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住房装修许可证办理流程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住房装修许可证办理流程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如何申请装修公司资质
装修资质的办理流程。
装修装饰资质办理流程:
1、领营业执照:申请装修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领取到营业执照。
2、提出申请:办理二级装修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上报: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6、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装修装饰资质证书。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等。
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房屋装修申报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
2、提交申报材料房屋装修申报之后,需先填写装修申请表;之后提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房屋结构需要大幅改变的住所,还需要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等材料。
3、审核考察资料对于提交的装修施工资料和证件,相关部门需要进行审核和考察,主要查看证件的合法真实性。
4、交纳办证所需费用审核考察通过之后,就可以办理装修许可证了,只是在拿证之前,需要交纳装修保证金。目的是为了保证业主房屋的主体结构在装修时不被破坏,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装修结束后可以再拿回来。由此,装修许可证就办理好了。
办理装修许可证,其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申请表两份填写。(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2、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副本原件。
3、甲方出具的经办人员委托书及身份证。
4、甲方营业执照、税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工商名称预审书、法人身份证。
5、租凭合同、房产证明或规划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业主方同意装修证明(即物业同意装修证明)。
6、施工方营业热照、建设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施工合同、预算书、施工组织计划。外地装修企业需提供省建设厅颁发的入黔手续。
7、监理合同、监理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监理企业需提供省建设厅颁发的手续)。
8、以上资料三至七项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资料提供单位公章)。
办证所需费用
1、办证窗口不收取办理费用,但安全生产措施备案时如果达到买保险的条件时需买保险。
2、工程质量监督费
区的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的1%;
市的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的1%(具体的根据工程造价收取,可能会低于1%。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如何办理装修许可证
以株洲市为例,办理装修许可证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向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提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1、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限室外幕墙工程)(复印件)。
3、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
4、施工合同(原件)。
5、监理合同复印件。
6、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按规定必须审查的,原件)。
7、公安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8、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原件(市装饰办先行办理)。
注: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但尚可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补正需补交的材料名称、种类。
三、符合要求的颁发《建筑工程(装修)施工许可证》。
扩展资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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