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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翻盖新房需要什么(农村宅基地翻盖新房需要办什么手续)

时间:2023-08-14 作者:彪儒 48 48


农村宅基地翻盖新房需要办什么手续

要合法建房,一要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二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300平方米以下办理施工备案,300平方米及以上办理施工证。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扩展资料:

旧房子的地基上重新盖房审批流程:

1、如符合建房条件,先要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再向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村镇规划所、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以及县人民政府审批。

3、张榜公布结果后,再下发建设用地的批准书,国土所会同有关人员放线定界,并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有: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村民签字同意的申请书,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村小组、村委会签署意见的呈报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人民网-农村宅基地建房要办什么手续?答案在这里

农村父母已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敲黑板。本次的政策并不是新的政策,其实一直就有。只不过以前没有明确,地方政府也摸不着头脑。所谓宅基地继承,是不存在的。因为宅基地本质归集体所有,你如何继承?准确的说法是宅基地财产继承!这也是这次释法的依据:继承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父母的财产,子女不管那种户口,都可以继承。所以这不是新规,也不是新法,是人大释法!就是解释法律。弄懂了这个核心,大家就要明白了。父母去世了,你也就没有了翻新的资格。所以,要想继承,就得趁父母还在的时候,提前翻新,把房子修结实,修到位。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也垮了,就意味着父母留给你的财产没有了。你继承啥?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你是不能继承的。最后再总结一下:趁父母在,把房子修好,给父母,给自己都留一个念想!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就在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一项新政策,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可以继承,这就意味着你老家的房子可以翻建。

过去,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其中对于子女户口不在村集体,但是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允许继承的,如果老房子在,那么房产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不准继承,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子,也不准翻建,只能维修,待房子失去居住功能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这次公布的宅基地政策,更加尊重事实,按照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对于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不但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连宅基地也可以继承,这可以说是三农领域一个实质性利好政策,更是一个突破。

一是让那些希望叶落归根的人有了回老家的机会。这个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涉及到的人也比较多。只要在老家还有老宅子,都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的红利。而对于那些离家早、父母去世的早,老宅子和宅基地已经被村集体收回的、或者自然消失的,就没有办法了。

二是能够吸引更多从农村走出去、户口在城市的人员返乡创业、投资发展。激活农村要素市场,繁荣农村经济。

三是能够吸引社会投资进入农业农村,包括发展现代农业、乡村养老、乡村旅游业等产业,实现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

在具体办理上,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乡镇政府,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待手续完善之后,你再做出是维修还是翻建的决定。

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子父母过世了,子女是父母的继承人,当然能翻新一下子,但在原来宅基地的地面,面积不能括大,如果是括大占据了非宅基地政府是不准许的,你想在原来的宅基地括大是可以去申请当地政府部门,他们视察了,批准了才能括大化翻新。这样子才能是合法。只要是不括大占据非宅基地,可以翻新不申请。不光是农村,城市也一样的。

农村父母已过世,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对于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子女和父母一样,户口没有迁出,仍然属于农村户口。第二种情况是,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成为非农户口。当然这两种情况下,子女继承过世父母的农村住宅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完全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在翻盖新房这件事上,户口是否留在农村的结果完全不同。

第一,子女户口仍然留在农村,和父母的在同一个户头下面。这种情况下,子女依法享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可以获得房屋的一切权益,同时拥有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根据我国宅基地规定中地随房走的原则确定的,当子女将老房推倒打算重建的时候,可以向村集体和土地审批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的使用申请,经批准后获得土地使用证,可以将老房子翻盖新房。与此同时,该宅基地的户主名字会一并迁移到子女头上,成为新的宅基地使用权所有者。

第二,子女户口已经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同样有继承过世父母房屋财产的权利。但是,因为宅基地是分配给村集体内部成员使用的,所以已经迁出户口的子女,不能再享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这里面有一个看似矛盾的地方,那就是户口迁出的子女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却享有房屋的继承权和所有权。在司法实践中是这样规定的,非农户口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地区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修建扩建改建等,只能等到房屋自然坍塌倒塌,或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下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子女无法再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所以说户口迁出的情况下,子女是无法对继承过来的老房子进行推倒修建扩建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欢迎在下面留言评论,我们一起来讨论分享。

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是农村户口,而子女是城市户口,早己分家分户。这种情况,父母一旦去世,因其宅基地主权归集体,城市户口的子女无权享受。所以按理父母的宅基地应被村集体收回。只是现有一政策,父母生前所住房子属私有财产,其子女不管什么户口,都可按继承法继承。再有,宅基地随房走。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只要房子不毁坏,子女也有权使用下面的宅基地。当房子不存在了,宅基地将被收回。属于这种情况,当子女继承了房子后,只许维修维护,不可翻盖。

另一种情况。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也是农村户口,只是近几年外出打工,才在城市买了房子,其户口和父母的仍在同一村里,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这种情况,一旦父母去世,表面看好似家里没人了,实际上子女仍有使用这块宅基地的权力。这种情况,父母去世后,子女有权回来翻盖房子。

在原宅基地上翻盖是合法。盖之前给村委会干部通知一声就行了。

题主和父母生前如果共用一处宅基地。而宅基证书上,户主是父母的名字。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父母过逝后。按农村的传统习俗父母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由你继承使用。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为了从长计议,要想有根有据最好过户到你的名下。你的子孙后代也可继续名正言顺,继承使用下去。宅基地一旦过户到你的名下后。你就有了宅基地使用权支配权。这样的话你翻盖新房子,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和父母生前不是共用一处宅基地。如果你的户口早已农转非多年。而且你早已不在老家生活,而定居在其它地区。你就没有了继承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你只有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其它东西。你就没有翻盖新房子的权利。一旦父母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成废墟时,宅基地村集体就有权利收回。这就是新的宅基地使用法,明文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啥可异议的。如果你想长期占有父母的宅基地。唯一方法就是在父母生前,把父母住的旧房屋拆除后,再好好的翻盖成一座十分十分坚固新房子。50年100年只要房子不坍塌,政策不变宅基地使用权就是你的。

提问:农村父母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子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子承父业,这是天理,没有其他人能乱说子不能承父业,除非是黑墨不慬,纯属法盲的人说说而已,有一点知识的人都能承认,子承父业是天经地义,无言以对。

不问任何人,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人们,都是从农村走出去的,只不过是时间先与后,要说在农村没有宅基地的人很少,宅基地是有。农田土地依据时间长短而定,近十五年左右迁移户口在外面者,家里父母还有农田和土地,政策落实后,三十年不变,其家里的土地可由法定继承人处理,其他人无权问津。农村里的宅基地国家没有下令收回,该由继承人处理,要想房子翻新或新建是合法的,因为许多的人上了年纪,都有思念故乡的心情,在故乡里有房子,可以随时随地回农村的

农村父母仙去,想回农村故里是人之常情。

如果某个人家乡土地国家要修建什么,应由当地政府领导出面,找到原来户主的继承人面商,如果通过面商或强权侵占,是违法行为,应该受法律制裁,继承人愿意捐献是合理的,说明他人的良善行为。

80年代,我们生产队陆续有7个学生通过中考、高考离开了农村。

那时候的家乡,没有公路,只有羊肠小道,逢到下雨就是泥泞小道,小时候,赤脚去上学是常事。

妹妹85年去南通师范读书,我是87年去常州读书,姐姐是86年出嫁的。父亲在县城上班,这样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个人住在偌大的楼房里。

89年毕业分配回县城建行上班,父母把老家的楼房卖了,想到县城买房。爷爷看到我家把楼房卖了,非常心疼,却又不阻拦。

91年,爷爷去世前,把他住的三间屋留给父亲,嘱托他独自料理好哑姑老太后事,两个伯父在场听了,都同意了。

93年父母看到房屋漏雨,想把老屋翻新,我把工资交给父母,把老屋翻新,让哑姑老太住进新房,偶尔把她带进城里住一段时间。

那个时候,妻问我,为何老家不砌围墙,搞个院子。我告诉她,家里还有三亩地,门前需要打谷晒粮,有了围墙,是不适合脱粒和晒粮的。

96年,哑姑老太去世,父母把她风光大葬。农村离我们更远了。

2000年,镇里搞工业集中区,变电站有了、公路通了,虽然回家方便了,空气污染、水污染也产生了。

2015年,S353省道修到了家门口,交通更加便利,父母回来和我们商量,趁他们还能帮帮的时候,把老房子再翻新一下,让他们看到新房。姐姐去镇村办理了翻新相关手续,把屋顶翻新,盖上琉璃瓦、砌了围墙,外墙刷了涂料,装了自来水、有线电视,卫生洁具接上村里污水管道。

房子虽然不大,却很雅致。

现在,自然资源部等几个部门释法,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农村老宅,将推进农村改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父母已过逝,许多宅基地上是破堪的老屋,在能否可以翻新问题上,各地政策并不一致,有些村镇是不批准翻新的,而是要求按村镇规划,集中居住。由于父母已逝,村镇规划时,对户口不在农村的人是禁止非转农或挤占村镇的土地指标。

虽然政策上,明确了可以继承,许多人却并不想享受改革的红利或享受不到这个改革的红利:交通问题、兄弟之间的宅基地之争问题、村镇统一规划问题、新农村建设问题。

这项政策的出台,让更多的人叶落可归根、告老可还乡,回归故乡之路已不艰难。

昨天,回不去的是故乡;今天,可以回故乡!

愿浪迹天涯的游子,哼着《故乡的云》,早日踏上归乡之路。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作为子女可以继承,要想翻建,继承者的户口需在本村,否责是不允许的,翻建前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农村父母已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

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他们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拥有在地上建房的所有权,所以他们也可以翻新、重建、重建房屋。

但是,父母去世的时候,他们留下的宅地房屋的孩子们可以重建吗?这需要分情况来说明。

父母去世后留给宅基地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通过合法继承可以被孩子们个人占有使用。

但房下宅基地的权利和使用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孩子们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并不一定获得了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特别享受的福利政策,因此他们使用也是完全免费的。其他身份或者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不能享受这项福利。

这次政策不是新政策,其实一直都有。但是,以前不明确,地方政府也摸不着头脑。宅地继承不存在。宅基地的本质是集体所有,怎么继承?

准确地说是宅基地财产继承!这也是这次释法的依据。继承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父母的财产,孩子无论其户籍如何都可以继承。所以这既不是新规则,也不是新法,而是人大的释法。

就是解释法律。理解了这个核心,大家就必须理解。父母去世后,你也没有翻新的资格了。所以,要继承,就要趁父母在,提前装修,把房子盖结实,修好。

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也倒塌了,就意味着父母留给你的财产没有了。你继承什么?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你不能继承。最后总结。趁父母在,把房子修好,给父母,给自己留下一个想法。

无论是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方法还是七部委的最新答复,都表明不能维修、改建、新建已故父母的房子。

现在农村可以拆旧房盖新房吗

可以,将重建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写成改建申请,经过村委会签字同意后上报审核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建住宅房屋,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尽量在原有的宅基地范围内重建。如果丈量的面积超过的规定的标准,而且建完之后,会有专人上门核查,如果实际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数据不符合上报的数据,会被视为是违建。

首先要向所在地村委书记报告申请将旧房子拆掉重新建新房,说明理由。

在农村一半拆掉旧房建新房子最常见有两种情况:

1.旧房已经达到危楼地标准,已经不能再居住,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2.个人意愿,希望拆旧建新,提高生活质量。

首先,如果时第一种情况下,需要向村委书记说明自己的旧房是危楼,说明具体的情况,那么当地村委书记会请相关的专业人士作危房鉴定,如果结果鉴定属于危房的话,拆旧建新,国家在你危房改造,拆旧建新的情况下,会给你建房补贴的。所以如果你家的房子已经有一定年代,属于危房,建议申报的时候说明是危房,一旦确认,也能拿到一定补助,也是不错的。

然后,如果你属于第二种改善型重建的话,也需要向村委书记出报告申请,通过村委会同意后由村委书记向上级乡镇甚至有些地方要到县里有关部门批准,核定建筑面积和方案,方可重建。重点来了,现在土地改革滞后,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是有区别的,没有建房补贴,这个是明显不同的。

二,前期程序走完之后,需要对宅基地进行丈量,确保重建后的土地面积复合农村居民宅基地规划标准。

将重建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写成改建申请,经过村委会签字同意后上报审核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建住宅房屋,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尽量在原有的宅基地范围内重建。如果丈量的面积超过的规定的标准,而且建完之后,会有专人上门核查,如果实际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数据不符合上报的数据,会被视为是违建的,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标签: 翻盖 新房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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