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旧房加固需要审批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旧房加固需要审批吗的知识,包括旧房加固改造要办手续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农村房屋维修加固要申请吗
需要向建设相关部门申报,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房屋维修。申请旧房翻新的程序,填写申请书,到相关部门申请。提供宅基地证或者是集体所有建设用地证。提供房屋符合当地规划证明,要求翻新的农村房子符合当地规划,没有乱建,也没有影响整体规划情况。提供建房测绘报告或者平面图,核对后通过批准。对农村房子翻新申请人申请产权证,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收费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农村的房屋过户如何办理手续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旧房加固改造要办手续吗
旧房加固改造要办手续,具体如下:
1、首先必须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范围外的则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
3、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4、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旧房加固改造的方法:
1、单独的基础加固。是在现有面积上,增加一个新的混凝土,以扩大墙体面积。但要注意的是,在这样的领域,.在使用旧混凝土的地方,必须植入钢筋,以确保整体强度;
2、框架柱加固。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利用钢筋混凝土增加柱的横截面,增加牢固性。另一类是使用角钢.或钢板,包裹框架柱;
3、加固框架梁。找到支撑梁两端的柱子,并在柱子上制作钢筋混凝土柱帽。施工结束后,应做好维护工作,并将工字钢焊接在柱帽上,使其成为一个整体。
房屋加固应该注意:
1、在房屋加固环节中,需要注意加固的合理性,以确保整体强度,以后使用,安全问题较低。除此之外,加固材料也非常重要,产品质量不可以太烂,不然也很容易造成麻烦;
2、在老房子加固工作之前,我们需要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生活环境有个大概的了解。如果与真实情况不相符,应该及时报告,不能出现任何的侥幸心理,以防产生更大的威胁;
3、房屋加固设计时,还应确定施工周期,防止过度消耗时间,影响施工进度计划。对每个现场施工员,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各种危险,保证施工正常完成。
综上所述,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农村房子拆旧建新,哪些情况不会审批不批怎么办
在我们之前的文章中介绍过了,农村房子拆旧建新是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的,具体手续程序跟异地新建房屋是差不多的,都是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一般情况下,宅基地审批是很快的,但也有朋友反映说,自家申请房子拆旧建新,但乡镇人民政府却一直不给审批。那么,农村房子拆旧建新,哪些情况不会审批?不批怎么办呢?
一、农村房子拆旧建新,哪些情况不会审批?
农村建房要遵循《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申请拆旧建新是不会被批准的:
1、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房屋
因各种原因,很多朋友家拥有多处农村房屋。但因宅基地需满足“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对超出“一户一宅”的房屋是只允许使用到房屋倒塌为止的,是不能拆掉重建的。
2、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的房屋
因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的使用主体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了农村房屋,那其对继承的房屋是只允许使用到房屋倒塌为止的,是不能拆掉重建的。
3、占地面积超出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房屋
目前,农村很多家庭的房屋所占面积都是超出了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虽然目前大部分地区对超出面积部分都是采取了“保持原状”的政策,不会强制拆除。但是,相关政策也明确规定了,超占的面积在以后分家、房屋重建时是要进行处理的。
如果旧房占地超出了宅基地面积标准,那在拆旧建新时,超出的面积部分是不能继续使用的。比如说,某村民家旧房占地300平,但当地政策规定,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220平,那该村民在建新房时,最多只能使用220平的面积,多余的80平是不能占用的。
4、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虽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但也不是永久不变的,有些农村房屋建得比较早,如果当时跟现在的规划不同了,那想原址重建也是不会被批准的。
5、当地已停止宅基地审批工作
很多朋友肯定都感受到了,当地的宅基地是越来越紧张了,有的地区已到了无地可批的境地了,所以乡镇就停止了宅基地审批工作,鼓励村民集体建房。
二、农村房子拆旧建新,乡镇不批合法吗?怎么办?
上文我们介绍了拆旧建新不会批准的5种情形,如果属于以上情形,那乡镇不批属依法办事。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申请人符合建房条件,当地也没有停止宅基地审批,乡镇人民政府不批的话,那就属于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危房加固要办手续吗
要办。农村旧房改建需要的手续和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
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
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5、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8、补助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改造注意事项:
结构
在进行墙体改造的时候,需要改动承重抗震的构件,如果要扩大室内空间将承重墙拆除的话,那么将会使墙体的承重和抗震能力减低,会产生安全问题。
墙体
承重墙是不能乱拆的,非承重墙是次要的承重构件,但是也是承重墙及其重要的支撑。
水电
水电是关乎整个家居的安全,在水电方面一定要非常谨慎,在改造过程中,还要注意避免破坏邻居家的水电。
门窗
门窗建议全换新的。
家具
旧房改造并不代表屋内的所有家具都要换新,对于一些稍微陈旧,外观质量还是完好的家具,可以进行油漆翻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关于旧房加固需要审批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