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已经搭建好的阳光房重新改造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如果搭建阳光房城管不管是不是可以搭建阳光房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自家露台搭建阳光房 城管可以拆吗
首先要看阳光房是不是违章建筑。如果搭建阳光房没有办理建设手续,一般情况下对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相关行政机关,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公告或作出通知,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能改正的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
如果搭建阳光房城管不管是不是可以搭建阳光房
不可以私自搭建阳光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的相关规定,即相邻权。
私自搭建阳光房的存在并无合法依据,根据露台改建后的状况并结合生活常识,在露台上搭建构筑物后,构筑物顶面与相邻房屋的距离更为接近,对相邻房屋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并且在下雨等特殊情况下所产生的噪声,对居住于相邻房屋的相邻权造成侵害,应该依法拆除并恢复原状。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业主无法出具由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就是违法搭建。
在搭建阳光房的时候下面几点一定要了解清楚:
第一,购买房子的时候,有些开发商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会打出买房子送露台这样的宣传,这里我们要清楚楼台其实是属于整个单元的公共资源,是不能够搭建阳光房的,所以我们在买房之前应该了解清楚物业的相关规定,如果说可以作为私有,那么我们搭建的时候物业也不会插手。
第二,在搭建阳光房的时候,看下是不是影响到邻居的采光,即便是露台是自己的,物业对你搭建阳光房的行为也不制止,但如若影响到别人的采光,邻居到处投诉的话,也会被相关部门拆除,所以在搭建之前一定要考虑到会不会影响到别人的采光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任性搭建“阳光房”小心侵犯他人“相邻权”
阳光房违建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一楼阳光房违建的认定标准:一般看阳光房是否违规搭建,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如果要对已有的建筑设施进行修整或重建,都必须要报备物业,与物业、开发商沟通协商,并去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到规划局进行申请备案。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阳光房的搭建还是会根据情况酌情处理的,比如说在开发时已经存在的露台基础上改建,入户查处有难度,另外,这种情况下,出于安全考虑,也就默许业主进行封闭了。如果是在楼顶或者在没有的基础上加盖阳光房,那么肯定属于违章建筑,必须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在自已建造的房顶搭建阳光房属于违建吗,有法律明文
在自己建造的房顶搭建阳光房不属于违建,但是未通过物业公司或者城建部门审批的都属于违章建筑。
会产生的后果:房屋所有一切在70年内均属个人所有,包括房屋的改造,修缮,或者其它的装修,但现在的事实是很多社区都不允许,因为私自搭建破坏了社区外观,并且会让社区其他居民也进行违章的建设,对整个社区的影响非常不好,并且是可能被冻结产权的。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
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2、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OK,关于已经搭建好的阳光房重新改造和如果搭建阳光房城管不管是不是可以搭建阳光房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