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重建属于违建吗
法律分析:不属于违法建设。旧房重建叫违建。房子重建并且超出原址算违建,即便是不超出,旧房重建在没有没有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也是属于违建。总之,没有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均属于违建,区别就在于有的是违法,有的是违规。然而,这种原址重建就是属于违规建筑,在交纳罚款之后,应该立即补办相关手续;而违法建筑是必须被拆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厂房翻建需要哪些手续
老厂房翻建都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翻建厂房并扩展面积的,需要到当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环保局申报环评审批,之后再到建设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不管是木质的还是砖混凝结构的房子,都可以办理厂房产权证的。就是你的厂房面积大,要交的手续费多一点而已。
谢谢。。。。。
旧房子重建需要哪些手续
有土地使用证是会麻烦些,我记得2000年那会就开始办理房改房的土地使用证了,怎么你现在还没办。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就是证明你因为购买了这块地上的房屋而拥有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期限内的使用权,保护的就是你拥有这块土地使用权的利益。给你点资料看看吧:
房改房的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般来说,是由房改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土地权属等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报国土部门审核,待批准后即可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照不同的申报人申请,有以下三种申报办理程序:
一、原房改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原房改单位收集、整理以下材料申报办理:
1.“房改房”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公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复印件;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明细表;4.提供载有住房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
二、原房改单位已统一办理、住户漏办的,房改单位未统一办理、住户自己前往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原房改单位出具的同意个人申报证明。
三、已进入二手市场交易的“房改房”,新房主在取得变更后的房产证后,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中介机构或自己申报变更、补办手续:1.变更后的新房产证、新房主身份证、交易合同复印件;2.原“房改房”住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纳土地收益金收据复印件;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明细表;4.提供载有房屋平面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
住户自己申请的,在向市国土部门提供必备材料后,从正式受理日起算,大约15个工作日后就可领到证书。
养殖厂房推倒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翻建厂房并扩展面积的,需要到当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环保局申报环评审批,之后再到建设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不管是木质的还是砖混凝结构的房子,都可以办理厂房产权证的。就是你的厂房面积大,要交的手续费多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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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如果自己改建房屋或扩建需要申请什么手续吗?
房屋改建是指业主对住宅进行普通、简易的装修,房屋改建事先应当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改建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五个环节。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需要的手续是:
一、申报材料
1、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4、房屋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8、建设单位关于房屋俊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9、、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明;
11、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平面图
1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审批程序
1、受理;2、初审;3、复审;4、审批;5、发证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只要在遵守维护相邻权的前提下一般报建是准许的邻居也没理由提出异议.
厂房改建办公区一般需要办哪些手续
首先要到规划管理部门把用地性质改了,有工业用地转为办公用地,需要进行控规调整,调整用地性质,和相应的技术指标。
如果公司只是内部进行调整,不对该宗地用地性质调整,就是还有其他厂房或其他用地内的建筑保留,只拆除部分厂房改建办公用房,只需要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即可,但要符合该用地的控规要求,如果调整后的指标与控规不符,需先申请控规调整
工厂车间的维修改造是否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一般不涉及到以下条件的可以不办审批手续,企业内部通过即可。1.主体建筑构发生改变,2.改变消防设施和通道,3.特殊环境保护要求:如高污染,医药,有毒害等
办理新建房屋和改扩建工程有些什么手续
办理新建房屋手续:
应当自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90日内,由当事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文件:
(一)立项批准文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五)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
(六)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
(七)其他有关证件、证明。个人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免交前款第(一)、(四)项文件。
改扩建工程手续:
扩建首先要进行建设的各项审批手续,手续完备的才可以缴销原来的房产证,办理新的房产证。
1、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
2、申请条件:
有原房屋产权证,改建工程按规定完成并竣工验收。
3、办事程序:
(1)房管所收件
(2)现场查勘
(3)初审
(4)复审
(5)区行政服务中心收件
(6)区建设局产权科核准
(7)区行政服务中心(房管所)发证
4、申报材料:
(1)(私人房屋)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单位房屋)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可选);
(3)土地使用权证;
(4)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
(5)扩、改建房屋的规划建设批文;
(6)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7)拆迁许可证(可选);
(8)拆、改、扩后房屋面积测绘书。
现有一个养殖场想改建成厂房需要办什么手续
现在首先也是必须要办的是,把原先的养殖用地改成工业用地才可以,就这一项就很难,先找当地的土管部门问问。
农村旧房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房屋改建需要办什么手续10分
带着原房权证、身份证明、居委会(村委)证明到当地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证即可~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认定
第一,农房拆迁中合法面积的认定与房屋层数无直接关联,最主要的是依据房屋产权登记和修建时间进行认定,抢搭抢建的是典型的违法建筑。第二,在农房拆迁中对房屋产权登记以外的面积,只要不是抢搭抢建的,都会按规定进行补偿。
这是具体从事过农村房屋拆迁的笔者,结合当地政策和工作实际,给出的答案。
首先,分享一个房屋层数及面积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拆迁案例。
这是笔者经手的一个案例。该户的农房现状为4层,但房产证上登记的是3层,明显多了1层,面积也大了许多。但经走访调查和村社相关人员证实,该户的农房是一次性修建的,不属于抢搭抢建。最后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就将比证上多的1层面积全部按合法的进行了补偿的。
其次,在农房拆迁中对于无产权登记的房屋,只要不是抢搭抢建的,都是进行补偿。
(一)抢搭抢建的认定比较容易。该区域已停止建房审批了,已明确不能再建房了,这个时候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才开始建的,就是典型的抢搭抢建。
(二)实际之中大多的无证房都不属于抢搭抢建。这些房屋主要是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在主体房屋之外搭建的厕所、圈舍、厨房等辅助房屋,对这些修建已久、使用多年的房屋,在拆迁中称其为无证房,不属于抢搭抢建不能补偿的房屋。
(三)非抢搭抢建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政策。根据被拆迁农户有证房的面积按规定进行补偿,笔者这里是无证房面积未超过有证房面积的50%的,按有证房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超过50%部分,按有证房补偿标准的80%进行补偿。
对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的一个前置程序,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从其协商结果。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认定?
该《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的具体问题,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办法予以解决。
房屋拆迁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房产证、宅基地证等有效权属证明)的标注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面积的计算。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那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认定?
在这里律师提醒,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无法取得赔偿,实际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征收方都必须进行具体调查,比如房屋的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
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房屋的补偿,会根据各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定,例如,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允许建造4层,那么4层以上均为违建,所以在建房时需要注意层数是否合规合理,使用面积是否超过建筑面积等问题,才能在拆迁时获得尽可能多的补偿。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的房屋的补偿价值与房屋的面积、用途、性质等各方面因素相关,涉及的法律条款也很复杂,如果被拆迁人对于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随着城镇化的脚步建设,许多城中村或者乡镇上的房子都迎来了拆迁,既然是拆迁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补偿的标准。这个标准当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房屋的面积。那么这个房屋的面积到底该如何认定呢?
农村自建房一直以来都缺乏规范的管理。很多房子都是村民自己建设的。没有相关的手续,也没有批复。在面积认定方面来说其实是比较麻烦的。
在不动产登记开始之后,全国各地的农村自建房逐渐开始换证,当然这个换证工作并不是地毯式进行的,而是哪一户的村民需要抵押房产的时候才会换证,因为银行现在只认不动产证。而在换证的时候就要进行新的房产测绘。在新的房产测绘进行的时候,一般来说是有一个原则的,那就是以过去的房产证面积为准。也就是说过去房产证当中有的房子都可以算,没有的房子基本都是属于新搭建的,如果没有相关的手续,就不能算面积。所以说农村的自建房遇到拆迁的时候流程也是这样的。(当然各地政策会有偏差,但是大原则是不变的,灵活操作的话也会给与村民一些帮助,只要不是抢建的部分一般来说也能算进面积当中)
不过,现在的农村自建房拆迁的趋势是这样的,一旦村民听到有拆迁的消息,就开始疯狂的盖房子。这也是为了今后可以多获得赔偿。一般来说拆迁前期就会有人重新测绘核算每一户的面积。最晚按一定的时间节点将现有的房屋面积测定完毕。之后再抢建的面积就不能算进补偿的标准当中。也有一些村子虽然没有拆迁,但是在拆迁区域的周围,迟早也会拆迁。那么这一类区域的村民就会提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就开始陆续新建房屋。原本一层的平房等到拆迁的时候可能都变成五层的小楼房了。如果全村的房子都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法不责众最终只能按照一定的标准赔偿。因为房子众多以前的房子也面目全非,这些房子到底是什么时间节点新建的也无从考证。但如果只是个别村民加盖了自家的房子,那么就会被当作违建拆除。
所以说,只要不是违建和抢建的房子那么就按照原来的房产证确定拆迁补偿的面积。如果是抢建和新建的房子就要看当地的政策松紧程度了。但不论怎样都会有人重新测绘房屋,有评估公司现场评估各个部分的赔偿价值。
非在拆迁公告后建造,通常情形下应当以实际面积认定南京徐剑随笔,供公众参考
不超过当地宅基地建房的规定,都是合法的,如果是翻建的,增建的是,实践中各地判决有差异。
有的层数超过规定那就是不符合规定的,补偿很难拿到。
有的地区规定一个范围,多少平方米内的补偿,超过的话,补偿少。
在我们这房屋产权所有证面积加上2008年航拍航拍以前的没有房照。按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2010年航拍没有房照10米给8米2016年航拍没有房照一米800元。2019年今年航拍无房照一米200元。到明年开始航拍无房照的动迁一分钱不给尽量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办齐了这样才能使你得到合理的赔偿。
我们这是按240平赔偿一套房,超出平方按一平方800左右算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建地下,地上和地面
你家将原房拆除并加盖时有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比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证等(如果当时没有,日后有无补办)?如果有,拆迁时将按规划许可证上的改(扩)建面积加原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予以补偿。如果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即改扩建项目为违章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时将按原房屋所有权证所所标注面积予以补偿,违章部分将按照所在省级(意见)所规定给予补偿或不补偿。按你的情况看,其实是房屋实际面积缩小了,拆迁时将按原房屋所有权证所标注使用面积给予补偿。如果更名,视拆迁前还是拆迁后,拆迁前更名交纳各税费后将按原面积核发,(建议无此必要,因为马上动迁)如果拆迁后,视补偿办法而定:是领取放弃产权的费用还是扣除原面积后购买新的拆迁安置房。总之,拆迁补偿将严格按照原房屋所有权证标面积计算。如果拆迁单位以种种理由扣减面积,你就可以向所在市房屋管理局拆迁管理处申请重新计算安置面积。
近年由新农村,小城镇建设,不少村组村民宅地(住房)动迁,拆迁比较常见,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少不了规划,重整等一系列动拆迁问题发生。
针对发问本我认为有两点要判明,说来与众友交流分享。
其一,众所皆知,“一户一宅”是农村居民占用,使用宅地的老规矩,这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是“老黄历”。
其二,农村居民占有,使用村集体土地做宅地,首先是所在村常住户,而且符合占有,使用农村宅地的资格与权利,其次必须是“一户一宅”,取得宅地还要符合所在村镇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准,确认。
第三,农村居民有了合法取得宅地权利后,可依所在地村镇国土资源部门规划与部局要求自行筹建住房即可,相对而言,这方面各地农村居民建房虽有宏观要求和部署,但在一些地方农民在建房时各行其事,因此,一些村民以个人设想,规划破土动工,于时,一个村子,村民建房式样种多可谓“各具特色”。
由上:所问二层,多层拆迁怎么补偿,二层与多层是合法,还是不法,其补偿面积怎么划分,确认必然关乎村民利益。
上述问题估计在操做与执行上各有不同,我认为,是为农民个人建房自然要符合当地村镇,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一般来讲只要符合当地规划与国土部门的规范,如遇拆迁理当补偿,反是,则不好说也说不准了。
由上述问题近年引发一些矛盾,扯皮,这当中自有方方面面的成因。
政府在居民因住房拆近等实务有相应规定,但是我们是人口,居民大国,牵扯到具体村民住房拆迁,补偿各地做法各异,建议这位网友到所在地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做跟进了解了。
改建房屋是否需要一定资质
各个地方的法规不同但是一定要有资质评定
第一条为美化娄底城市市容,规范城区临街房屋改扩建秩序,遏制市区临街房屋擅自改建、扩建等违法建设现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未到市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而擅自对街道两侧临街建筑进行房屋改造。
第三条临街房屋改造包括:
(一)改变原有房屋用地性质,将住宅(含底层煤房、车库等)、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等非商业用地的房屋改、扩建成商业门面的;
(二)房屋扩建超过原有用地范围且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三)在原有建筑上加层或扩大建筑规模的(包括将临街走廊改建成商业门面的);
(四)改变临街立面或有较大结构调整的房屋装修;
(五)将临时建筑改为永久性建筑,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临时棚点改造成商业门面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临街建筑确需改造且符合房屋改造条件的,持有效证照和相关文件,经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改造。
第五条临街建筑改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符合娄底市城市规划的要求;
(四)符合公众利益不受损害的要求;
(五)符合房屋结构安全的要求;
(六)符合市容市貌的要求。
第六条临街建筑存在下列情况,不得进行改造:
(一)房屋已存在安全隐患、结构不允许或房屋改造后对原有建筑产生安全隐患的;
(二)改、扩建房屋垂直投影(包括踏步、台阶,挑廊、广告、招牌、房屋装饰等)占用道路红线或占用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的;
(三)没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
(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
(五)房屋改造设计有碍市容市貌的。
第七条房屋原地改造但改变了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和改变原批准用途的(如将原有行政划拨土地改为商业用地等),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福利房须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相关立项改造文件,私有房屋须持个人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和相关文件,到市规划局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二)持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有关变更手续;
(三)持房屋改造设计文件到市规划局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有关手续;
(四)按建设规模大小,凭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等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五)竣工验收后,凭市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有关许可证和相关资料,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第八条临街房屋扩建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屋加层或底层降低标高,必须取得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院有关建筑结构允许的证明,才能办理规划建设等报建手续;
(二)房屋改、扩建且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先办理土地使用性质改变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三)房屋改扩建未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且未超过原批准用地面积的,只需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第九条临街房屋外立面装修按建设工程报建程序办理。
第十条临时建筑改为永久性建筑或改为商业建筑,须先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办理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临街房屋改造凡未办理规划、国土、建设报建审批手续的,按违法建设工程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娄底市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