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价格包含装饰装修,房屋与装饰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时间:2024-08-14
作者:咏源
1、房屋价格包含装饰装修
2、房屋与装饰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房屋与装饰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房屋与装饰工程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计价方法和计量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与装饰工程的清单计价。
第三条 依据
本规范编制依据下列文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第四条 定义
清单计价:根据工程量清单,按照规定的计价单位和单价计算工程造价的一种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项目按一定规则分解为不同项目、不同单位、不同数量的逐项记录。
单价:反映单位工程量完成所消耗的全部工程资源价值的人民币金额。
第二章 清单编制
第五条 清单的组成
清单由以下部分组成:
清单序号
清单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单位工程量
单价
合价
第六条 清单项目名称
清单项目名称应简明、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的特性和内容。
第七条 计量单位
清单中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 单位工程量
单位工程量应按照规定方法计算得出,并在清单中标明计算方法。
第九条 单价
单价应包括完成单位工程量所消耗的一切材料、人工、机械和管理费用的价值。
第三章 计价方法
第十条 计价原则
定额计价:按规定的工程量定额和单价计算工程造价。
综合单价计价:按综合单价直接计算工程造价。
实物量复合计价:按实物量和系数复合计算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 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适用于能按定额分解的工程项目。
定额单价应根据定额编制原则和定额资料确定。
第十二条 综合单价计价
综合单价计价适用于无法按定额分解的工程项目。
综合单价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材料、人工、机械和管理费用等因素确定。
第十三条 实物量复合计价
实物量复合计价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子项或分项无法按定额或综合单价分解计算的工程项目。
实物量复合计价应按子项或分项的实物量乘以系数计算。
第四章 计量规则
第十四条 计量原则
按实计量: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隐蔽工程先计量后验收:对于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计量,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
综合计量:对于同一清单项目涉及多个计量单位或部位的,应综合计量后予以支付。
第十五条 计量单位的转换
不同的计量单位之间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转换。
第十六条 工程量计算方法
面积计算:按照墙体、地面、天花等外轮廓线计算。
体积计算:按照构件或空间的外轮廓线计算。
长度计算:按照管道、线缆等中心线或外轮廓线计算。
重量计算:按照材料的质量计算。
第五章 工程量确定
第十七条 工程量确认
工程量应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后予以支付。
对于有争议的工程量,应共同组织现场核对、重新计量。
第十八条 工程量调整
由于变更、洽商、索赔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工程量。
工程量调整应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3、房屋价格包含装饰装修价格吗
否,房屋价格通常不包含装饰装修价格。房屋价格通常是指房屋的结构、土地和公摊面积等部分的价值,不包含因个人喜好或需求而进行的装饰和装修费用。
4、装修价格算套内还是建筑面积
一般情况下,装修价格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的。
套内面积指室内可使用空间的面积,不包括阳台、飘窗、地下室和储藏室等公摊面积。
建筑面积指房屋整体外围墙体投影面积,包含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因此,在计算装修价格时,通常以套内面积为标准。但不同地区和装修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规定,需要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