以后先将门窗换成铝合金的,过些日子再修补下山墙,这一步步下来,原来的老房子基本上也整了个遍。
房子整修以后,就可以安心在里面居住养老了,而且也没有重新翻盖,并没有违反政策规定。这样,也挺好的,你说是不是呢?
非农业户口当然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只是不能重新翻盖了,这一点是很明确的,毋庸置疑。如今很多人可能还在农村居住,但是户口都已经变成了城市户口,就是因为当初由于考学或者工作的原因,把户口迁去了外地,这种情况下,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会有限制。
首先,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可以有权使用宅基地,如果户口不在农村,就不应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农村的宅基地虽然他无权拥有,但是宅基地上的农房是人家爹妈盖的,父母不在了,这部分财产就可以由子女来继承,无关乎户口性质。
这样一来也就是说即使户口不在农村,父母不在了,或者爷爷奶奶留下来的农房都有权利继承。只不过继承可以,使用也可以,但是不能重新建盖,用官方的学术语言来解释,正常的农村户口对宅基地拥有永久使用权,而城市户口继承得来的农房,对宅基地只有长期使用权。何为“长期”何为“永久”呢?
永久就是说不管房子倒不倒,是要修还是要重新建都可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一直在你的手里。而长期就不一样了,长期到了一定程度可能就变成近期了,当农房存续期间使用权归你,一旦农房倒塌,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将要被收回。所以按照规定来看,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房,但是不能推倒重建。
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咱们还是要讲点人情味的,通常情况下,只要你是本村人,哪怕把户口迁走了,继承父母的农房之后,有个小修小补的村里都不会过于干涉,修建之前打个招呼就可以了,毕竟在大家的感觉里,这是人家父母的农房,也就是人家的农房,人家想修补还是想重建,外人不宜管的太多。
笔者正在乡镇基层从事村建国土工作,发现网上回复的内容错误较多,为以正视听、尽可能让类似的网友少走弯路,特作以下答复。
一、农业户口、非农户口都能继承父母的农房,但需符合继承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法定程序。
(一)继承条件: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包括房屋)都可以按规定进行继承。针对农村农房继承的问题,用大白话来说就是: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子女就可部分或全部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但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因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由于提问中表述的子女为非农户口,其父母的房屋在父母均在世时,无法通过分房分户、赠送等方式将产权过户到子女户头上,只能在符合继承条件时通过继承过户。
(二)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继承人根据该遗嘱进行继承。法定继承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对象及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从实际来看,农村大多是第二种情况。实际操作中,父母只有一方死亡,在继承房屋时应先是在世的另一方继承其应继承部分,然后再轮到子女继承剩余部分。当然,父母的另一方放弃继承权,另当别论。
(二)相关程序:主要有产权调查、办理继承权公证、重新办理房屋产权等主要程序。
(1)产权调查,由当地国土所对农房产权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主要核实房屋的坐落、层高、面积与产权登记证上的情况是否相符。若房屋实际情况与产权登记差异太大,如明显加层等就不符合房产继承过户的申请条件。
(2)当地公正处公证。涉及多个继承人的,需到同一公正处进行公正。
(3)重新办理房屋产权。完成公正后,及时向当地国土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按规定程序完成继承过户手续。
二、因是非农户口,继承的房屋可维修修缮后用于养老。
由于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非农人员继承的农房不能进行翻修和改扩建,但进行修复修缮是可以的。只要房屋不灭失,产权就依然存在,养老居住自然没有大问题。如果不修缮保护好现在房屋,造成房屋灭失了,村社要收回宅基地,且不能申请。所以保住目前的房屋,才能谈得上以后利用或养老的问题。
无意间看到这个问题,本不想回答,我看了一下大家说法,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因为你们没有说到点子上。
这里题主说的非农户我认为是农村的非农户,也就是户口在农村,并没有落户城市的非农户。如果落户城市的那么就如大家所说,有继承权,无翻盖权,当然依据情况而定。
但如果是户口没有落户城市的非农户是另一种情况。因为2018年实行农村土地确权与农村户口变更,即原来拥有土地的非农户按原来确权,户口只要在农村无论非农还是农户都统一称作农村居民户口。即农村户口再没有非农户,只要户口在农村就是农村居民户口。所以一切权利都按农村户口权利执行。
如若不然,那么原农村非农户算什么?是城市户口还是无户口?说原非农户不可翻盖房屋或不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纯属胡说。他们的房子倒塌怎么办?还需要本村人和集体同意,可有
法律依据:?所以原非农户如不清楚可以去镇县上去打听,可能个别地区会有不合理地方。但在农村不管什么权利是无需经过村里村民和集体同意,他们没有权利,这是肯定的。你就是农村户口,你就是农村人,在农村居住无需领别人的情,这是你的权利。
我是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重新翻盖房子养老,可以吗?
关于非农业户口继承父母农村房子的问题,如今的中国人对这个政策已经了如指掌,不用多说,今天只想和大家讨论在农村盖房子的问题。人这一辈子,对普通人来说,无论是什么户口,盖一栋房子就要扒一层皮,也许要花掉一辈子的积蓄。现在是经济社会,什么都要讲究价值,如果白白扔掉一辈子的积蓄,就是政策让你随便建房,也不能去拿钱去砸鸭子脑袋吧?
现在要想建房,必须首先考虑长远的价值问题。如今的农村,但凡有点能力的人,大部分都进城买房,农村人口已经越来越少。随着这一代老年人的故去,农村人口还会更少。按照这种发展趋势,迟早就要走村庄合并的路子。面临这样一种形势,如果花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到这里投资建房是划不来的。
现在农村许多地方,没有商店,没有学校,没有理发店,连个洗浴的地方都没有,有个小毛病打个点滴都要走几里路。买点日用品除了赶集,就要到几里外的乡镇去买。这种环境,年轻人都不愿意居住,还能到这里养老吗?人到老了,就算你有钱,可总不如有个方便更好。
当然,如果是你的家乡是自然环境保护区,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村里各项事业非常繁荣,有钱到这样的地方投资建个房子养老,又有退休金,又有田园生活,真的是不错的选择。
农村父辈的老房,属于私人财产,趁父母健在尽早翻建,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仍然存在,别人是不会侵占的,想想办法也是可以翻建的,这样的实例也是很多。
在很多人看来,继承父母的家业是天经地义的,所以现在一些已经将户口迁到城里的人,也是想着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那么能不能继承呢,要是继承了房子能不能翻盖养老呢?
我是非农业户口,我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重新翻盖房子养老,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不管是不是非农户口,对于农村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其实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为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都是花钱盖起来的,自然是可以让儿女继承的,这个跟户口的性质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当然如果想将房子翻盖的话,就跟户口的性质有关系了,因为想翻盖农村的房子的话,那只能够是农村户口的才行的。因为想翻盖的话就需要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农户口是无法得到宅基地的,只有农村户口的话才能够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子,从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将宅基地也变更到自己的名下的。
如果是非农户口继承的农村房子,想翻盖是不行的,规定就是不允许的。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话,继承的农村房子不能够修缮跟重盖,这些都是明文规定了的。
当然在实行操作中,还是人性化的,虽然不能够拆掉重盖,但是修缮一下还是可以的。就比如说老农村里有就有就是非农户口继承父母的房子,只不过经常回去住,跟村里面的村干部关系也比较好,所以家里的房子有点旧了,于是就是花钱进行在大修缮,也是没有人来阻止的。毕竟只要不是拆掉重盖,影响也不是太大,还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农村也是人情社会的,一些面子还是需要给的。
当然也仅限于房子的修缮而已,想翻盖还是不可能的,如今农民想拆掉老房重盖都需要审批,想自己偷偷翻盖自然就是不可能了,那样就会成为违规建筑了,是会被处罚的,大家可不要这样做了。
总之,非农户口是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的,未来是可以一直在农村居住的,不过房子却是不能够翻盖的,只能够保持原样的,这点大家是需要注意的。
这个基本不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还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这个或多或少存在争议。从国土部的相关文件来看,其还是倾向可以继承宅基地。但是有一点基本没有争议,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过世,其所拥有的房产则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所以,虽然你是非农业户口,但这个不影响你继承农村的房产。现行法律及政策禁止城镇人口购买农村宅基地及房产,通过继承获得农村房产是唯一的合法途径。
但是,因为宅基地的特殊性。通过继承所来的房产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所以,想要重新翻盖房产以后养老,这样的想法在现行政策及法律下很难实现。
继承和你什么户口没有关系,因为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你就是外国户口,你爸妈是中国人,你都有继承权,除了你以外谁也没有权利和你竞争,这也是咱们的传统,但是也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村也有很多在县城上班的,都是公务员,家里的老房子他们依然继承,谁也不敢胡说八道,他们在村里虽然没有土地,但是他是村里人,就该他继承,房子就是他的,没有任何人有意义,这是合法的,这种传统我们一直遵循着。
至于你是什么户口不重要,关键你是本村人,从情理上你也是合法继承人,我们老家一般是老宅子都有小儿子继承,这是传统,大家都能接受,即使你在外面当官,家里依然有你的宅基地,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政协副主席毛致用,退休后回到老家,家里一直都有他的房子,即使不在家房子还是他的,全国都是这样。
还有人说他根本不是农民了,为什么村里还有他的房子,因为这是父母留下来的,就该他继承,我们村还有在郑州几十年的,从来没有回过家,但是家里面依然有他的老宅子,谁也不能动,这是人家父母留下的,就该人家继承。
农村就这样,宅基地一直往下传,子子孙孙,不管你是农民还是领导,家里面会一直有你的家,你的房子,这就是继承,和祖传之说。
父母的房子你可以随意处置,你可以继续使用,你也可以出售,这个没有人能管得了你,这是你的权利,我们村就有这种情况,有的不想回来了就卖了,还有的送给弟弟家的孩子了,提前都是说好的,回家让住,一般卖的比较少,都是送给自家人,毕竟早晚还得回家,有个落脚的地方,如果买了真不让你住,那是很麻烦的。
所以父母的房子你有权使用,你可以出售,可以翻新继续住,这个要看你自己了,不要纠结什么户口,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他儿子,就该你继承。
目前这个问题争议性比较大,本人也阅读了这方面大量不同作者文章,对于农村上的房屋继承有自己的看法。
根据我国继成法上规定,被继承的范围首先被继承物是私有财产,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财产,理所当然被子女继承是无可争议的事情,这里家里人不管是农业和非农业已经不在受限制。
但争议性比较大的是房屋下边的宅基地,由于继承法中只提到私有财产才有继承权,导至了好多文章和议论中提到被继承的房屋不准修理,不准翻建的错误误导,为什么这是错误的引导,因为房屋本身就属于私有财产,作为私有财产物权法中已规定所有权人有使用权、处置权,既然儿女已继承了房屋所有权,请问一下各位被继承的房屋怎么不能翻修、翻建呢?不准继成人翻修翻建已剥夺了继成人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权益,已属于违法行为。
在农村有的老房子已经用了好几代人了,已经是危险房了,不翻修、不翻建万一对生命财产造成恶果又有谁来负责,为什么非要等到被继成的房子倒塌了才收回,收回不管有偿还是无偿,被继承的房子宅基地都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中所规定的土地回收政策。
作为农村房屋的继成人好多人已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别忘了这些了继成人原是集体经济组成员,也是本村村民,没有道理无有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没错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但继承的人翻盖和翻建只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并没有触放土地所有权人权利,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目前农村宅基地继承争议最关健问题是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中没有详细介绍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但目前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二合一为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在继承法中是可以继承的。
所以只要楼主所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证件齐全,是可依法翻修翻建的。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
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有两个基本原则:
1、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享受。
2、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
我们国家对土地和房屋实行的是两个管理模式,宅基地是对农民的一种无偿福利,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农民个人财产,个人财产肯定可以继承。
非农业户口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城镇户口子女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能否进行重新翻盖,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看“是否继承了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刚才说了,宅基地是国家无偿给农民的一种福利,享受这份福利的前提就是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屋,是否也意味着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重新翻盖呢?
从政策上来说,城镇户籍子女不是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卖给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家庭,如果不愿出售,那么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按照最新的政策,2020年10月由自然资源部等八部对“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做了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说实话,我对这个明确答复的理解是“不明确”和“含糊”。
为什么这样说呢?
原来的政策是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同时也就实际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限制的,是“不能进行翻新、重建,带处于不可居住时由村集体收回。”
而现在是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原来是“地随房走”原则下“有限制的使用权”,现在直接是“宅基地所有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这两个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单纯从短短三十二字的答复理解,既然明确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那么肯定就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但这个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因为政策没有进行过多的解释。但我个人认为,应该还是不能进行重新翻盖。
理由
一、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其享有的前提原则必须是村集体成员身份。
理由
二、比照承包地确权的政策,2010年7月以前以及迁入设区市的城镇户籍不能进行土地确权,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应该同理。
理由
三、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现在城乡的比例已经超过了50%,但在改革开放或者在2000年以前,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为农民。如果城镇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重新翻盖,那么结果就是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就是私有化下的“老宅”,可以祖祖辈辈传下去,这显然不符合承包地、宅基地的分配原则。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因为水平有限,理解可以存在偏差。
总之,我个人认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但不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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