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大门验收规范
装修大门验收规范
一、外观检查
门板表面:平整光滑,无划痕、磕碰、变形。
门框:方正牢固,与墙体安装平整,无松动。
五金件:锁具、合页、门拉手等功能完好,表面光亮,无锈蚀。
油漆或饰面板:色泽均匀,无起泡、脱皮、开裂现象。
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门扇与门框之间留有适当间隙,确保开关顺畅。
二、开闭功能检查
开门:轻推门扇,门扇能轻松打开,无阻碍感。
关门:合上门扇,门扇能严丝合缝地关闭,无松动或漏风现象。
锁具:钥匙插拔顺畅,锁闭牢固,开启方便。
合页:门扇与门框之间合页安装平正,开闭灵活,无异响。
门吸:门吸位置合理,吸合力适中,开门时能方便脱落。
三、安全性能检查
防盗锁:锁芯级别达到标准要求,防盗性能良好。
猫眼:视野清晰,无遮挡物。
防撞块:门扇与门框边缘设有防撞块,防止开门碰撞墙体。
四、其他注意事项
门扇重量:确保门扇重量适中,不给门框造成过大压力。
门槛石处理:门槛石安装平整,与地面无高差,避免绊倒风险。
钥匙交接:验收合格后,业主应接收所有门钥匙。
保修期:大门应有明确保修期,以便在出现问题时及时维修。
验收不合格处理
如果验收时发现不合格项目,施工方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若施工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业主有权拒收大门并要求赔偿损失。
2、装修验收规范gb
装修验收规范 GB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程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室内装饰工程的验收
一、基层处理
二、地面工程
三、墙面工程
四、顶棚工程
五、门窗工程
六、水电安装工程
七、采暖工程
八、通风工程
九、设备安装工程
十、其他项目
第四章 室外装饰工程的验收
一、外墙工程
二、屋面工程
三、外装修工程
四、场区工程
第五章 验收的记录
第六章 验收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 附则
附录一:验收项目的具体内容
附录二:验收项目允许偏差值(表)
附录三:工程质量验收单(样例)
3、国家装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1.2 验收应根据施工图纸、工程技术标准、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及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
第二章 材料检验
2.1 材料检验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2.2 材料出厂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3 材料进场应复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 工程验收
3.1 隐蔽工程验收
3.1.1 隐蔽工程是指在后续工作完成后,无法进行直接观测的工程。
3.1.2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隐蔽前进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3.2 中间验收
3.2.1 中间验收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完成部分进行的验收。
3.2.2 中间验收应重点检查工程施工质量、进度以及隐蔽工程的实施情况。
3.3 竣工验收
3.3.1 竣工验收是指在装饰装修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的验收。
3.3.2 竣工验收应全面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第四章 验收标准
4.1 外观质量
4.1.1 涂料应平整、无起皮、掉皮、色差等缺陷。
4.1.2 壁纸应平整、无起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4.1.3 地面应平整、无翘曲、空鼓、起砂等缺陷。
4.2 构造质量
4.2.1 木结构应牢固、稳定、无松动、开裂等缺陷。
4.2.2 石膏板吊顶应平整、牢固、无开裂、脱落等缺陷。
4.2.3 隔断应牢固、稳定、无晃动、变形等缺陷。
4.3 设备安装
4.3.1 照明设备应安装牢固、无松动、扭曲等缺陷。
4.3.2 电气设备应安装规范、无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4.3.3 空调设备应运行正常、无噪音、振动等缺陷。
4.4 保护措施
4.4.1 成品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或污染。
4.4.2 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堆积或污染。
第五章 验收程序
5.1 验收由发包方组织,邀请设计方、监理方、承包方等相关人员参加。
5.2 验收应按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填写验收记录。
5.3 验收合格的工程,发包方应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5.4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章 附则
6.1 本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6.2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