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江装修垃圾收费标准价格
根据《镇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镇江装修垃圾收费标准价格为:
住宅装修垃圾(含建筑垃圾)
每立方米90元
非住宅装修垃圾(含建筑垃圾)
每立方米120元
其他规定
最低收费标准为5立方米,不足5立方米按5立方米计算。
装修垃圾的清运由装修单位或个人负责,并交由有资质的清运单位进行清运。
违反规定倾倒、堆放装修垃圾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元的罚款。
2、镇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镇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常运转,改善市容环境,保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第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遵循公平、合理、社会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收费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居住在城市建成区的居民;
(二)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三)在城市建成区内提供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以下标准:
(一)居民生活垃圾:
1. 城区(含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所在地镇):0.6元/户·月;
2. 县市:0.4元/户·月。
(二)单位生活垃圾:
按照单位实际产生生活垃圾量,按每吨80元计费。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六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本市财政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提供单位共同负责征收。
第七条 本市财政负责对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征收:
(一)居民生活垃圾;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单位的生活垃圾。
第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提供单位负责对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征收:
(一)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生活垃圾;
(二)在城市建成区内提供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
第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单位和个人按期缴纳。缴费期限为每半年一次,上半年缴纳4月份至9月份的费用,下半年缴纳10月份至次年3月份的费用。
第十条 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时,必须向缴费单位和个人出具正规发票。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本市财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提供单位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口头或书面催缴;
(二)限期缴纳;
(三)加收滞纳金;
(四)采取其他依法追缴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江苏省装修垃圾清运费标准2019
江苏省装修垃圾清运费标准2019
| 类型 | 收费标准 |
|||
| 住宅小区 | 1.2 元/千克 |
| 非住宅小区 | 1.8 元/千克 |
| 大型工地 | 按实际清运量收取费用,具体价格协商 |
备注: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税费。
清运费用不含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人工费、车辆使用费等。
实际清运费用可能因不同地区的市场情况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进行装修垃圾清运前,向当地环卫部门或环卫保洁公司咨询具体收费标准。
4、镇江装修垃圾收费标准价格表最新
镇江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2023年最新)
类别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吨)
| |
混装垃圾 | 吨 | 150
可回收物 | 吨 | 100
餐厨垃圾 | 吨 | 200
危废垃圾 | 吨 | 按实际处置费用收取
装修垃圾收费标准(2023年最新)
类别 | 单位 | 收费标准(元/吨)
| |
装修垃圾(含渣土) | 吨 | 150
装修垃圾(含建筑垃圾) | 吨 | 300
注意:
上述收费标准不包含运输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以当地环卫部门公布的为准。
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违者将根据相关规定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