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装修押金,长春市装修押金收费标准
时间:2024-10-09
作者:烽梁
1、长春市装修押金
长春市装修押金相关规定
一、押金收取标准
根据长春市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出租人收取押金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
二、押金退还条件
押金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返还房屋时,出租人应当在约定日期内退还押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1. 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2. 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
3. 承租人损坏房屋或室内设施的;
4.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
5.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
三、押金纠纷处理
如果出租人无故不退还押金或扣除押金不当,承租人可以向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长春市装修押金收费标准
长春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押金收取标准
第一条 依据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2001〕111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建市〔2003〕34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长春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押金收取标准
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押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10%;
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押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8%;
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押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6%;
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押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5%。
第四条 押金性质
押金属于消费者预付性质的资金,不计入装修工程款。
第五条 押金收取方式
押金应以人民币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收取。收取押金时,装饰装修企业应向消费者出具押金收据或转账凭证。押金收据或转账凭证应载明消费者姓名、工程地址、合同金额、押金金额、收付时间等内容。
第六条 押金退还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押金退还消费者。
第七条 押金滞纳金
消费者逾期交纳工程款,装饰装修企业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收取标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第八条 争议处理
消费者与装饰装修企业因押金发生争议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长春市装修押金多少钱
长春市装修押金的金额因不同的装修公司和项目而异。通常情况下,押金金额在工程总费用的10%到30%之间。建议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押金金额和用途。
4、2020年装修押金
2020年装修押金的合理金额及相关规定
合理金额
根据不同地区和装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装修押金的合理金额通常在以下范围:
普通装修:工程总造价的10%20%
中等装修:工程总造价的20%30%
高档装修:工程总造价的30%40%
相关规定
1. 合同约定
装修押金应在装修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押金金额、支付方式、用途和退还条件。
2. 支付方式
押金一般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建议使用银行转账,保留支付凭证。
3. 用途
装修押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材料采购和施工垫付
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弥补验收后发现的隐蔽工程问题
4. 退还条件
装修完成后,当验收合格且不存在质量问题时,装修公司应及时退还押金。以下情况可要求全额或部分退还押金:
施工质量不达标
工期延误
因装修公司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
5. 法律保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价款应当按照约定分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支付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如果约定的支付数额超过合同价款的50%,发包人可以中止履约,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返还已支付价款的5%至10%。
保障押金权益的建议
签订正规装修合同,明确押金条款
选择信誉良好的装修公司
保留支付押金的凭证
定期对装修质量进行监督
验收合格后再结算尾款,并要求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