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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申请迟迟不批怎么办,村里不让盖房子我着急结婚怎么办

时间:2023-08-09 作者:智瑄 105 105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危房申请迟迟不批怎么办,以及村里不让盖房子我着急结婚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我是农民我能不能申请新的地基建房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高分!

有关法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土地(包括宅基地)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土地权利完全或部分地转移、给予他人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破坏耕地的行为。主要包括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对这些行为可给予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超过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占土地等。对上述行为,可给予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农村居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农村居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农村居民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住宅面积超标准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

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我国对土地、山林大体上进行了四次确权,即土改、合作化、1962年“四固定”、1982年《宪法》颁布前后土地权属的重新登记。在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时,一般应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准,任何以其他理由而否认“四固定”时的确权均不予以支持;如果“四固定”时未确权的,发生纠纷应参照合作化或者是土改时确定的产权处理。在解放后,已通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合法协议或经上级处理决定或经人民法院裁决了宅基地的权属,具有法律效力。经过统一规定的宅基地,如果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发生纠纷,一般应以规划确定的使用权为准。未经规划的宅基地,对地界有争议的,可以参照土改时的确权情况处理。土改确权是对房屋宅基地的确权,但自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土改时确认的农村个人宅基地所有权即丧失法律效力,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原所有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如果原来四至明确的,应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明确的,应参照长期以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地解决。

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及时、正确地处理好宅基地纠纷,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采取及时、慎重的措施,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合理地妥善予以解决,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相关案例:侵占他人耕地建房被查处

案例:去年下半年,村民胡某因儿子结婚需建新房。经过申请,村委会在村里的统一规划区内为他划定了宅基地,但胡某嫌位置偏僻,迟迟未建。今年初,胡某在本村村民尤某的承包地中“相中”了理想的建房位置,便不顾尤某的阻拦,毁掉尤某的核桃树苗9棵,强行开挖、碾压地基,占地面积达300多平方米。无奈之下,尤某申请国土资源局制止胡某的违法行为,赔偿自己的损失。国土资源局在查清事实后,认为胡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遂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决定,责令胡某停止侵害,并在决定生效后3日内恢复耕地原貌,并按当前市场赔偿尤某的果树损失。

点评:这是一起侵犯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破坏国家耕地保护制度的案件。土地承包经营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家庭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制度。我国法律、政策从各个方面保障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土地承包户的合法权益。

我国《民法通则》第80条第2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农民依法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非法侵占、剥夺、毁损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及土地上的种植物、养殖物和畜牧物的做法,都是违法行为。本案中,胡某未经批准擅自侵占他人承包地建房,不仅造成了承包方的损失,也侵犯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故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74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342条规定了非法占用耕地罪。所谓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孙希信张兆利

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民宅基地

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宅基地的现象在一些大中城市比较突出,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并严加制止。《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是说,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一样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无权买卖宅基地。农民当然不能获得。

农民私自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城市居民私下购买农民宅基地同样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由此可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宅基地或租用农民宅基地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产权纠纷,理所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如何申办宅基地公证

宅基地,是指公民住宅占用的土地。宅基地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公民占有、使用宅基地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农村广泛采用宅基地公证的形式来确认公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避免宅基地使用权的纠纷。

宅基地的公证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

当事人申办宅基地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l)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明。

(2)宅基地图纸。

(3)宅基地的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的协议中宅基地使用者与四邻的宅基地使用者之间签订的协议。

(4)新占用的宅基地,提交法定机关批准的建房、用地证件。

现役军人能否继续使用宅基地

某部二级士官张峰在镇政府批准使用的宅基地上一直无法建造房屋,原因是同村的李某翻出1950年土改时当地人民政府发放的地契,主张拥有这块宅基地的所有权,并认为张峰是现役军人不应当分得宅基地,要求张家支付其宅基地使用费3000元。在遭到张家的拒绝后,李某依仗李姓家族人多势众,强行在该宅基地上种植了树木,拉起了院墙。部队官兵得知张峰家的境遇后,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认识。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持有土改时人民政府发放的地契,就拥有了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张峰如果要建造房屋,就应支付土地使用费;第二种意见认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人应当是村民,张峰是现役军人,已经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村集体组织应将该宅基地收回并重新分配;第三种意见认为,村民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李某所持的地契已经失去法律效力,村集体组织分配给张峰使用的宅基地应当继续使用,张峰可以要求李某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

首先,李某没有该宅基地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当然也包括宅基地。村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改时人民政府发放的地契也就自然失去了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属的凭证。李某不但没有该宅基地的所有权,更不能主张要求张家给付所谓的土地使用费。

第二,张峰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国家为了保障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对军人及其家属给予一定的优待。比如,《国防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优待现役军人家属,在就业、住房、义务教育等方面给予照顾”。张峰能否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主要是看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条件。张峰如果是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在其转业后,国家给予安置,可以看做是“迁移”而脱离了农村集体组织,村集体组织可召开村民会议作出决定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将土地收回并重新分配。而张峰是二级士官,根据《兵役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其复员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所以张峰并没有完全脱离村集体组织,可以继续享受分配给其耕地、宅基地的优待。国家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农村籍义务兵和二级以下士官复员后的正常生活。

第三,张峰可以要求李某排除妨碍,恢复宅基地的原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在本案中,李某倚仗家族人多势众,强行在该宅基地上种植树木,并拉起院墙,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干涉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给张峰家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的,应当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张峰可以委托其家人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要求解决与李某的纠纷。如果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起诉时,可以要求李某承担侵犯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责任,要求其除去种植的树木,拆除拉起的院墙,并赔偿由侵害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两个可怜的孩子怎么办

父母亲因经济压力、感情不和离了婚,兄弟俩归父亲抚养,之后父亲却因肺癌去世了。没有经济来源的两兄弟住在破旧不堪的房子里,虽申请了危房改造,却迟迟未收到房子改造消息。

7月19日,记者接到来自屯昌县南坤镇松坡村叶秀孝和叶秀宁两兄弟的求助热线,说是自己家申请了危房改造却迟迟没有收到政府的回信,希望媒体能够帮助他们了解情况,早日住上新房。

两兄弟住破旧不堪的老房子

19日上午,记者来到叶秀孝和叶秀宁家中时,看到的是一间破旧不堪的房子。土砌的墙壁因为风吹日晒有了很多裂缝。房间内除了破旧几张床铺之外,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和家电。

“每次一下雨家里就漏水,根本不能住人,我们只好到旁边的邻居家住。”哥哥叶秀孝指着屋顶说。记者抬头一看,便看到了房顶因为瓦片缺失留下的大洞。

叶秀孝和叶秀宁两兄弟分别在海口琼山华侨中学及城西中学读书。在叶秀孝7岁的时候父母亲因为经济压力、感情不和离了婚。之后兄弟俩归爸爸抚养,等到叶秀孝13岁的时候,独自抚养两兄弟的父亲却因为肺癌去世了。还在上学的两兄弟根本没有经济来源,虽然每月合起来有400多元的低保,但是远远不够支付两兄弟的生活费。

已经组建了新家庭的母亲在父亲去世之后看到两个孩子实在可怜,就把孩子们接到海口读书,每个月也会给他们一些生活费。在两兄弟在海口上学期间,屯昌的老房子就由父亲的弟弟帮忙照看,一放假他们俩会回到老房子住。

每逢下雨就到邻居家居住

叶秀孝两兄弟家的老房子不仅屋顶漏雨,墙体开裂,平时不下雨还好,下起雨来根本不能住人。如今,每次兄弟俩放假回家,一遇上下雨天气只能到周围邻居家借住一段时间。

63岁的阿婆钟琼兰是他们家的邻居。说到两兄弟的境况也禁不住热泪盈眶,“他们两个实在是可怜,每次说起来都忍不住想哭。”钟琼兰哽咽地说,他们父亲生病的时候不能干活,家里没有吃的,每次做好饭都会叫他们到家里吃一顿饭。

“他爸爸去世时候,两个孩子都很小,才十几岁,看着他们没饭吃、没衣穿,我都会叫他们来吃饭。”钟阿婆说,她自己家中也很拮据,虽然谈不上顿顿有肉,但勉强可以邀两兄弟到家里吃上一口饭,而且她也常常会把家中已经长大的孩子穿剩的衣服送给兄弟俩,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她已经将这兄弟俩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子。

“每次放假回来,我们俩的饭都是在邻居朋友家解决的。”叶秀孝说,无经济来源的家中早已没有存口粮,叶秀孝和叶秀宁每次放假回来只能在村中东蹭一顿,西蹭一餐。而这种情况,两兄弟已经持续了6年多。

申请危房改造却未得到回复

据叶秀孝描述,2017年4月份他们兄弟俩听说村里可以申请危房改造,就赶忙申请。直到6月19号有人到家中拍照,兄弟俩以为自己的新房有着落了,然而直到现在却迟迟未收到房子改造的消息。期间他们也向镇政府电话咨询了几次,而得到的回复却都是“不清楚,上面还没有批”,最后只能寻求媒体的帮助。

回应:正在进行低保户危房摸底调查

针对此事,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南坤镇镇镇府了解情况。南坤镇党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他告诉记者,目前政府正在改造的危房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兄弟俩现在只是低保户,而对于低保户的危房改造,政府正在调查和筹划中。6月19日松坡村委会到兄弟俩家中拍照,就是进行低保户危房摸底调查。

随后,该工作人员为记者提供了一份材料,在该材料中记者看到叶秀孝、叶秀宁兄弟俩的老房子被鉴定为是危房。“等政府对低保户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下来,根据兄弟俩目前的情况,政府会优先考虑他们房子的改造。”该工作人员说。

感言:希望兄弟俩能达成心愿,早日住上新房。

村里不让盖房子我着急结婚怎么办

1.准备盖房子结婚可是农村要盖小区迟迟不让盖房子怎么办啊

是真的农村吗?如果是真的农村,那应该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面随便建的,如果是城中村,或者城郊的开发区,那如果你自己建了,到时候不能补你,因为每个地方的“拆迁安置办法”里面都有提到,在改造或者开发前的一个期限内(比如4年或者6年)加建的房屋是不给赔偿,或者只赔偿给你一点成本费用,不过这个成本费用不高,说不定还不够你建的时候花的钱呢。

还有就是在拆迁之前,你最好把所有关于房屋的证书都找齐,这样你在以后的赔偿方面可以多一点筹码至于盖房子,你就别想了,他是永远不会给你办证的,到时候你就属于违章建筑。赔偿的话,说不定还会少呢,至于结婚的话,你可以跟对方说清楚,也可以先计划一下自己的小房间,以后改造了再装修好一点。

对方要嫁也是嫁你这个人呀,又不是嫁你的房……如果对方比较古板的话,那你真想结婚的话,可能就要做出一些牺牲了。

2.我是农村的

你好;朋友。

像你所说的情况。

我想你们村的宅基地分配有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1,没有向上级审批。一些有关系的动手早的已经盖好房子。而上面发现问题后。已经盖好的。没有罚款。同时制止还没有盖房子的或者交罚款等于审批了。

2,假如审批后超过了审批计划用地。

别人已经改好了房子。而你家晚了几个月。正好属于计划外的。才叫你们交钱的。

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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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要盖房子乡***不让盖房子,我们该怎么办

省内控制自建房,你在网上可以搜江苏省的自建房条例,通常满足一下条件不许盖房:申请人未满法定婚龄(已结婚或满足结婚年龄除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建设规划;老住宅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满足分户需要。

第二条是关键,江苏北边大面积弄新农村建设,居民区要聚集起来,全部都有规划图,通常最快是十多年能完成,因此禁止盖房,真能够盖房,那是房子马上就要塌了才行,如我们这有一家人房子破,砖瓦房墙裂了几道口子,村里看着危险让盖了。除此之外送钱,或许可以批成危房。

4.农村没有房子不能分户,又不让盖房子,到底该怎么办啊

我们辽宁营口也这样!我们村有一户贫困户五口人五间房,中间是厨房!两头是库房!厨房两边各一间卧室!一家成员是老两口和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还好嫁出去了,贷款买房了,天天拼命还贷款,生意不好时候好像还借了高利贷,女婿和我很熟,总和我抱怨想死,想代点高利贷把房贷还了自己跳楼,因为有了孩子,不想连累孩子和媳妇!剩下哥几个没能力!老大四十多结婚了住了两间房!剩下三间房,老二快四十没地方住也找不到对象!老三30多也没地方住找不到对象!现在这一家四口挤在两间房里,一个屋里是大炕,一个屋里是库房+一点空间放一个40cm的板子当床!他们打工赚不到钱,买不起楼!自己动手盖房,还批不下来宅基地!感觉他们唯一期望就是找个老太太嫁了混个住处!长得还挺帅!就是乖他爸生这么多儿子干啥!还没钱!我也愁,我家三间房!50来平米!我结婚了,媳妇不愿意和爸妈挤在一起!想盖房子还批不下来!根本没办法生孩子,眼看要四十了!我和媳妇在城里偏移,年年搬好几次家!房屋涨价太快!租不起买不起。

5.村委会无故不让我建房,我该怎么办

编辑同志:我是郧县山区农民,有三个儿子,两个儿子已经结婚。

今年,我的小儿子已经24岁了,对象已经找好,准备结婚,而我家现无空房,无法筹备婚礼,因此迫切需要另建新房。但是在申请建房过程中,不知什么原因,村委会就是不给我的建房申请表盖章。

请问:村委会无故不让我建房,我该怎么办?郧县读者:董方董方同志:你可以约请达到全体村民的十分之一以上的近邻提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是否准许你的申请,只要过半数的到会村民同意你建房,你即可到乡镇***申请建房许可,村委会决定不了你能否建房。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权限办理……村民会议同意建房是农村村民建房的必经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如村委会仍不同意你建房,你还可以到乡***提出申诉和控告。(缪军)。

loft户型40年后产权归谁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房屋购买之前,不少点都是会让人先去进行考虑,尤其是一些政策,很多政策上都是会对房屋交易形成影响,因此若不了解好他,更不用提顺利交易了,现在政策之中比较复杂的就是产权政策。loft户型40年后产权归谁?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房屋购买之前,不少点都是会让人先去进行考虑,尤其是一些政策,很多政策上都是会对房屋交易形成影响,因此若不了解好他,更不用提顺利交易了,现在政策之中比较复杂的就是产权政策,产权的出现也确实让有些人迟迟不敢去交易房屋,那么问题就来了,loft户型40年后产权归谁?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loft户型40年后产权归谁?

房子永远都是你的,40年产权是针对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

1、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

2、住房的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

3、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依照住房性质分为: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产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3、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我对于loft户型40年后产权归谁?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的具体介绍,产权在到期以后,房屋其实还是自己的,产权虽规定的就是土地,一旦是产权到期,土地就会被归还,当然这种问题并非就无法解决,通过续费的方式还可以再度拥有它,所以这并不是什么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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