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购房补贴政策2022
安庆购房补贴政策2022,具体如下:
1、公积金贷款:
(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
(2)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
(3)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停止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不超过65周岁,最长不超过30年;
(4)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均不低于5%,不得超过12%;
(5)缴存基数:根据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6)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7)停止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2、安庆目前按照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实行:
(1)首付比例:一般情况下,首套贷款首付20%;二套贷款首付30%;
(2)贷款年限: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到贷款期限年龄不超过70周岁,部分银行男士可以贷到75岁。
3、契税缴纳:
(2)首套房,面积≤90_,按照1%的比例缴存;面积>90_,按照1.5%的比例缴存;
(3)二套房,面积≤90_,按照1%的比例缴存;面积>90_,按照2%的比例缴存;
(4)三套房及以上,不论面积大小,按照3%的比例缴存;
(5)非住宅类,不论面积大小,按照3%的比例缴存;
4、维修基金:未配备电梯住宅按1%缴存,配备电梯的住宅按2%的比例缴存,非住宅按2%缴存。
法律依据:《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经区认定的在黄浦区连续工作了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可不受户籍限制,在黄浦区范围内购买一套商品房。
安庆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安庆市购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1、购房人必须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名下无产权房;
2、购房人和家庭成员在市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或者在市内连续缴纳个税满1年以上;
3、购房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屋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面积和单价限制。
购房补贴政策如下:
1、首套购房补贴:对于在安庆市内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购房补贴。其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条件一般根据市政府的政策而定,
2、限价房购房补贴:为了鼓励购买限价房,安庆市政府曾经出台过一些购房补贴政策。
3、住房租赁补贴: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租房问题,安庆市政府曾经出台过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该政策的具体补贴标准和申请条件一般由市政府确定,
综上所述,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实施情况请以最新的政策文件为准。同时,购房补贴政策一般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申请流程,具体操作请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或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安庆人才补贴
11月1日,安庆举办了首届“宜礼待才”人才周活动,安庆市政府也在本届人才周上出台了人才强市二十条政策,其中属菁英学子生活和购房补贴关注度最高,我特意理解了相关细则,一起了解下:
1安庆市菁英学子生活补贴
离理论本政策: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的,连续3年给予每月最高3000元生活补贴。其中,博士补贴3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大中专500元/月。
申报条件
1.离理论本条件:为在宜注册企业2022年7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宜首次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且引进时硕士、本科及以下人员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30周岁(截至新登记参保时间为止),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2.附加条件
2.1企业范围为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领域民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
2.2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企业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2.3引进人才在首次参保之日起3年内,中途离职半年内继续在我市企业工作的,由人才所在企业重新提出申请,可继续享受剩余月份补贴。对离开本市企业工作的,取消享受资格,未发放的补贴不再发放。
2.4生活补贴由引进人才申报时企业属地财政承担,引进人才中途离职改变工作企业的,由改变后的工作企业属地财政承担剩余月份生活补贴。
2.5对难以界定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研究认定。
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2025年7月1日
2安庆市菁英学子购房补贴
离理论本政策: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的,3年内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最高10%、不超过15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博士补贴10%、最高15万元,硕士补贴7%、最高10万元,本科补贴5%、最高8万元,大中专补贴3%、最高5万元。
申报条件:
1.1申报对象
为在宜注册企业2022年7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中专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宜首次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且硕士、本科及以下人员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30周岁(截至新登记参保时间为止),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2.附加条件
2.1企业范围为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领域民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
2.2引进人才须在首次缴纳社保之日起3年内在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在宜名下无自有住房,且所购住房应是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其中,城区范围内(含迎江、大观、宜秀、经开、高新)企业引进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任意购房,其他企业引进人才须在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域范围内购房。
2.3引进人才需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2.4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引进人才在首次参保之日起3年内,中途离职后半年内未继续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取消享受资格,已享受购房补贴的,需按比例(按月计,以缴纳社保为准)退回购房补贴款,不按时退回的将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且所购住房不得上市交易。
2.5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同时享受。
2.6购房补贴由引进人才工作企业属地财政承担。
2.7对难以界定的,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研究认定。
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2025年7月1日
具体咨询单位: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市住建局房地产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住建局
安庆人才补贴怎么申请
11月1日,安庆举办了首届“宜礼待才”人才周活动,安庆市政府也在本届人才周上出台了人才强市二十条政策,其中属菁英学子生活和购房补贴关注度最高,我特意理解了相关细则,一起了解下:
1安庆市菁英学子生活补贴
离理论本政策: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的,连续3年给予每月最高3000元生活补贴。其中,博士补贴3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大中专500元/月。
申报条件
1.离理论本条件:为在宜注册企业2022年7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宜首次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且引进时硕士、本科及以下人员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30周岁(截至新登记参保时间为止),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2.附加条件
2.1企业范围为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领域民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
2.2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企业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2.3引进人才在首次参保之日起3年内,中途离职半年内继续在我市企业工作的,由人才所在企业重新提出申请,可继续享受剩余月份补贴。对离开本市企业工作的,取消享受资格,未发放的补贴不再发放。
2.4生活补贴由引进人才申报时企业属地财政承担,引进人才中途离职改变工作企业的,由改变后的工作企业属地财政承担剩余月份生活补贴。
2.5对难以界定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研究认定。
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2025年7月1日
2安庆市菁英学子购房补贴
离理论本政策: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的,3年内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最高10%、不超过15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博士补贴10%、最高15万元,硕士补贴7%、最高10万元,本科补贴5%、最高8万元,大中专补贴3%、最高5万元。
申报条件:
1.1申报对象
为在宜注册企业2022年7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中专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宜首次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且硕士、本科及以下人员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30周岁(截至新登记参保时间为止),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2.附加条件
2.1企业范围为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领域民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
2.2引进人才须在首次缴纳社保之日起3年内在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在宜名下无自有住房,且所购住房应是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其中,城区范围内(含迎江、大观、宜秀、经开、高新)企业引进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任意购房,其他企业引进人才须在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域范围内购房。
2.3引进人才需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2.4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引进人才在首次参保之日起3年内,中途离职后半年内未继续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取消享受资格,已享受购房补贴的,需按比例(按月计,以缴纳社保为准)退回购房补贴款,不按时退回的将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且所购住房不得上市交易。
2.5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同时享受。
2.6购房补贴由引进人才工作企业属地财政承担。
2.7对难以界定的,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研究认定。
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2025年7月1日
具体咨询单位: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市住建局房地产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