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改造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如果是农村老房子原址重建的房屋层次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农村老宅翻新、重建的审批面积需要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内容,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当地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对该户申请建房条件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公示不少于5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镇。
镇收村报来的建房申请后安排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办和相关人员联合审查,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方可动工扒去旧房按审批标准进行建设。
翻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在用地规模、位置、界限等方面的确定,拿到这个证后还要按照证书的要求才能开始建房。
房屋确权以后,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1、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3、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4、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村委会报乡建办。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7、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农村老宅翻建有补助吗?
有补助,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老宅翻建补助只针对几类特殊人群。
第一类:危房改造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而危房改造补助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超过两万一户。
第二类:改造老宅发展乡村产业的人
据了解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所以农村对农村闲置老宅进行翻建改造之后,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也能够获得补贴。
农村老宅哪些情况下不能翻建?
1、不符合一户一宅
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并不符合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那就不能翻建。
2、权属关系不明确
农村老宅翻建是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如果权属关系不明确,与四邻有纠纷的也不能翻建。
3、老宅闲置、倒塌很久
如果你的老宅已经坍塌,宅基地空闲太久,在最近的土地确权中被国土部门划为基本农田的,也不能翻建。
4、面积超过当地规定
如果老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能直接翻建。
5、老宅所占地属于违规建筑
以前的农村就存在不少这样的房子,那个时候盖房没有现在要求这么严格,很多农村朋友都把房子建在了并不是宅基地的地块上,严格来说可能属于违规建筑。这其中可能还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这类旧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老宅翻建的。
综上就是有关农村老宅翻建的一些常见情况和条件介绍,如果大家想要重新翻建自己的房子,这方面的消息就要多多了解一下,别到时候,老宅变成了违章建筑,搞不好还要拆除。目前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高度等都是有一定标准的,因此老宅都不能进行随便进行翻建,必须要通过审批手续。另外,满足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朋友也可以去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2023年农村旧房,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2023年农村旧房,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一、农村旧房、危房改造对象有哪些?
农村房屋改造对象的认定也是有标准的,不是说想改都可以领取补贴的。
下面这些情况必须【同时满足】才可以申请补助:必须满足的条件:现有人居住的1980年以前的老旧房子;被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危房的;通过对1980年前老旧房屋改善意愿征求,有改善意愿的并且在区级改善意愿清单管理系统的农村居民;要有合法的用地和建房审批手续。
二、农村旧房、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1、普通农户的补助标准:像建于1980年前老房子,被鉴定为是D级危房的,符合拆除并新建住房且无违章行为的每户补助15000元,C级危房加固修缮住房补助5000元,一户多宅的只能补一宅;
2、贫困户的补助标准:现在农村一提贫困户,很多人都有意见,有网友反映,他们村里有的低保户根本不是真正的贫困户,是发展出来的。这里说的贫困户是指低保户、五保户和刚脱贫的农户。
三、申请改造需要哪些材料
1、先去村里填写老旧房屋改造申请表;2、提供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宅基地或不动产证复印件;4、需要重新建的,还需要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危房等级鉴定报告;6、最后要提供房屋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人房合一的三张照片。
四、到哪去领取补助呢?
一般是由乡镇政府直接发放给危房改造的农户。
总之,符合条件的农户可以先咨询一下村里,看看当地可不可以申请了。
2023年农村旧房改造需满足哪些条件
2022年农村旧房改造需满足哪些条件
条件一、危房改造户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若是一户多宅或者户口已迁出的则无法享受。
条件二、以下4类农村人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贴:1贫困残疾人家庭;2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3农村低保户;4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条件三、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所谓C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没有下陷,承重结构完好,非承重墙体出现裂缝,屋顶出现塌陷等,不需要进行拆除重建,通过维修以后能够达到安全住房要求;D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形,地基下陷,承重主体出现变形,承重墙出现较大裂缝,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必须要拆除重建的,这两类房屋一般由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认定。
达到上面几个条件后,在改造危房时,就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补贴,具体补贴多少看各地政策。比如有的地区D级补贴标准是2万元,C级补贴标准是8500元,所以还待去当地政府询问。
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流程
(一)农户申请。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和身份证明、房屋改造前照片等材料。
(二)村组评议。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农户身份认定(特殊困难群众)和重复筛选,并组织人员入户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核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扶贫移民局对申请农户身份进行审核后,再报送县住建局(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若在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
(四)施工建设。经乡镇村建、国土、林业等站所联合选址、审批后进行建房,做到“三避让”,乡镇人民政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快农房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住房建设主体全面完工。
(五)项目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和达标认定书,原则上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核验。
(六)户牌上墙。验收合格后,在改造后的住房明显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
(七)资料归档。乡镇要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包括农户申请资料、公示资料、房屋改造前中后影像资料、验收资料等。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农村旧房改造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
危房改造怎么申请
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要符合以下的条件:一是房子已成为D级危房,二是本人应该在当地条件比较艰苦,需要国家补助才能建好房子。
以下是申请流程:
1、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如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自愿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下简称镇危改办);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二、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
1、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2、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
(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
3、以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
(一)住宅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二)住宅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三)住宅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减半收取。
(四)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管理
向国家申请危房改造是有条件限制的,一般都是针对五保户和低保户等这些。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村委会召开相关会议,如果符合救助的标准的话,就会上报县危改办审批部,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一般都会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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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农户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答: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为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问:农村危房鉴定结果分几个等级?
答:农村危房鉴定结果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问:农村危房改造的申报审批有哪些程序?
答: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
问:农户如何申请危房改造?
答:农村危房改造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家庭及住房情况材料。
问: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有哪些要求?
答: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问: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对改造后房屋应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合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问:农村危房改造的政府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危房改造方式为重建的,政府补助每户为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0.6万元。
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答: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拨付时间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问:新房建成后旧房如何处理?
答:新房建成后旧房应当在竣工验收1个月内拆除。拆除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