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老房子可以拆掉重新建吗
当然可以了,但也是有限制的,不是谁都可以修葺房子的。只有你具备了一定的条件,这才可以修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也就是归国家所有。本村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当宅基地上的老房子破烂不堪时,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重新修建的,现在农村旧房、危房改造国家也是支持的,根据改造面积的不同,还会额外给予一些补助,不过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最好是向当地的村委会咨询下。这是很简单的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
但在翻盖之前要确定几件事。
你是否拥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毕竟拥有宅基地的前提条件是拥有本村户口,如果自己没有本村户口,想要翻盖的话,恐怕有点难。如果自己名下已经有一块宅基地了,那翻盖这块宅基地可能也会受到一些阻力,但这是可以克服的,倒不是什么大问题。
不过有一点还是要确定下,就是翻盖的老房子是否处于拆迁规划区,如果在规划区之内,恐怕是不允许重新修建的,如果是从事经营活动,营业执照也是办不下来的。
一般修葺翻盖的流程是,自己先向村委会申请,有些地方村委会就可以批准,然后按照新的建筑面积上报即可。但有一些农村是归当地有关部门直接管辖的,村里允许后,拿着村里开的介绍信去相关的土地部门申请,获得准建批准后,就可以开始改造自己的房子了。现在的政策放宽很多,只要拥有宅基地,翻盖新房是很简单的事情。
像我们东北,房屋改成彩钢的,修建厕所,危房改造等,村里都会给一部分补偿款来减轻农民的负担,帮助农民改造旧房。但如果自己的房子是违建,且涉嫌非法占地,基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在重新修建房屋的时候可能会有些阻力,但最好还是找村委会问问吧,比在网上问靠谱的多。
如何申请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流程如下1、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审查原件,复印件存档),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孤儿须提供相应证件(审查原件,复印件存档)。申请书必须有户主本人的亲笔签名加摁手印,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反映本人实际情况。2、村集体评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要将定为申请危房改造的对象在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保存公示相片资料。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3、镇级审核。镇政府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危改办。4、县级审批。县危改办收集各镇政府上报的材料后,组织危改办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入户调查,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在县党政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反馈给镇政府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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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怎么申请
申请危房改造的方法如下:
1、农户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森悄睁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后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危房鉴定方法有哪些
1、承重构件已属运型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2、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3、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4、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危房可以申请重建吗
法律分析:可以。农村危房改造重建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
一、申请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中央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1900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共计补助资金13900元。
三、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自愿在当年完成危房改造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并提供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包括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其中要有含有户主正面肖像等证明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
5、竣工验收。竣工后,先由各镇政府进行初步验收,再由县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质监站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兑付补助资金。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