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是多少平方为一个防火分区
商业建筑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为:2500平方米。建筑内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可在上述面积基础上增加一倍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防火分区有以下规定:
地下室消防通道隔墙要求
要求如下:
1.地下商业建筑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地下商业建筑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地下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和排烟设施。
4.地下、半地下商业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
消防法对于地下室消防安全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规范里有着明确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规定了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_;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_。
5.2.8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_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扩展资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12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房间面积不超过50_,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3、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
消防法中关于地下室有哪些明文规定和要求
消防法对于地下室消防安全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规范里有着明确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规定了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5.2.8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扩展资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12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房间面积不超过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3、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以供参考。
1.地下商业建筑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地下商业建筑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地下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和排烟设施。
4.地下、半地下商业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设置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1)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下沉式广场的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3.0m且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80㎡。
3)应设置不少于一座宽度不小于2.0m直通地面的室外疏散楼梯。
4)开向下沉式广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可计入疏散总宽度,但该宽度不得超过通向下沉式广场各防火分区总人数一半的计算值。
(2)设置避难走道。
1)避难走道与相邻防火分区间的墙及前室隔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各防火分区进入避难走道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2㎡的防烟前室,前室内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
3)避难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的一个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度之和。
4)避难走道各部分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5)避难走道的防烟、消火栓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技术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
(3)设置防火隔间。
1)防火隔间内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常开式甲级防火门洞口宽度不应大于2.4m,防火隔间相邻区域间距不应小于5m。
(4)设置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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