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旧房翻新政策
法律分析:湖南农村的旧房改造工作,是从全省脱贫攻坚大局出发,通过精准核实农村中的存量危房,通过完善相关评议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于农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深度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对于以上四类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户均补助标准为2.45万元,而具体到市县,当地应当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资金整合,在原则上户均不得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以上四类重点对象的补助标准,并适当支持其他贫困农户实施旧房改造,并根据农户的贫困程序以及具体的改造方式,实施差异化补助,对于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和无投工投劳能力的特别贫困户要实施住房兜底保障。
大力推进危房加固改造,原则上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必须实施加固改造,并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各地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优先保障危房加固改造指标。由于这项工作对于政策性和技术性的要求比较高,各地可以县为单位,采取统一加固改造的方式,对于整个乡镇或村实施同步改造。
此外,在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不得出现因建房而加深贫困度的现象,对于人均居住面积要有严格的限制,原则上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人均18平方米,乡镇应与危改对象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承诺建房不超面积、入住2年之内不扩面加层和新房建成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退回补助资金。
旧房改造以农户自愿为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村级主管部门初步审核,之后层层上报至乡镇、县级主管单位,各部门接到申请后都需要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落实三级公示制度,确保扶贫资金能够真正地用到实处。
法律依据:《湖南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改造任务。
2017年全省完成1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2.97万户(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至2019年基本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二)补助标准。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只支持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为2.448万元(含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扶贫专项资金)。市州和县级财政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整合,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它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根据贫困程度和改造方式,实施差异化补助,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实施住房兜底保障。
2022湖南农村林地可以建房子要收费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要。截至到2022年6月6日,湖南当地政策农村林地建房子要收费。
1、违背“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要收费。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
3、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民要收费。
农村土房改造补助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标准一般是以户均补助标准进行,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以下是详细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
(1)五保户户均补助标准:一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2万元;二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5万元;三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3万元;
(2)低保户户均补助标准:一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2万元;二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3万元;三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2万元;
(3)困难户户均补助标准:一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1万元;
(4)一般户户均补助标准:一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5万元;
申请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含户籍制度改革时就地农转非,但不包含宅基地复垦农转非人员),只有唯一一处住房,并在当地长期居住,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普查档案信息系统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中任意一种类型。农民自愿申请。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应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居)委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扩展资料:
农村房屋改造内容:
D级危房:拆除重建
1.保证正常使用安全与基本使用功能;
2.遭受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影响时,不会造成农房倒塌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3.要符合一定的环保、生态要求,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C级危房:加固维修
1.当屋面出现明显的坍塌变形、渗水或防水层损坏现象时,进行维修;
2.歪闪墙体设置加固或拆除重砌上,消除农房正常使用的危险点;
3.改善危房存在的结构体系不合理、构造措施不完备等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
回乡建房必看!2022年湖南农村建房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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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回乡建房前,先要了解相关政策,一起来看湖南最新乡村宅基地政策:《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手册》
《手册》中主要有以下要点:
1、是否有农村建房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户,可以申请住房建设:
1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户建设住房的;
2现有住房属于危旧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3原有住房因灾毁需要重建的;
4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迁建或者按政策实行移民搬迁的等。
需要注意的是,若出现以下情形,将不予批准建设住房:
1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2不符合村庄规划的;
3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
4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等情形。
2、能建几栋房子?多大的房子?
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应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
1涉及占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30m2;
2使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80m2;
3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的,最高不超过210m2。
另外,建筑层数和高度具体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3层。
3、新房选址有哪些限制?
若在公路沿线住房建设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为:
1国道不少于20m
2省道不少于15m
3县道不少于10m
4乡道不少于5m
5在高速公路沿线住房建设的,其房屋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m
4、新房开工前,需要走哪些流程?
建设住房开工前,业主应取得: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
乡镇人民政府免费完成现场放线,树立公示牌。
回乡建房寄托着荣归故里的情结,承载着家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房子是用来住的,不仅要建出品质,更要彰显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