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无人居住的危房能强制拆除吗的问题,以及和没有住人的危房能强制拆除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没人住的危房可以强制拆除吗
法律分析:
房屋被认定为危房后,不能随意强拆的,在强拆前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且要对被拆迁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二十条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衍生问题:
什么样的房子叫危房?
我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做了规定,所谓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称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1、如果房屋被鉴定为危房,是否需要拆除,明确责任是第一步。可能造成危房的责任主体有很多,开发商、施工方、设计方,甚至业主的不当使用,如野蛮装修、改变用途、乱搭乱建等,必须确定责任后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责任主体应根据危房成因区分情况、责任法定。如危房成因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违反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要求,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都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责任主体缺位,而相应的监管主体或相应主管部门已经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的,由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若相关主管部门疏于履行相应职责,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在原因明确、责任确定之后,危房的维修、加固却也面临着重重考验。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国现行的物业维修基金主要针对的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产生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如屋顶渗漏、外墙剥落、电梯、消防设施等维修。而“危房”特指建筑本身的主体结构出现问题,也就是说,危房所需要解决的主体结构问题应该由终身质保方承担,维修基金是不能用在危房维修加固上的。
5、从法律角度看,业主和开发商存在房屋买卖的合同关系,如果危房的成因不是业主和他人损害所致,也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话,那么房屋主体结构终身质保责任、危房的维修加固费用也要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造成危房的原因是设计、施工的问题,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设计单位、施工方索赔。
变成危房强制拆除有补偿吗
商品房变危房进行拆迁,一般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危房鉴定标准:
一、基本规范: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本为单位;条形基本以一个天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满堂红基本以一个天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1、墙以一层高、一个天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
3、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4、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天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5、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二、地基、基本规范:
1、如果地基应为滑移,亦或是承载水平未达还有其它原因形成不均匀沉降然后引起结构显著的歪曲、位移、裂缝、歪斜等状况并且还有恶化趋势。
2、地基因毗连建筑增大荷载,或因本身部分加层增大荷载,还有其他人为要素导致沉降,然后引起房子结构显著的歪曲、位移、裂缝、歪斜等状况并且还有恶化趋势。
3、基本老化、腐蚀、折断等等状况形成房子结构有显著的歪曲、位移、裂缝、歪斜等状况并且还有恶化趋势。
三、赔偿方法
1、老房子拆了怎么赔偿
老房子拆了一般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需要看老房子是属于集体土地房屋拆除,还是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若是集体土地拆迁,是会补偿宅基地低价和重建成本;而国有土地拆迁的话,需要根据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补偿。
2、商品房变危房怎么补偿
商品房变危房进行拆迁,一般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农村危房重建怎么申请补助
农村申请危房重建补助的手续是: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评议;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县级政府进行实地复核;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施危房改造重建。
4.农村危房拆除补偿标准
农村危房拆除的规定补偿标准是: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八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政府可以强制拆除吗
危房政府可以强制拆迁。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且拒不拆除的政府可以对危房实施强制拆迁。
危房改造的补贴申请流程
1、要是符合条件,想住进新房却没能力盖房,都可以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需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然后提供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等各种材料证明。
2、村委会会根据申请在村子里面公开评议,要是评议没有问题符合改造条件。在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政府审核。若是条件真的贫困,村子人都淳朴,都会通过。
3、等乡镇农村改造工作组接到申请材料后,会组织规划,国土等多个部门入户实际核查。在符合条件的,会签署意见报镇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也会退回村委会,并且会说明原因。
4、当审核雷-伟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还需要和当地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贴的标准,还有新房建成的时限。
5、验收标准非常严格,首先由镇政府初步验收,然后在由县住建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质监站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等验收合格后才能下发补贴资金。
什么样的房子叫危房: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定义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没有住人的危房能强制拆除吗
农村没住人的危房能强拆。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称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对于不能消除危险的危房,履行程序后可以依法强拆。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无人居住的危房能强制拆除吗和没有住人的危房能强制拆除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