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你好,昆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一、一户宅基地置换,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四、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五、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六、电器移机费: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七、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法律条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客观:
近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两份通知,对主城区城市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通常意义上的“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备受市民关注的拆迁补偿价格有了明确的参考指导价:城市房屋拆迁每平米最高可获6500元补助;“农房”每平米最高可获3700元补助。在两份拆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都明确:五保户、民政部门抚养的孤寡老人、烈士家属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特困补助费。城市低保户这几类拆迁户每户还可享受一次2000元的特困补助费。城镇房屋拆迁最高补偿价为6500元/㎡据《昆明市主城区城镇房屋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拆迁房屋安置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参照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二手房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主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参考指导价为:市中心一环以内6500元/平方米;一环至二环之间550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4500元/平方米;北边片区4500元/平方米;东边片区3500元/平方米;南边片区4500元/平方米;西边片区4000元/平方米。对于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可获每月每平方米10元至16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区位、楼层等因素,商铺可获60—40元/平方米/月,非营业用房25—15元/平方米/月补偿。另外,鼓励搬迁,对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所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被拆迁人,将给予不同档次每户不超过3万元的户奖。但对超过规定档次搬迁的,不给予搬迁奖励费。据悉,此参考指导价有效期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止,之后市统计局和市房管局每半年公布一次主城区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二手房的交易价格,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参考,以便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另据《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即通常意义上的“农房”拆迁补偿方式,政府将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但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通告》发布后违法建盖或加层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认定原则:楼层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楼层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的实际面积计算;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并享受补差政策。补差政策最高标准为一环路以内2300元/㎡;一环至二环之间1800元/㎡;二环至三环之间1200元/㎡;三环以外1000元/㎡。若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面积或“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认定标准按房地合一的价格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详见下表)该管理办法还对明确了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附属物及其他构筑物的补偿标准。该办法还提出,在规定的搬迁奖励时段内,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的被拆迁人,根据搬迁时间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解决房屋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后依法执行。
昆明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云南作为我国西南门户,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对征地需求十分旺盛。可是,很多人对于云南省最新的征地政策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云南昆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云南省征地补偿费标准为:
1、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8--10倍补偿,水浇地、园地、藕塘按照7--9倍补偿,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补偿,轮歇地按照6倍补偿,牧草地、渔塘按照3--5倍补偿;
2、征用种植3年以下新开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
3、征用宅基地、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补偿;
4、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1、2、3项的规定办理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1、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平方米以下的,每减少50平方米,增加年产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用园地、藕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塘年产值的6倍;
3、征用渔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4倍;
4、划拨国有农场、林场、渔场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5倍;
5、征用集体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打谷场、晒场、新开垦3年以下的种植地的,为原土地类别年产值的4倍。
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平方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征用土地上有附着物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一般不得铲除,确需铲除的,按照当季一茬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设施需要拆迁的,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补偿。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作为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
3、被征用土地上的坟墓拆迁、零星树木(包括果树)的补偿标准,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规定;
4、征用打谷场、晒场应当补偿建场成本费。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种植或者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再对其安置。征用土地的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求2013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提醒一下新文件,没有出台之前参照老文件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政办〔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4月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22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我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工作和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主城规划区内(除沙朗乡、厂口乡、双龙乡、小河乡、茨坝办事处、青龙办事处、龙泉办事处、团结镇、碧鸡镇、海口镇、矣六办事处、大板桥镇、小板桥办事处、官渡办事处、六甲办事处外)的集体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房屋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房屋拆迁项目,原则上由市、区政府确定的职能部门担任房屋拆迁人。
房屋拆迁工期应根据房屋拆迁项目的规模和房屋拆迁轻重缓急等因素确定。房屋拆迁期限自《拆迁通告》发布之日起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规模较大的项目可以分期实施。
第四条房屋拆迁人应在房屋拆迁现场公布相关法规政策、拆迁工作人员名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及奖励标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样本、房屋拆迁工作制度等,让被拆迁人充分了解房屋拆迁政策及其权利和义务。
拆迁人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房屋拆迁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五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
(一)被拆迁人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时,应当提供以下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户口册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2.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须出具建房许可、用地许可手续、村民(居民)小组证明、原居住地乡、镇、办事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宅基地建房的均认定为住宅进行补偿。将原住宅改为经营用途的,仍按住宅认定进行安置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
(四)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通告》发布后违法建盖或加层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
(五)在规定的搬迁奖励时段内,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的被拆迁人,根据搬迁时间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第六条拆迁房屋面积的认定,由专业测绘公司对每一宗房屋进行测绘,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受委托的专业拆迁公司、测绘公司进行四方签证确认。
办理过房屋产权证的按产权证载明的面积;未办理过房屋产权证但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的村民住宅,根据《通告》的规定,即“每一户农户以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标准认定。
(一)对具有合法批准手续建盖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认定原则:
1.楼层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2.楼层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的实际面积计算。
3.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超过300㎡的,按300㎡计算。
4.楼层未达到四层、面积未超过300㎡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并享受补差政策。
(二)补差政策。对于每一幢建盖楼层未达到四层且建筑面积未超过300㎡的房屋,以其底层面积为标准计算至四层。计算后超过300㎡的按300㎡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的差进行补助;计算后未超过300㎡的,按四层以下面积减去实际建筑面积的差进行补助(详见附表一)。
(三)对“一户农户”的认定原则:
1.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每个《房屋所有权证》为一户,结合整幢房屋的现状,办理补偿事宜。
2.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通告》发布之前三级组织对一宗宅基地批准建设的建筑物认定为一户,按“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办理补偿事宜。
第七条涉及到土地征收补偿,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房屋拆迁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一)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面积或“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认定标准按房地合一的价格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详见附表二)。
(二)额外装修补偿标准(详见附表三)。
(三)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面积或“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认定标准按1:1进行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就近的房源进行安置。安置时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双方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四)对《通告》发布之前具有合法建设批准文件的房屋,建盖楼层超过四层,建筑面积超过300㎡的部分(含室内外装修)按建筑成本造价进行补偿(详见附表四)。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盖的生产生活用房和附属设施用房及租地建房。按照实际建筑面积以建筑成本造价给予一次性补偿(含室内外装修)。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的建(构)筑物,按照上述标准结合已使用年限折旧后进行补偿(详见附表五)。
(六)附属物及其他构筑物补偿标准(详见附表六)。
(七)涉及到租地建房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业所使用的表内专用管线补偿标准(详见附表七)。
(八)其他补助:
1.政策性补助。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详见附表八)。
2.政策性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在项目《拆迁通告》发布一个月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享受该补贴)
(1)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面积或“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认定标准,给予补偿单价20%的购房补贴。
(2)对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交出被拆迁房屋的,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面积或“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的面积认定标准另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的面积奖。
(3)对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每宗(户)按普通商品房住房建筑面积90㎡,以1元/㎡/月的标准一次性给予3年物业管理费补贴。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供相应有效证件、证明,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特困补助费。
1.五保户;
2.民政部门抚养的孤寡老人;
3.烈士家属。
城市低保户,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特困补助费。
(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住宅面积低于55㎡的,按55㎡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十一)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是残疾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政策每户上浮20%。
第九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解决房屋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后依法执行。
第十条其他县(市)、东川区和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在本办法适用范围以外的相关区域,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在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之内,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具体标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启动的房屋拆迁项目,仍按原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附表一补差政策最高标准
位置
一环路以内
一环至二环之间
二环至三环之间
三环以外
最高补助
单价
2300元/㎡
1800元/㎡
1200元/㎡
1000元/㎡
附表二货币补偿最高标准(房地合一价)
类型
一环路以内
一环至二环之间
二环至三环之间
三环以外
框架结构
3700元/㎡
3300元/㎡
2900元/㎡
2500元/㎡
砖混结构
3300元/㎡
2900元/㎡
2500元/㎡
2100元/㎡
砖木结构
2900元/㎡
2500元/㎡
2100元/㎡
1700元/㎡
土木结构
2500元/㎡
2100元/㎡
1700元/㎡
1500元/㎡
附表三额外装修补偿最高标准
补偿标准
包含项目
300元/㎡
即外墙贴锦砖或水刷石,内墙为木质墙面或木墙裙,地面铺花岗石、大理石、600×600以上规格的地砖、木地板,木质吊顶或石膏造型吊顶,门窗为铝合金或实腹钢窗。
200元/㎡
外墙贴马赛克,内墙为双飞粉乳胶漆墙面或墙纸,顶面为铝塑板吊顶,地面铺地板砖,实木门包门套、钢窗、防盗笼。
100元/㎡
外墙为清水墙,内墙刮(刷)白或油漆墙裙,水磨石地面,石膏阴角线,木门、铁窗。
附表四建筑面积超过300㎡,房屋建盖楼层超过四层
的部分(含室内外装修)最高补偿标准
框架结构
900元/㎡
砖混结构
700元/㎡
砖木结构
500元/㎡
土木结构
300元/㎡
简易结构
100元/㎡
附表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盖的生产生活用房
和附属设施用房及租地建房补偿最高标准
序号
类别
补偿标准
1
框架结构
900元/㎡
2
砖混结构
700元/㎡
3
砖木结构
500元/㎡
4
钢架大棚
450元/㎡
5
土木结构
300元/㎡
6
简易房
100元/㎡
附表六附属物及其他构筑物补偿标准(适用于货币补偿)
序号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1
砖石围墙
米
280
标准围墙
2
土围墙
米
70
标准围墙
3
水井水池
个
500
不含机井
4
石挡墙
立方米
135
5
自来水
户
250
6
检修槽
㎡
400
7
铁大门
道
1200
特指院坝铁门
8
有线电视迁改
户
250
9
居民电源电线
户
350
10
电话移机
户
108
11
太阳能
㎡
300
12
钢筋砼化粪池
立方米
500
13
砖砌化粪池
立方米
300
14
简易铁棚
㎡
150
15
排水沟(有盖板)
米
65
16
排水沟(无盖板)
米
40
17
砖砌花台
米
40
18
石灰池
个
500
19
水泥地坪
㎡
45
20
简易房
㎡
100
21
灶台
个
300
22
渡槽
立方米
400
23
室外厕所
座
300
附表七租地建房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业所使用的专用管线补偿标准
项目
补偿标准
备注
1.架空光缆
4芯
4.3万/千米
6芯
4.5万/千米
12芯
5.5万/千米
14芯
5.5万/千米
22芯
6.4万/千米
24芯
6.7万/千米
36芯
8万/千米
48芯
9.7万/千米
60芯
11.5万/千米
2.直埋光缆
6芯
6.8万/千米
20芯
8.1万/千米
30芯
9.5万/千米
48芯
11.9万/千米
60芯
13.3万/千米
3.直埋同轴
6管
15.7万/千米
4.架空电缆
100对
3.9万/千米
200对
4.4万/千米
200—500对
6.8万/千米
5.管道
每孔
3.4万/千米
6.煤气管
直径63厘米
80万/千米
7.水管
直径80厘米
70万/千米
水泥管
直径40厘米
34.5万/千米
铸铁管
直径20厘米
17.3万/千米
铸铁管
直径30厘米
25.5万/千米
铁管
直径60厘米
115万/千米
铁管
直径80厘米
150万/千米
铁管
8.蓄水池
30立方米
1.5万/座
钢筋砼矩形
80立方米
3.2万/座
钢筋砼矩形
300立方米
6.6万/座
钢筋砼矩形
9.泵站
1.8万/座
钢筋砼矩形
10.电力线
动力线
8万/千米
10KV
7万/千米
35KV
7万/千米
110KV
13.6万/千米
220KV
18万/千米
11.35KV上螺栓铁塔
8000元/吨
包干价(含基础、征地补偿等费用)
12.10KV电焊铁塔
1.5万/基
包干价(含基础、征地补偿等费用)
13.电力钢塔架
1.7万/架
14.10—35KV高压线
7万/杆千米
15.低压电力线
5万/杆千米
16.普通电讯线
3.5万/杆千米
17.6芯电缆
4.5万/杆千米
含军用电缆
18.12芯电缆
5.5万/杆千米
含军用电缆
19.广播电视线
1.5万/杆千米
20.铸铁镀锌水管
按市价加工本费计
附表八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标准
位置
一环路以内
一环至二环之间
二环至三环之间
三环以外
临时安置补助费
16元/㎡/月
14元/㎡/月
12元/㎡/月
10元/㎡/月
搬家费
600元/次/户
昆明拆房赔偿价格表
法律分析:(一)货币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认定的面积以“房地合一”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辖区政府结合片区实际参照附表2(表格附本文后)制定具体标准。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本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所认定的建筑面积按1:1进行安置。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对《通告》发布之前具有合法建设批准文件的房屋,建盖楼层超过四层,建筑面积超过300㎡的部分(含室内外装修)参照附表3标准执行。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盖的生产、生活、仓储、商业、办公、附属设施用房,有审批手续的参照附表3(表格附本文后)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无合法手续的,不予补偿。
(五)装修补偿标准
对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补偿,按照认定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装修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参照附表4(表格附本文后)执行。
(六)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对被拆迁的房屋相关附属设施的补偿,辖区政府结合不同片区的实际情况,参照附表5(表格附本文后)制定适当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