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有土地,私房翻建有关政策
法律分析: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然后方可改建。
2、申请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胜芳镇、户口本、土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到当地的房管或土地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通过审批的即可进行翻建,但在翻建完成后还需要相关部门到实地检查,符合要求的则可以凭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
3、另外,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对危房进行翻建、改造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办理补助。补助的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私产房想翻建需办手续吗为何现在不允许翻建
私产房重建需要办理手续吗?对于这个问题,答案肯定是需要办手续的,这是无疑的。现在管理这么严格,不办手续,等于违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罚款或强制拆迁。所以,对于重新翻房子,应该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我们不办理相应的手续,可能会有很多麻烦事情,一定要清楚什么是法律程序。必须先申请,获批后才可以开工。如果我们在被批准之前就开工建设,那就是违章建筑,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近年来,随着农民外出打工,收入水平也有所提高。很多在外打工的农民,攒了一些钱后会想回农村盖自建房。农村住房是农民的归宿。随着近年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政策的收紧,限制农民自建房的规范和制度也越来越多。农民建房,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未经批准或者无合法权利来源,在建设用地上改建、翻建、新建土地的行为,认定为新增非农业建设违法用地,将依法处理。
以下这三种情况不允许翻建,第一: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不能重建。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要使用这块宅基地,你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利用这个身份在宅基地上建房是合法的。所以,如果你是作为继承人的集体组织成员,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对继承的房屋进行装修。
第二: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标准,无法重建。如果要重建旧房,一个大前提是不能违建。目前所有的法律和政策都规定了宅基地面积的使用标准。虽然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但是有一定的标准。有些老房子建的比较早,比如七八十年代,这个房子建的时候,按照当时宅基地的使用标准可能是合法的,但是现在,按照现行法律可能是超标的。如果你只是住,不搬这个房子,可能还好,但是如果你重建改造,就不行了。
第三,土地性质变了,无法重建。农村宅基地用于住房和建筑。如果把宅基地性质改成厂房,肯定不会重建。
城市私房翻建怎么办手续
法律分析:1、咨询
2、在工程设计单位办理改造及加建施工图
3、在北京市规划委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4、规划委进行材料及实体审
5、查审批通过的由规划委通知个人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办理施工证
7、依据施工图纸进行房屋改造或加建8、竣工后房屋所有人须向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
9、申请验收申请领取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七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一)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二)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四)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
(五)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六)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七)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
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
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时,如何证明房屋的合法性
周某拥有三间私房,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该房因年久失修为危旧房,周某向区规划局申请批准房屋翻建扩建事宜,区规划局未作答复。而后,周某将原房屋拆除,扩建成为建筑面积95平方米住宅。房屋建设完毕后,周某向房管部门申请登记,房管部门以手续不全为由暂缓登记。2004年,该地区进行危旧房改造建设拆迁。拆迁入以周某所有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为由拒绝对周某的房屋给予补偿安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遂起纠纷。
依法分析
在城市拆迁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所以补偿的关键是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被拆迁人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申请规划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房屋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则不予补偿。
在本案中,周某应尽快到规划部门补办手续,如其所建房屋对城市规划没有不利影响,规划部门在对其处以罚款的基础上,可以为其补办手续。手续齐全,房屋即为合法建筑,理应得到补偿。
技巧提示
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主体,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这就是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用于申请权属的书证也须符合法律的要求,这样才具有法律的效力,特别是一些需要履行特定手续方可取得的书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才能取得,反之就不能取得,或者从非特定手续中取得的书证,也是无效的。例如,商品房的建造,必须向规划部门申请并经规划验收后,方可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到其他部门去取得一份允许建房的证明,那这个证明肯定是无效的。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