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电梯高层装修价格
珠海电梯高层装修的价格会根据以下因素而有所不同:
电梯类型:
客梯
载货电梯
医用电梯
装修高度:
高度越高,价格越高
装修材料:
不同档次的材料价格也不同
装修风格:
简约、现代、豪华等不同风格价格也有差异
电梯尺寸:
电梯尺寸越大,装修价格也越高
其他因素:
设计费用
施工难度
市场竞争
估算价格范围:
简约风格:每平方米约 500800 元人民币
现代风格:每平方米约 元人民币
豪华风格:每平方米约 元人民币
具体价格请咨询当地装修公司以获取准确报价。
2、广东珠海2020年加装电梯政策
广东珠海2020年加装电梯政策
一、适用范围
位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多层住宅:
建成超过10年的多层住宅(不含已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
住宅使用性质为住宅;
住宅所在小区未列入旧改计划或周边无拟建电梯的规划;
住宅主体结构安全鉴定合格。
二、加装电梯要求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规划、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
采用井道式、附着式或内嵌式加装方式;
加装电梯不得影响建筑整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加装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
三、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可获得政府补贴:
住宅楼层在57层的,补贴标准为30万元/部;
住宅楼层在8层以上的,补贴标准为40万元/部。
四、审批流程
1. 业主申请:
由加装电梯业主代表提出申请,提交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材料;
2. 部门审批:
由住建、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施工许可:
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由业主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4. 竣工验收:
加装电梯完成后,由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
五、其他规定
加装电梯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和通行;
加装电梯后,业主应承担维护和使用费用;
违反本政策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六、政策有效期
本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3、珠海旧区电梯安装各层费用分摊
珠海旧区电梯安装各层费用分摊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珠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引》(珠府办〔2021〕122号),旧区电梯安装费用分摊遵循以下原则:
受益原则:受益楼层业主(包含安装层和下层业主)承担电梯安装费用。
使用频率原则:使用电梯频率较高的楼层业主承担较多费用。
住户人数原则:住户人数较多的楼层业主承担较多费用。
具体分摊方式:
1. 基层费用:包括电梯机房、电梯井、土建工程等费用,由受益楼层业主按楼层高度平摊。
2. 垂直运输费用:包括电梯本体、安装费等费用,由受益楼层业主按以下公式分摊:
分摊费用 = 垂直运输费用 × [(安装层高度 本层高度)/(安装层高度 基层高度)]
其中:
安装层高度:电梯安装层的楼层高度。
本层高度:本层楼层高度。
基层高度:电梯机房所在的楼层高度。
3. 费用调整:
底层业主对电梯使用频率较低,可酌情减少其分摊费用,不低于 5%。
顶层业主对电梯使用频率最高,可酌情增加其分摊费用,不高于 30%。
特殊情况:
楼梯间、消防通道等共用空间改造费用,由受益楼层业主分摊。
无法加装电梯的楼层,其费用不承担。
取得全体受益楼层业主同意,可调整费用分摊方案。
费用缴纳:
费用分摊方案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业主应按照分摊比例及时缴纳费用。逾期缴纳的,按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珠海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标准
珠海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的住宅小区住宅楼,且符合下列条件的:
1. 住宅楼层数超过6层且无电梯;
2. 住宅产权人(含共有产权人)同意加装电梯;
3.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已依法审议通过加装电梯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备案;
4. 已取得加装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补贴标准
1. 6层的住宅楼,每部电梯补贴30万元;
2. 79层的住宅楼,每部电梯补贴35万元;
3. 10层及以上住宅楼,每部电梯补贴40万元。
三、补贴条件
1. 工程造价需经合法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计确认;
2. 补贴金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0%;
3. 加装电梯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施工,并通过工程验收;
4. 加装电梯工程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5.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补贴费用拨付到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
四、申请流程
1. 加装电梯工程完工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 属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发展改革局;
3. 市发展改革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
4. 市住建局核实项目信息,并报市财政局;
5. 市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五、其他事项
1. 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2. 补贴资金用于加装电梯工程的费用支出,不可挪作他用;
3. 补贴政策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4. 本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