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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农村买房在过户在哪儿办
房产过户可以去内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买卖合同(原件);
8、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内江资中农村人可以在内江申请公租房吗
可以。满足《内江市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市中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
《内江市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居民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住房困难家庭面积保障标准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中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住房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市中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或连续购买工伤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购买3年以上;
(二)在市中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工作,已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签订2年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文本),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三)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由满足上述条件的个人申请人提出合租,租金由合租人共同承担,合租人均需符合保障条件,但原则不超过3人。
住房保障部门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住房条件,会同同级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适时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等。
户口是四川内江市中区农村的在内江市买房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你本身就是内江市的户口,所以在这里买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完全没有限制。其实现在不仅仅是本地人,外地人也可以同样在市里面买房。
四川省内江市农村村民自建房占地面积是多少
一、农村自建房每户占地面积规定是多少?
1、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4、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二、宅基地使用权有何特点?
1、用途具有限制性
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2、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3、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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