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装修扰民怎么办
最快速的办法就是110,可以罚款,并责令作出降噪措施。
你就打110,一次不管用,打20次,只要你打,警察就得出警,跑来跑去,警察累了,就会管了。
节假日,非节假日中午和上、下班前后都不允许装修
北京市环保局制定的《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均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施工,违反这一规定的将面临200元至500元的罚款。此《办法》实施后,环保部门以及公安、交委、规划、文化、质量技术监督、铁路和民航等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的部门均须公布污染投诉举报机构名称和举报电话。今后,市民只需拨打110热线就可举报诸如家庭装修、商业促销、公园扭秧歌、音响器材等社会噪声污染;拨打96310城管热线就可举报诸如夜间施工等施工噪声。
你这个问题真不好解决
起诉会造成邻里矛盾
我建议和业主协商一下
给他讲讲规定,尽量和解
和解不行就只有法律程序了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有以下案例和规章,供您参考:
(1)72岁的周先生介绍,他和老伴身体不好,都做过心脏手术。前几天,同门洞一家住户装修房子,正中午砸墙的声音很大,他和老伴忍受不了,就过去劝阻,但施工人员不听,一怒之下,他拨通了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投诉电话。
市装饰办立即派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向工人讲明有关规定后,出具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装修工人当天暂停了施工。
(2)物业软弱无能,装修公司节假日周末都开工,早上六点多工人就开始干活,晚上十点多,有时十一点还在砸地,我们天天投诉,一点效果都看不到.又不是新楼盘.物业是不是收了装修公司的好处?
网友回答:小区有装修方面的时间规定,如果有违反规定可以直接向保安投诉,记住是哪个保安,如果没有效果直接向管理处的杜主任反应,以前投诉后都有效果啊
(3)北京出台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装修扰民可罚500元
根据规定,对于在禁止装修的时间段内进行装修活动扰民的,主管部门也可对其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
新《办法》还规定,物业对小区噪声治理负有责任。已经交付使用的住宅楼由于配套公用设施产生噪声污染的,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治理不到位将最高处10万元罚款。
(4)从9月11日起至26日,北京市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就《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送审稿)》,征集市民意见。其中,“室内装修”的规定明确表示,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和与居民住宅楼邻近的建筑进行装修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禁止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否则“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该《办法》还规定,已经交付使用的住宅楼由于配套公用设施产生噪声污染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物业管理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居民楼装修扰民由谁管理
法律主观:
房屋装修扰民可以报警处理。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周末装修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居民楼,是装修用的油漆的仓库,这个仓库在居民楼违法吗
1.居民楼原来装修用的油漆的仓库,这个仓库在居民楼是违法的;国家规定500米以内不能有住民区.!这是个大问题,不光是扰民还有安全隐患,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设想。如果群众发现可以到居委会,到市场监管局,房管局安监等部门反映,他们都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油漆属于危险物品,如果存放在居民区楼下仓库内,又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有威胁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违规储存危险物品的行为会依法处罚的。
居民楼装修噪音扰民标准
一、居民楼噪音扰民标准是怎样的?
1、一类小区,也就是以住宅为主的,包括乡村住房,晚上的噪音超过五十分贝就算噪音扰民了。
2、而二类小区,涵盖住房、商业混合型的,晚上噪音应不超过六十五分贝。并且在晚上十点后,到次日早上六点,这段时间发出的声音都算噪音扰民。
3、对于在装修的小区,在晚上六点到第二天上午的八点,是禁止进行噪音施工的,以免出现扰民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二、违规制造噪音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产、销售、进口禁止生产、销售、进口的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五条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机动船舶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铁路机车有第一款违法行为的,由铁路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不管是业主个人,还是需要在住宅区施工的单位,不管是在白天、还是在夜间都不得制造噪音。当然,在白天、夜间对噪音的认定是存在差异的。对于违反规定制造噪音的个人、单位可能会受到被警告、被判处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