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立面翻新得找哪个部门,业主擅自拆除外墙哪个部门负责
时间:2023-08-15
作者: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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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小区外立面翻新得找哪个部门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小区外立面翻新得找哪个部门的知识,包括业主擅自拆除外墙哪个部门负责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小区外立面归谁管
法律分析:小区外立面所有权也归属与业主,由物业管。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外立面多久可以改造申请
1年。根据查询三四八小区政策可知,三四八小区则要1年时间外立面翻新,该小区规定外立面为玻璃幕墙或者金属板幕墙材质的,清洗频次,标志性建筑每年不少于4次,城市雕塑及建筑小品每年不少于1次,公共建筑每年不少于2次,小区建筑每3年不少于1次,外立面为石材、瓷面砖、水性涂料及别的材质的等。
改变外立面违反什么条例
违反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是需要到规划部门审批的。不属于违建,但是不经审批改变建筑物外立面也是违法行为。
外立面改变一般属于违建。住宅小区的住宅楼,建成以后销售过业主,除了房产自用部位,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喜欢进行装修,其它包括外立面等共用部位,业主是没有权利进行改变的,私自改变不仅破坏了建筑物的整体效果,还有可能对建筑物的安全造成隐患,是违法行为。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擅自改变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的违法行为,可以采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外立面是物体和物体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建筑外立面即是除屋顶外建筑所有外围护部分。违章建筑既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时又违反城市的总体规划,虽然规划部门罚款进行了处罚,但是也不能补批规划手续,不能变为合法建筑,也不能正常办理产权证。
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需要更改建筑物的外立面,需要向相关的部门审批通过才能施工。但业主没办法提供任何手续,城管认定业主擅自更改外立面属于违规行为要求业主自行恢复改建部分!4月14日,由于改建业主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墙面,琼山城管凤翔中队执法队员到场对卷帘门进行强制拆除。随后,城管执法队员给改建业主下达了事先处罚告知书。如果违建业主依旧坚持不恢复墙面,城管将对改建业主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在此期间,城管也联同社区一起作业主的思想工作督促业主尽快恢复墙面。近日,投诉市民再次拨打了12345表示在城管的持续跟踪督促下,改建业主已经将墙面恢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业主擅自拆除外墙哪个部门负责
法律分析:业主擅自拆除外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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