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鹿瑶 · 更新日期:2026-04-24
“辟命”是中国古代政治术语,主要有以下含义:
1. 官府征召
指中央或地方官员征召人才担任官职。汉代至魏晋时期,地方长官(如州牧、刺史)或中央官员可自行征聘有才德之人入仕,称为“辟召”“辟除”。被征者接受任命即为“应辟命”。例如《后汉书》中常见“辟命”描述官员征召贤才。
2. 朝廷的任命
广义上也指皇帝或朝廷下达的官职任命,强调受命于君主或上级的权威性。如唐代文献中“辟命”可能泛指官职委任。
3. 拒绝征召的特殊用法
“辟”通“避”,若说“辟命不就”,则指拒绝接受征召(避而不受)。
现代使用情况
该词属历史词汇,现代汉语极少使用,仅见于古籍或研究文献中。需结合具体上下文判断是“接受征召”还是“回避任命”。
例句参考
《后汉书·崔骃传》:“(崔篆)客居荥阳,闭门潜思,辞三公之辟命。”
(此处指拒绝高官征召)
唐代刘长卿诗:“家承辟命高。”
(指家族因受征召而显贵)
如需进一步解读某处古籍中的“辟命”,可提供具体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