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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改造第二十集,现在的房子都建二三十层高,将来房龄到了,老房子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3-08-11 作者:向婷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老房改造第二十集,以及现在的房子都建二三十层高,将来房龄到了,老房子该怎么处理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为何旧楼老改造却不拆迁是有什么外人不知的原因吗

老房拆迁,没国家扶持,开发商基本上没能力接受,或者直接让央企干也行,大部分都是城市集中繁华地段,交通-学区都是问题,而且还都是4-5层的,一片一片的,这一片的拆迁了,过了一条街那一片还留着么?如果有城市空中宣传的可以看看,都是这个问题,如果是都拆迁,基本上跟扔原子弹的场景一样了。

房子卖不出的城市,是把老旧小区居民房子折价后搬到新房,多退少补,可选择房屋,统一搬到新房,国家可以把旧房统一规划。

改来改去都是旧的,设计落后,有改造的钱,不如推倒重建,每户出一点折旧费给国家,原区域重新规划建好了分给原住户。可以抑制房价拉动内需。

我们南京西路的尾巴这里以前造在洋房前面的花园里房子也是预制板房子,外墙都开裂如果地震肯定塌,还有傍边如果造房子打根基我们的房子开裂现象更加严重,如果我们这里不拆应该帮我们重新造一下新的房子,老是涂外墙涂料有什么用,还是在南京路上,马桶以前帮我们装的,像坐在痰盂上一样那么矮真心吃不消,不知道那天再想到我们这里的房子。

预制板的老旧房确实不应改旧用了,这种房子确实危险性很大,等出了安全向题又会闹得谁人负责而谁也无法负责的境地,中国民间常爱说的一句老话:不吃酒先告醉,安全问题不是小事,请三思而后行,象这类的旧房,还是拆了重建为上策。

老小区改造不能只改外表,楼道已经很烂,抚手全部生锈,一楼利用空间用木板搭占用空间,一旦起火楼上的人没法逃生,居委会没出事也不管。改造不能只改表面。

旧房拆了原地盖新房,以前是多少平方就还多少平方,要想住宽点的加钱,只还房不给钱,这样他们会装房子、卖家具、电器会带动很产业,旧改新居民又不会装修房子、也不会卖家具、电器、他们只会将就用。

旧楼改造或拆迁安置,看使用年限以及房屋实际情况。房屋结果完整且未到达使用年限安全线,进行房屋改造修缮。房屋使用年限即将超过安全线,使用年限未到安全线但房屋出现结构损坏、危房等,进行拆迁安置。

大部分的老旧房都几十年了,房屋结构都已经不是很安全,还是拆了的好。以前拆迁户都发了大财,现在房屋老旧结构不行了也不拆?装电梯耗资并不小,到时候老旧房还是撑不了多久的。

多层的住宅楼老化开发商都没有干劲翻建,二三十层的住宅破旧就呵呵了!别依赖别人,丢掉幻想,建议业主们团结起来自己翻建,也没有多少成本,少了开发商赚差价,人民会更幸福的!

最终还是要拆迁,老旧小区目前很多是楼层少的楼梯房,老住户为主,不太愿意折腾也不愿意住高层。

如果是几年内不能拆迁的老旧房子改造一下是非常有必要的,最起码冬天房子不透寒长毛了,屋里温度能提高三四度,环境也好多了并不是劳民伤财,如果已经在拆迁计划内的老房还改造那才叫劳民伤财!

老旧小区没有棚户改造的私房利润大呗。私房有大量的土地可以利用老旧小区改造钱不好赚所以把土地收回以后真正该改造的老旧小区被放弃了。一切只为利益。

个人认为,按设计寿命区分老楼是否改造比较科学。

房龄过70%的应拆迁,改造没有价值。房龄过50%至60%多的应维持性维修。房龄在50%以内的应改造并且尽可能提升楼体质量和按绿、静、美、安的标准对园区进行改造。尤其那些又小又破的楼房,即使给它穿上新衣服,可它已经是癌症晚期了又有何用?室内楼板裂缝、墙体裂缝,下水道铁管子一层层的都銹透了,实质性的问题不解决,光外表好看了又有何用呢?这又和一个癌症患者只给病人穿新衣服不给治病又有什么两样?可怜的破旧小就慢慢的等死吧!

我认为凡是过去用预制板建的楼房应当全部拆除重建,第一,成本并不是很高,把六层楼重建为30层,多出24层得多买多少钱啊!第二,老旧小区楼房基本都属于危房,加之配套设施落后,没有修补改造的价值,第三,老旧小区楼房抗震性能极差。住着极不安全,特别目前处于地震多发期,是朝不保夕,一旦遇到地震就是大面积人死房毁!所以必须重建,特别是大城市,土地资源稀缺,把原来六层改造成高层是一本万利。

只改造不改建是一种不科学的思维。

要分情况,因地制宜,把自主权交给地方,不是提倡减政放权吗?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东部和中西部差别很大,各个城市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要根据城市的实际,拿出规划,宜改则改,宜拆则拆,不要搞一刀切。更不能低水维修了事,要着眼长远,面向市场。比如一个在城区主要地段的小区,共有十栋旧楼,你如果简单修一下,它还与现代化格格不入,影响市容。

如果拆了,原地建一栋高楼就足够原居民用了,余下的地绿化了,地下建停车场,那又是怎样的概念,等等一系列设施?

改也就是改改表面,刷刷外墙,换换门窗。实际问题根本解决不了,老旧小区多数都没有物业管理,后续的维护是最大的问题。只不过是又一次国家的钱富一部分人腰包,又一次刺激房价的手段!不会是太穷的人吧,改造与拆迁区别有点大你们知道吗,能居住在老旧楼的大部分人,那个房子对他的重要性你们理解吗?而且在咱们国家这样的人很多,他们有一部分没有时间、没有精力一天天玩手机。

现在的房子都建二三十层高,将来房龄到了,老房子该怎么处理

亲爱的问主,不用将来,第一批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建的二三十层高的楼房,在一些南方城市,已经到了房龄,需要拆除了,但出现了尴尬的情况:

第一,无人去拆。

开发商们,不愿意拆;当地政府呢,这是商业性的住宅啊,没必要参与,而且,政府也不可能有钱拆,拆,还是得开发商们来进行啊。

但大家对这些高楼,敬而远之。这到底什么情况呢?

第二,无利可图。

一个住宅区,或者几幢房子,要不要拆,那要看,拆了以后再盖,是不是有利。二三十层高的楼,楼间距又比较近。

你拆了,最多盖的跟原来一样,你不可能盖四十层啊,现在住宅,最高,也就是二三十层。

而且,可怕的是,现在对容积率和绿化率有要求,很可能是,你拆了20幢,最后只能盖18幢,你还赔钱呢。

这样,导致开发商不愿意进入。

第三,住房不仅得不了利,还得出大笔钱。

我们正常理解的拆迁,好像是除了拿套房,还拿一大笔钱。可对这种二三十层的高楼,不仅拿不到钱,还得交十几,甚至几十万给开发商。

住房也不干。

现在这些房龄到了的楼房,两个结局:要么业主们,凑钱进行修缮,还能住个几年;要么,就是放弃,成为鬼楼了,因为住人,已经不安全了。

在大中城市及小城市包括县城、乡镇,一方面是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另一方面是一个个老旧小区里的低层住宅和多层住宅明显老去,成为老破小或老破大。

在各个城市,商品房普遍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到现在,已经有30多年的房龄了。即使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房子,房龄也有20多年了。

任何一个建筑都是有使用寿命的,商品房也不例外。商品房属于民用建筑,一般来说,合理的使用年限为50年,也有的房子使用年限可以达到60年、70年。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没有商品房达到50年的使用年限。过去,很少出现豆腐渣工程,老房子的质量从总体上说,都没有问题。

再过二三十年,各个城市第一批和前几批的商品纷纷到了“年老体弱”的阶段,会有怎样的命运?

一、遇到城市的布局调整,比如在某个住宅区的地盘上,兴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公园、车站等城市配套项目,那么就要拆掉住宅区里的老房子。由谁来拆迁?是政府项目,政府出

资,只能由政府进行招标,然后由中标的建筑商来进行。

有的楼房即使房龄不老,也要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推倒重建。小区的业主,就会被安置到新的小区,或者拿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款,重新买房子。

二、倘若没有拆迁的机会,而房龄超过了50年,房子本身存在着安全隐患,成了危房,不适合住人了。这时候,业主应该怎么办?

有人会提出,把这些房子卖出去,反正有了接盘侠,房龄太老的房子不属于自己,就与自己无关了。

实际上,房龄超过50年的房子,很难卖出去。

在南京主城区的瑞金路商圈,有个老小区,房子都建成于1979年,由于具有双学区,而且是小学和初中都是名校,那儿的二手房很好卖,而且房价平均每年上涨10%以上。买家还可以申请到银行贷款。

我实地去那个老小区踩过盘,感觉到那些二手房内部的质量还不错,房龄看起来并不像40年,而是像20年。

这样的老破小房子由于有名校双学区加持,加上交通和配套很好,在二手房市场上比较热门。房子本身,并不需拆掉重建。

倘若某一幢楼房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由业主共同出资,交给专业的建筑公司进行加固处理,这样不会影响到居住,安全性也没有问题。

倘若某一幢楼房成了危房,经相关部门进行严格而规范的鉴定之后,需要报废处理,那么,就得拆除重建。谁来支付拆除费和重建费?

我认为,应该由这幢楼盘的业主共同出资,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后,即可交给建筑公司拆楼和建楼。大约每平米2500元的设计和建筑、安装等成本,业主们都能承担得起。等到与旧楼的层高、外观差不多一样的新楼拔地而起的时候,新楼的房价就会升高,业主们就会尝到相关的甜头。

综上所述,房龄当然越小越好,即使房龄很大了,也没有关系,前提是不能存在着安全隐患。至于拆除重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政府出资,二是业主出资。

大概率来说,现在的这些高层,未来只能沦为无人问津的贫民窟了!

为什么这么说?

道理很简单,各种可能都要牵扯到一个最现实的字眼:钱!

现实摆在眼前,最明显可以借鉴的就是国外那些已经三四十年的高层了。

NO1:开发商拆迁?

随着未来的到来,土地肯定是越来越稀缺的。到时候的高层,密度高,容积率大,配套很完善。各种原因综合之下,哪个开发商能够拆迁赔款得起?

NO2:业主翻修或重建?

一个楼盘十几栋,一栋高楼几十层,人心哪里能够那么齐?就算人心齐了,如何出资,如何分配,都是难题。能够指望大家同心协力一起翻新或者重建吗?

集资翻新

NO3:政府旧城改造?

确实有旧城改造或者棚改的情况,但是这也是目前适合的。

因为大部分7层以下的老破小,无论拆迁还是改造,相对来说技术和资金投入都还比较低。

几十层高的楼房,想要旧城改造,那个技术难度不是如今可比,资金也不是现在可比的。

其实,这些房子最终的命运,在国外已经有了现实的结果了。

除了帝国大厦,这种有重要意义的高层,有人愿意花费重金不断翻修保养外,其他地方的高楼,见不了多少了。

帝国大厦

为什么说以后的高层,会成为贫民窟?

很简单,房子房龄差不多到了,业主就会准备出售了。

一般来说,房龄超过25年,银行都不怎么乐意批贷款了。而大部分购房者都是普通人,买了房子基本七八年就会因为需求而置换。

即使不置换,住了那么久,物业,房龄,设施都会老旧,只要稍微有点闲钱的,都会重新换一个环境。

为什么有人明知道房龄不多了,还要买?

二三十年后,地价房价都不知道什么样子了,而且大概率新房会是那种低密度的住宅,对于一般人来说,买不起就只好接手这种高层,毕竟满足生活需求为先嘛。

所以接手这种房子的人,本身就是迫不得已,资金有限的人。如果再喊他们集资翻新或者重新,基本不可能;如此高的密度和地价,开发商也拆不起;如此的高楼层,国家也没有大的资金来旧城改造。

所以最终就慢慢变成贫民窟,爹不疼娘不爱的没人管,等着土地年限到期,国家再回收回去。

直接告诉你答案吧。

1、首先,拆迁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开发商

即便是之前的棚改,也是由财政拨款、地方出资为辅,房企出资为主。通过央行首创的PSL模式为企业背书,企业从银行借到资金用以拆迁。然后房企拿到该旧改地块,进行开发。

2、其次,目前为止,8层及以内的拆迁再建设,房企才有利润,极限是11层

目前可以看到,棚改、旧改的项目大多都是多层产品,这是因为拆掉地面上建筑、进行货币补偿之后,房企再进行开发,相对应的开发商至少需要盖2.5-3倍以上的层数才有利润。

目前二三十层高的房子,未来拆迁重建的可能性很低。除非是城市配套、国家基建等以ZF为主体的开发项目,且路线不可更改、必须要拆,才有可能拆迁。

3、土地年限70年,房龄几乎不可能

虽然目前房屋产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无需申请。但按照目前普遍的情形,房龄达到70年几乎不可能。实际上,房龄超过20年的房子已经老态尽显,市场交易价值低下。

因此,我们一般建议,新房的换房周期在15年内,二手房的换房周期在10年内。尤其是高层产品,未来再拆迁重建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不建议长期持有。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这个问题问的好,我想很多很多买了高层住宅的人,心里都会有提问者这个疑问:自己的房子几十年后变成危房了谁来拆?

开发商?还是政府?还是购房者本人?

老李的回答是:

1:开发商不可能拆,这个不是开玩笑,开发商绝对不可能拆。参考现在某些城市八九十年代市中心的房子:大概只有7层楼高左右,但是开发商都不敢拆,为什么?地价贵,赔付高,赚不到钱!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他不会干赔钱的买卖的!

2:政府也不会拆,说白了,政府也不会给你拆,想拆了之后想政府给你重新修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政府没那么多钱不说,未来同时期的建筑肯定很多很多,不可能一个一个拆噻。

3:购房者本人

这个问题就比较难说了,参考现在的拆迁户,很多很多都不愿意拆,说白了就是不是每个人都想成为拆迁户的,房子大家都不想拆,最后还不是那个样子,一旦有个几户钉子户不想拆,那么房子就真的拆不成了

所以老李的预想是:

未来房子老化成危房以后,多半是政府和购房者商量,购房者和政府贴一笔钱让开发商帮忙拆了重新修

这个是最可能的办法,因为未来的拆迁体量实在太大了,政府不可能一个一个给你赔付,开发商也不可能一个一个给你修。

所以说买了高层的,还是不要太幻想以后当个“拆迁户”了

我去年买的房子,总共楼层是33楼,我来告诉你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自己是在去年买的房子,当时买房的时候,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老小区二手房,靠近市中心,楼房不高,只有六层楼,是上个世纪90年代建造的房子了,还有一个就是我现在买的房子,期房,总高33层。

当时身边的朋友都劝我,跟我说高楼层的房子不好,以后房龄到了,问题一大堆,劝我买靠近市区的低楼层房子就行了。

但是,我当时没听身边人的劝告,还是坚决买了高楼层的房子,单价是12500元,总面积是110平方米,总价是137万元。

我首付付了30%,差不多是41万元,然后剩下的96万元,找银行办理贷款。还款方式采用的是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目前每个月要还5000多元。

这里顺便说一下房贷的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做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一种叫做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月供跟利息上。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月供,30年下来保持不变,但是要付出的利息多,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月供,第一个月最多,往后每个月逐渐减少,且30年付出的利息比较少。

对于大部分普通买房的人来说,利息的多与少并没太大的影响,主要影响的就是月供。所以很多人都是选择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这样的话,月供就能够减少到最小,生活压力也就不会那么大了。

我当时买房的时候,高层还算是特别抢手的,其实从开发商定的价格我们也能够看出来,高层是非常受欢迎的。

比如我买的小区,从6层往上的话,每增加一个楼层,单价就要增加50元,直到23楼单价最高,然后再逐渐减少,顶楼跟一二楼的单价,是整栋楼中最低的。

我也询问了身边一些朋友,他们买的也都是高楼层的房子,基本上要么是总共27层,要么是33层,很少有年轻人买低楼层的。

我目前入住高楼层的房子半年多,并没有发现什么太大的问题。

前一段时间,我也在跟一位卖房子的朋友聊天,两个人聊天中,也聊到了高楼层的房子,以后到底该怎么办的问题?

因此,接下来我作为一名高楼层的住户,我就来跟你说一下,将来高楼层的房子房龄到了,该怎么办处理?

①修修补补,继续使用。

大部分33楼层的房子,以后房龄到了,都会面临各种问题。其实,不用等房龄到了,很多高层的房子,可能住个20年左右,就会出现各种问题了。

比如说,外墙面的瓷砖可能脱落,高楼层的水压上不去,顶楼出现漏水渗水现象,电梯经常要维修,或者小区公共设施老化等等情况。

这些状况出现了,就得动用我们住户最初交的公共维修基金来进行维修了。

大家如果买过房子,都知道买房的时候,是要交一笔公共维修基金的。这笔钱,就是用来以后房子出问题了,能够有钱来修理,是所有住户都要交的。一般公共维修基金都是按照面积来收取的,你买的房子面积越大,收取的就越多。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所在城市厦门,公共维修基金按照高层现浇结构每平方米150元收取。也就是说,如果你买的是高层,假设是100平方米,那么你需要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就是15000元。

一个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加起来,也是一笔非常巨大的数额,这笔钱,足够高层后期的维修了。

②买了新房的人,都搬出去了,最后空着了。

很多现在买高楼层的人,都是年轻人,买房子的目的都是为了结婚,这些人以后往往,还会继续卖第二套房子。

所以如果后期现在住的高楼层房龄到了,房子出现各种问题以后,那么他们就会再去其他地方买新的房子,到时候这些高楼层的房子,可能就不会有人继续住在里面了,都是一些空房了。

如果没人住的话,那么问题就不大了。

③中途拆除。

高楼层的房子,如果房龄到了,中途可能变成危房的话,那么就必须进行拆除了。拆除的话,可能就是开发商进行拆除,然后在原来的地方,再重新盖房子,或者盖其他的项目。

而至于拆除重新盖,这里面的涉及到的对于住户的赔偿问题,就得看具体的地方决定了,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④不拆,又没办法维修。

如果一些地方,开发商不愿意拆除,因为没有利润可以赚,但是通过修修补补又没办法维持房屋正常居住的话,那么或许就只能住户自己出钱重新建造了。

不过,大部分人也不会出钱重新建造的,因为出钱重新建造,还不如去其他地方买更好的房子呢。

所以,现在建造的二三十层的高层房子,最后的结果要么修修补补继续住,要么就是长期空着,被拆的可能性都非常低。

大家好,工作二十多年的城市规划工作者来回答这个问题。

现在的房子都建二三十层高,将来房龄到了,谁来拆了重建?应该说,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目前高层建筑愈来愈普及,以前普遍就是六七层的多层建筑,现在不但十多层的小高层,二三十层,乃至四五十层的高层住宅建筑都出现了,这固然在集约用地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带给购房者的隐忧也是是实实在在的。

在工作中,我也遇到这样的困惑。原因很简单,现在的老房子,别说五六层的老楼了,哪怕平房都难拆,开发商更愿意拆迁工厂或者直接用空地来建设。现在拆迁都这么难,更别提拆迁二三十层高的高层了,拆迁成本实在是太大了!

而且,单从商业角度来说,拆迁了这么高的高层,只有建设更高的高层开发商才有利润可赚,但是这是不现实的,目前高层住宅建筑的缺点越来越暴露出来,未来人类回归田园式的住宅才是个趋势。

那么,将来这些二三十层的高层住宅楼等房龄到了,谁来拆迁呢?

一、政府买单。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毕竟我国土地属于国家,在房地产市场中,政府的角色必不可少。等到这些高层住宅到了使用年限成了危楼了,那么最后可能由政府来善后,毕竟人命关天,政府是不能视而不见的。到时怎样善后,那就是将来的问题了。

二、开发商买单。这个只适合楼盘地段绝佳的情况,比如市中心,开发商拆迁后,可用部分做商业用途等等,总之,开发商无利不起早,除非他们有利可图,否则不会做这种不挣钱的善事的。

三、居民集资拆迁,原址盖新楼。这个是最理想的办法,其实建筑成本并不高,尤其在大城市,相对于房价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问题是人多难齐心,只要一家不同意,这事就难办了。

四、荒废、沦为贫民窟。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尤其在城市的边缘地段。未来随着人口的减少,有的城市会收缩,将来一些到了年限的高层住宅,原居民会逐渐搬走了,又没有拆迁价值,会逐渐荒废,在城市边缘残破不堪就那么伫立着,沦为贫民窟。

当然,以上只是推论,毕竟我国内地的高层住宅建筑从出现到普及,到现在普遍也不过十几年的时间,理论上这些高层还有几十年的寿命呢。几十年后的事谁也不知道,到时我们在不在这个世上也说不定了,只能好好地活在当下,不想太远的事,大家说对吗?

将来这些高层住房,超高层住房都会是成为贫民窟的。

开发商在建造房屋的时候,越建越高,不是为了好看,不是为了节省用地,主要的原因就是想用最少的土地,见更多的房屋,这样可以买更多的钱,赚更多的利润。

并且,很多城市完全是不需要建造那么多高层的住房的,比如说很多小县城,土地供应比较多,人口也少,就算是全部都建造多层或者花园洋房都是可以的,开发商也在建筑高层住房,这是没有必要的,但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就把房子建的越来越高了。

当这些高层住房,随着时间的流失,楼梯会老化,会变的很丑,并且,电梯也会老化,水电线路都会老化,这些问题,都会很难解决的,不但居住不方便,还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这时候,一方面是高层住房小区的人口密度太大,开发商是不会愿意来拆迁这些高层的,因为成本太大了,另一方面,因为房地产行业随着城镇化的高度发达,已经不会大量的开发新的楼盘了,拆迁的事情会少很多的。

所以说,未来的高层住房会是贫民窟的原因就是如此了。

这个问题很现实,但是确实是大难题。

现在成都的北改已经提了很多年,实际推进工作并不理想,说拆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拆不了。

这些都是七八十年代的建筑,高的也就6层,而且还是那种老破小的房子,居住环境差,但是胜在修建期早,地处市中心一环内,比如新二村,还在府南河内侧,距离天府广场也就1.4公里,地铁一个2个站就到。就这么好的一块地,不说开发商拆不起,就是政府也拆不起。

那么在今后百年之后,如何来处理这些逐步退出使用功能的建筑?我觉得很可能是由产权所有人出资,原地重建。

理由有下:1、土地资源有限,人口增长率不高的如今,在开发半个世纪,需求饱和,我们步入发达国家行列,人们的追求是返回田园生活,2、高价值地区存在高密度情况,开发商现在都赔不起,更不用说,以后超高层的建筑人口密度了。3、房屋所有人拥有资产的全部所有权,就比如买个手机,你用久了坏了,想找政府来给你买单么?只不过房子的保质期通常比较长,设计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合格还能再用,一般来说用个100年也不错了。

这么算下来200万的房子,一年的价格就是2万块,租一个套二的房子在成都普遍在3000以内,一年也就在2万块钱。还有必要买房子么?其实还是有必要的,原地重建时土地出让金国家不会少一分钱,当然100年后的事情谁又说的准呢,说不定也不要钱了,但是建筑成本是不会少的,拆除可以采用爆破,施工成本目前在3000一个平方,那么大约30万左右,你就可以买会一个新房了,当然这个重建过程,大概有2年时间,你需要租房住。

不过有个问题,你可能需要考虑一下,哪个时候没有你我,可能是你的孙子的操作这个事情,说不定大家都在火星移民呢,为了在火星买个房子拼搏,至于地球的房子,就如同你当时放弃农村房子一样,直接丢弃……

我们这边就已经有案例了,我们这里一个小区就属于房龄到期,政府不让你住,也不让开发商来重建,小区居民想集资自己建也不让,你们猜怎么着?

把小区所有居民安置分配至郊区的安置房,本来他们的小区虽然老旧,但还算是镇中心点,每平方有一万二左右,现在安置的郊区安置房一平方七千左右,你爱住不住,反正分配了!

所以你们知道为什么在如今二三四五线城市房价不景气的时候,这些城市还在拼命的建房子,一来大家有钱拿,二来当老旧房子的安置点,就这样周而复始的循环,在我看来,你买的再贵的房子再好地段的房子,也就享受这二三十年,等你刚好交完按揭,直接把你安置到郊区,别以为房子有70年产权,房子的质量导致它的寿命得腰斩,所以说既然每个月都要交,为什么不直接租房呢?在我们这里一个月2000可以租一套不错的三室一厅了,你按揭同样一套的房子,每个月至少得交5000,还有首付跟装修,不要说什么房产保值增值,就像我前面说的,二三十年后直接把你分配安置到郊区,房价直接腰斩,大家都去租房吧!让那些炒房的没地方哭去。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究竟会怎样?结合以往经验和国外案例,谈下个人的看法,权作交流探讨,仅供参考。

第一、对老小区老房子的基本认识

01、老小区老房子占用土地性质

我们国家施行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

城市的土地一般属于国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很可能就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但城中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

02、老小区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

根据老小区老房子建筑年代不同,房子的属性会有差异,早期的老小区,一般属于福利房。98年开始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市中心建起来的老房子老小区,一般都属于商品房。

一般来说,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划拨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但却是免费使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出让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也有划拨的,在商品房早期会有这种情况。比如,昆明市金星小区。

03、为什么要讨论老小区老房子的土地权利?

很简单,“房随地走”。

房子不能凭空建盖,不能是空中楼阁,必须建在土地之上!建好之后,不能移动,属于典型的不动产。

因此,讨论房子避不开先讨论土地,土地权利属性决定房子的走向。

第二、土地性质决定老小区老房子的最终走向

01、城中村自建房

市中心也可能还有城中村,这些土地往往还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建盖起来的房子虽然老旧,但还是属于农房(农村合作建房也可归入农房中,部分是小产权房)。

由于宅基地没有使用期限限制,老旧农房只要能安全居住,不管户籍有没有迁出,依然可以继续居住、世代继承,房子的最终走向完全由产权人自己定。

当然,遭遇政府征收、拆迁,房子的最终走向就得跟着政策走,个人也就无法左右。

02、市中心福利房

市中心的各种老旧小区的单位福利房,土地往往是划拨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也不需要支付使用费。一般来说,只要房子还能安全居住,房子就可以继续居住、保有产权、世代继承。

但要注意,由于福利房是划拨土地,没有交费就使用,即便已经将产权分割到职工名下,但这类房子的最终走向,更多还是由政策决定。

比如,房改单位被撤销,单位不存在了,话语权就会弱化,原有权益可能难以维护,相应的福利房在老旧之后,容易被征收、拆迁,那这时老旧小区就很难保得住,不得不面临补偿安置。

03、市中心商品房

98年开始实行住房商品化,第一代商品房开始面世。

但其实,在98年之前,市场上也是有商品房的。有些早期的商品房权利表现形式是土地国有出让,但房子是委托承建,并不是像现在的商品房一样大面积建盖。

由于这类老旧小区老房子是属于纯商品房,土地已经交费,办了出让手续;房子也是钢筋、混泥土的混合物,也是花了钱买的,则这类老旧小区老房子,在经过一定房龄后,会面临改造,也就是这几年进行得如火如荼的老旧小区改造,延长房子的使用寿命,改善小区环境,让老房子老小区更好住。

这些改造完成后,下一步老房子仍面临使用寿命到期的问题,房子的最终走向,大致有以下一些:

①拆迁安置

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区位优势佳,配套完善,土地价值大,加上建筑密度低,往往会有很多开发商都愿意投资拆迁,在原址上重建商品住宅小区。

对于老房子的业主而言,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拿现金走人;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继续在这个区域居住。

②集资重建

市中心的老小区,区位优势佳,生活便利,容积率低,住户少,在70年届满时,房子已成危房,但又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拆迁,业主可以再续70年的土地使用费,然后共同集资,委托专业的施工单位建盖住房,盖起来的新房,一部分归原有业主分配,多余部分可以出售,回笼资金。

③收归国有

老小区的土地年限是70年,这个期限届满时,房子已经属于危房不能住了,又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拆迁,业主也不能达成集资重建协议,房子不得不随同土地一起收归国有!

政府收归国有之后,跟原来的业主就没有关系了,老旧危房可以连通土地使用权一起,再次挂牌出让,由摘牌单位自行拆除,然后按照规划建设。

④再次续期

老旧小区老房子在70年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仍然可以安全居住,那么,业主可以交钱后再续70年土地使用权,继续住在房子里。当然,买卖、抵押、继承、置换、赠与等产权转移也是可以的。

老旧小区老房子使用超过70年寿命是完全可能的!虽然国家标准是不低于50年,因为国外这样的例子比较多。

比如,新加坡组屋的产权年限就是99年,房子经过5年一小修,10年一大修之后,确实能住到99年,99年到期后,房子和土地一起收归国有,由国家再次统一分配,与原来的产权人就没有关系了。

像德国、美国、加拿大这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建盖商品房的历史都是上百年,他们很多房子的寿命已经超过100年!

有个朋友在加拿大买的房子,买时的房龄已经287年了,传了好几代人,但依然可以正常居住,只是需要不断翻新、维修、维护,土地不是使用权,而是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可以世代传承!为房子的永续存在奠定了产权基础。

但土地私有制不利因素就是需要每年缴税,这个税负还是比较重的,大致是两点几。也就是价值100万的房子,每年需要缴纳2万多的房产税,绝大部分税收归地方支配,用于改善当地民生,发展当地教育,雇佣警察维持当地治安,极少部分上交联邦财政,这可能是发达国家住房自有率偏低的一个重大原因!

现在很多人盲目地呼吁出台房产税,但不要忘了别人的前提,就是土地是私有的!也就是说,自己所有的房子和土地是可以缴税的,因为谁来拆房子,产权人愿意就拆,不愿意的话,就“神圣不可侵犯!”即便国王来了,也可以说“不”!

国外有个关于房子拆迁和私有财产保护的经典案例,就是“风能进、雨能进,但国王不能进!”

说的是普鲁士国王(德意志帝国前身)威廉一世,发现在自己的行宫前有个磨坊,比较低矮丑陋,影响了行宫形象!于是,他派人以国家的名义去征用,谁知道不管开什么条件,磨坊主都不答应。国王一怒之下,强拆了磨坊,但磨坊主却委托了律师,将国王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国王恢复原状!理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但现在,我的房子是我的,却只是盖在别人的土地上,我只是租地,我租的地,70年租期到了,还要续交土地租金,然后房子才能保住;如果不交,即便房子能住,也要被收掉;而且就算续期了土地,每年持有房子还要交钱,该怎么说呢?不好说,所以,房产税难产!

第三、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该怎么办?

01、接受改造

这几年出台了政策,中央财政也划拨了大量资金,开启了大规模的老旧小区改造。我认为,如果不需要自己出钱,只是让度部分小区权利,就可以换回小区改造,是可以的。

毕竟,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各种居住配套会更好些,有利于提升居住体验,也有利于提升房屋价值,延长使用寿命。

02、加速置换

现在房价很高,有些同志可能买不起新建商品住宅,会退而求其次地买老旧小区,这是部分老业主置换老房子的好机会,套现离场,落袋为安,可能是不错的选择。

03、等待拆迁

最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

市中心的老旧小区,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市中心的土地,寸土寸金,稀缺性不言而喻,正是由于这种稀缺性,导致很多开发商都愿意投资老旧小区拆迁。

因此,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老房子,基于所在区位优势带来的土地稀缺性,未来还是有多种选择,依然具有主动权,担心的就加速置换,淡定的就出租等待拆迁,应该都不会差。

谢谢邀请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每个城市的老房子最后的结局不外乎两个,要么存在,要么消失。留下来的老房子都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着,如北京的四合院,上海的老洋房,它们因承载着历史文化与建筑艺术价值而备受保护,并且将一直作为历史文化的标签被保护着留存下去。而中国大部分城市的老城区又将是怎样存在呢?基本上都会迎来逐步的升级改造,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旧改”,这是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

为什么会采取“旧改”的形式呢?

首先,老城区的老房子、老小区都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老破旧。面临房龄老、户型旧、停车不便、绿化不足等问题,必须改。

其次,市中心老城区的房子虽然旧,但是周边配套资源优势却不可忽视。因为一个城市的中心基于多年发展的积累,基本上配套是非常齐全、成熟的。一般来说,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与学校、医院、商场等配套设施距离都不远。有些“老破旧”还因为有学区资源的“傍身”而价值备涨,甚至比新区的房子还要贵!因为老中心配套资源成熟等因素,所以,只能采取“改”而不是“拆”的形式。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现在的政府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旧改,这种形式比起传统的拆迁形式更温和适当,也能更好地保护建筑原貌,留存建筑价值。

很久以前就听说很多发达国家的老城区都是穷人住的,富人都住在郊区,那时就想着有朝一日也能到郊区住大房子。几十年过去,我已经实现了在郊区住大房子的梦想,回首看城里,城里的老房子大部分还在,可是房价飞涨,各个都成了纸面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各种羡慕嫉妒恨。

究其原因,第一主因是拆迁,次因是学区,其三是方便。

国外老城区是不能随便拆的,咱的北京城王府、大宅似乎也该留下,可是大部分四合院实在太破了,几十年的的私搭乱建,见缝插针,四合院早已变成“富”民窟,已经没有了保护的价值,拆旧盖新是最终的结局。

再说学区,一所学校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源的质量,当年轻的父母都已经在郊区的大房子里生儿育女时,优质的生源也外移了,几个传统的名校都是80~90年代打下的基础,名校办分校外移也已经在悄悄进行中,当然现在把郊区的大房子出租,自己带着孩子高价在学区租小旧房子住,他们是支撑老城区房价的主力。未来呢?政策一变名校搬迁,恐怕学区房就是一地鸡毛。

方便就不提了,网购时代,哪里都一样方便,停车是每天的事,上剧场几年也轮不上一回。

经济不好,公司也在外迁省房租,疫情之后,网上远程办公估计也和网购一样普及了,那时城里还有什么?还有开发商面对红着眼的钉子户大把地砸钞票吗?恐怕不会了。

八.九十年代的建的老旧小区,三四十年历史,己经老龙锺态。外墙斑驳,管道陈旧。由于楼层不是太高,又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如果没有外力的冲击(比如地震),再使用几十年不成问题。

有钱的城市,上海市对所有的老破旧小区实行全方位改造。屋面斜改坡,重新敷设PVC管道,外墙加厚水泥涂层,内墙出白,除了整体结构,整修无一遗留。外观上除旧换新,也为市容市貌增色不少。

我所在的三线城市,财政实力不够,市中心的老旧小区改造就缺少大刀阔斧的动力,仅在规范.卫生.沿街墙壁涂色做了些微变化,更新锈蚀的燃气.自来水管道和室外的电力布线。楼房只要不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正常使用完全可以。

八.十九十年代建的房子,布局不太合理,市民还是希望拆迁改造。一是能圈为商业中心,拆迁户就能享受到政策优惠,能圆一个新居的梦。二是棚改,国家下拨资金扶持,推倒老旧小区,重建新的居民小区。三是政府征收,建设公益项目。

毕竟老旧小区体量非常大,不可能所有一步到位,如果没有以上三点机遇,只能将就居住。

现在居住老旧小区的居民,很多是经济上不太富裕,或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拆迁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几个钉子户就能让老旧小区重建推迟几年,甚至十年八年。不是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是玩不起的。

所以,有些规模不大的县市,宁可舍弃黄金地段的老旧小区,另择新址,政府机关.重心商业区.学校规化在新区。这样,扩大了城市面积,又减少了社会矛盾。

对于市中心的老小区,从二级旧里到上世纪中期的老公房小区,一般有"拆,改,留"。过去几年以“拆”和动迁为主,这两年以“留”和“改”为主。

“拆”

“拆”最常见也被大家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拆除老房子,腾地给新的开发用。一般被拆除的地块有比较好的开发商投资开发意向,或者是市政项目动迁(造地铁公路公共场馆等等)。

不过这两年一证一套了以后,拆迁暴富的时代就结束了。

“改”/“留”

随着动迁成本不断增高以及房地产开发拿地速度减缓,以及各种风貌保护的实施,市中心老小区老房子开始由动迁变为保留以及改造。

对于比较有特色,地段比较好的老小区,可以让原居民迁走以后成片大改造,作为酒店,办公或者高档住宅等等用途,引入社会资金,面积和功能也和原来大有不同。

不过,个人觉得对于住在市中心老房子老小区的居民,如果想要改善生活,与其等待拆迁或者改造,其实不如自己主动想办法解决居住问题,毕竟有时候一等就是几年几十年。。。是否值得呢?

“拆”除了动迁以外,还可以原拆原还,在老小区拆除后在原址提高容积率新建住宅,增加原居民的居住面积以及公共设施。

规模大的,尤其是临街的小区,等待拆迁。规模小的,背街小巷的房子,拆迁不拆迁就难说了。不要以为每个人都能得到幸福感,有相当一部分老房子因为规模和位置的关系,最终成为城市建设的死角,这是极有可能的。对于上述这样的房子,政府不感兴趣,开发商更不感兴趣,所以最终拆迁无望,运气好了,政府给你刷刷墙,路面弄平整,至于说看不见的地方,比如地下管网,楼内线缆,修缮的可能性并不大。此外,停车位、绿化什么的,也没地方啊,所以没法搞。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的结果如何,大致分为三种情况:永久保留,拆迁,改造升级。这与经济是否发达无关,只是实行的时间不同。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进行得越快,反之则进展越慢。

永久保留

市中心具有地方特色,传承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只能维修复原,不可能拆迁也不会升级。比如上海的石库门,各种早期遗留的洋楼,古镇,具有极强的文化价值。都是受特别保护的古迹,与珍贵文物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市中心这一类建筑作为文化遗产,会永远传承保留。

拆迁

市中心有一部分老房子,老小区建设凌乱,而且建筑设计不合理,质量很差,想升级改造很困难。比如上海市中心60年代一家人分二三十个平方的老公房,连卫生间都没有,每天还得倒马桶刷马桶。居住在那里不仅生活十分不便,而且房屋严重破损老化,几乎无法修复,升级改造没有任何意义。

还有八九十年代建造的小区,因为建筑技术落后,都是砖混结构,户型老套,根本不适合现代生活。这种房屋建筑材料很差,想改变户型几乎不可能,有的甚至已经开裂走形。象这两类房屋都在城市规划和建设委员会的拆迁规划当中,只是迟与早的事。

上海经济发达,城市建设进度非常快,一般城市无法比拟。但到目前仍然还是有很多已经规划拆迁的老房子老小区,还没有具体实施。这些居户也正翘首以待,希望尽快拆迁改变居住条件,早日过上幸福的生活。

改造升级

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小区,建筑技术已经相当先进,材料和结构,户型都比较科学合理。这些房屋还可以对户型进行小型改动,以期更符合现代生活方式。只是当时流行平顶,会有开裂漏水现象,再就是没有普及安装电梯,对现在的生活带来很多窘境。尤其是老龄化严重,没有电梯导致老人行动困难。

上海对这一类小区已经开始进行升级改造,首先是将平顶收起改成斜坡顶。无论是从实用防漏水还是市容市貌来说,都有了极大的改观,效果特别明显。下水道加粗加深重新安装,重新设计建造电梯。这些小区经过升级改造后,与现在新建的小区区别不是很大,已经十分宜居了。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不外乎以上三种结果,特别是第二种情况,这类人目前生活最艰难,居住最不方便。只有全民努力发展经济,才能够加快拆迁进度,早日过上幸福的生活。

对于市中心不会大范围迁移的城市,老小区也会越来越贵,价值攀升。

市中心会迁移的城市,原来市中心的老房子和老小区,大概率成为“贫民窟”般的存在。

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旧城改造,整体的成本很高,所以政府的最优选择就是把资源投入到其他可快速发展的区域。医和疗资源教育资源迁移,必然会导致城市中心的迁移。

对于老小区的去留问题,其实目前各大小城市的策略大多一致:

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开展老旧小区抗震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养老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补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工作,提升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老旧小区日常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社会化、精细化。

可预见的是,未来除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者高溢价的大型商住项目,老房子动迁的可能性极小。大概等待它的只能是慢慢老去......

随着城市的发展,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

一、市中心的老房子

在城市中心,有这样一片房子,被称为老城区的“老破小”。这部分老小区是城市最初起步时兴建的房子,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范围越来越来,而这片老房子所在的区域,就成了城市的中心地段。

在市中心区域,是城市中最繁华的地段,是中心商圈辐射范围。有着最成熟的配套,比如交通枢纽站(高铁、地铁、轻轨、公交、出租车集中集散),比如各大银行的分行,比如各大商超(新世纪、永辉、国美、苏宁、盒马等),又比如各大名校、各大医院等,可以说是整座城市中拥有配套最成熟最齐全的区域。而这片老房子与众多现代化高楼大厦并立,成为了城市中心一道别样的风景。

但老房子因为建筑年代久远,房子外观已经破败不堪,显得又破又旧,老小区楼栋经常脏乱差,房子室内格局相对新楼盘新小区也较小,甚至部分老房子都有了成为危房的“潜力”,也难怪被称为“老破小”。

二、“老破小”的结局

老小区的老房子确实堪称“老破小”,但它们所处的区域却是这个城市最有价值的区域,那么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这片老房子的结局会是什么呢?

首先,少量危房或被拆迁重建。一部分老房子建筑年代太过久远,或已有四五十年的房龄,房子上的青瓦片已经摇摇欲坠,房子下的横梁已难再支撑房子不倒塌。类似于这样的老房子,已经成为了危房,唯有拆迁后重新规划,才能保持城市的更新。

其次,大部分老房子会因为“旧改”而焕发新貌。而大多数的老房子,虽然看似“老破小”,但房龄才三十年左右,房子还能继续居住。针对这类老房子,我国今年要重点推进的“旧改”,或将成为这批老房子的福音。

最后,是“拆”是“改”,都要“因地制宜”。拆,是要推倒了重来,居民也得离开长期居住的地方;而“改”,是小修小补,相对更加温和,也更节约人力物力。对于不同的城市,同样是城市中心,但城市发展的道路不同,城市规划发展的方向不同,对于城市中心老房子的处理办法也不尽相同,究竟是“拆”还是“改”,都需要“因城施策”。

综上所述,城市发展的脚步从未停止,城市更新的步伐也在一直推进,城市中心的老房子处于最有价值的区域,已经影响到城市发展,或被“拆”,或被“改”,总之,都需要“因地制宜”。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的!

关于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怎么样的?其实这些问题不用太过于担心的,毕竟在中国房地产八九十年代起步,再过二十多年,这是普遍要面对的问题,是国家应该考虑的。对于市中心,其他的不讲,地肯定是非常有价值的,开发商这边也可以拆迁后进行重新建设的。在有些地方已经在试运行的,就是每平方进行补差价十七元,最后还可以继续进行居住的。现在所有的产权证都是不动产权的,就是除了住宅是你个人的之外,对于地块你后面也有使用权的,所以后期如果小区存在质量问题,就会面临着拆迁重新建设,再进行补差价来分配这样的趋势去规划的!

几年前农村贫困户农民的危房改造后,人死后房子归谁

在扶贫建房中,有一部像农村危房改造、五保户建房等是农民自己筹资建设的,房子建设好,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这样建设的房屋属于农民私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还有一种异地扶贫搬迁房,虽然是由国家统一建设的,但农民在入住前也是自己缴纳了部分费用的并且原有宅基地被农村集体收回了,所以针对这种房屋农民朋友的其子女也是可以享受继承权的。

但这也不是说所有的农村扶贫建房都能被继承。下面两种情况的房屋就是不能被继承的。

一、现在国家现在正在实行的以房养老和农村集体组织养老等制度,就是部分农村老人通过签订养老协议将原有房屋交给村集体,然后由村集体帮助他们进行养老,针对这样的农村老人,在过世后,他们的房屋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是不能被继承,因为在签订的养老协议中就已经定,这样的房子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所以不能补继承。

二、目前农村还有部分贫困户和五保户等贫困老人是由村集体进行养老的,他们的儿女无能力赡养老人,没有赡养过老人,没有履行义务,这部分老人的房屋将会被折合成等价钱款,在扣除老人们的养老费用后,余额才能够由这些老人的儿女们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老房改造第二十集和现在的房子都建二三十层高,将来房龄到了,老房子该怎么处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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