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以及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西安公租房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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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城市都展开了公租房政策,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都是可以申请的,西安也不例外,那么,西安公租房流程是什么呢?申请公租房又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西安公租房流程是什么
1、西安市城六区户籍、五区二县户籍,非西安市户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
2、登记
获得公租房资格后,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登记。
3、入围
市住管部以及相关部门对已登记的轮候家庭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入围名单。
4、摇号
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配租房号。
5、签约
申请人与市住管部签订西安市公租房租赁合同。
6、入住
申请人持入住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物业管理等交房入住手续。
二、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供应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单身人员需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另外,已享受过廉租房、经适房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
2、公租房租金水平
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承租公租房的,可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
3、公租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为3-5年,承租人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合理使用住房,并及时缴纳租金等费用。
4、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再次申请续租。
小编总结:有关西安公租房流程是什么以及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的知识,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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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
需具备本市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同时还需要具备家庭收入不得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扩展资料:
申请公租房办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婚姻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西安市公租房办理程序:
1、具有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非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区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社区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街道办事处收到审核材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社区调查意见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5、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西安市的公租房申请条件为:必须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或具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本市缴纳社保达半年以上,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的人员;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西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单身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在西安市由稳定的工作收入。具体的申请流程需要根据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要求确定。
【法律依据】:《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虚或族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三)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第二十三条下列住房面积认定为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
(一)本市城六区私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尚未入住或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
(二)本市城六区承租的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三)本市城六区已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安置住房,或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满3年(含)的原住房面积;
(四)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详细步骤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详细步骤如下:
1、申请人需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
3、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
4、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4176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28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80元/人月;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5、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4)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6、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须办理本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关于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