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超过多少平方算违建
一般超过120平方米算违建。农村每一户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80至120平方米,建房的面积不可以超过宅基地面积。如果是使用耕地建房,总面积不能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坡建房,总面积不能超过210平方米。建房不可以超过三层,总面积不能超过360平方米。联排别墅不可以超过四层,总面积不能超过450平方米。3人以及3人以下的家庭,建房面积不能超过80平方米。3人以上的家庭,每加1人,占地面积可加20平方米。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增加20平方米房子占地面积。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建房超出宅基地审批面积,会被当违建拆掉吗
农村自建房超过审核总面积,是否会被强制拆除,这一要看情况。例如,建房子早已申请办理了正规的审批手续,有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资格证书、施工许可证,对于总面积超标准的状况积极向审批机关汇报,补缴一定花费,如有偿服务服务费,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容易被拆卸。申请办理了原宅扩建工程办理手续,但超过了审核总面积,则被评定违章建筑。是农民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原农村宅基地扩建工程并获得扩建工程办理手续,可是农民在建筑时高于了审核总面积以外的一部分,则评定为违章建筑。
举列:倘若宅基地审批总面积为120平方米,而农民建造了125平方米的地总面积,那么就存有超修5平方米的地总面积都是指违法占土地资源,这5平方米地面积之上的房屋建筑将被判定为违法建筑。没经审核,在原农村宅基地新创建或是拆建、构建、另址新创建都被评定为违章建筑。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要求农民未经批准或是选用出轨骗领准许,非法占用土地,由县级机关勒令退回非法侵占罪土地资源,
请在期限内拆卸非法占用土地里的工程建筑,当在期限内不予以拆卸的,将由下达限期拆除的单位申请法院执行拆卸,造成一切花费由非法占用土地者担负。那样在被评定为违法建筑时碰到土地征收时怎么计算,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明文规定,拆除违章建筑物所形成的花费由违章建筑者担负,那样在土地征收中也是不会对违法建筑予于考虑到。依据新政策规定,乡村推行一户一宅政策,
并且一宅的面积是有明确要求的,其实就是住房占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20~150(不一样地区有一定差距)。因此,最先你需要看你农村宅基地占地总面积是不是早已超出要求总面积,假如早已超出就归属于违章建筑,到相应管理部门补领办理手续都是办不了的。假如占地总面积不得超过要求总面积,但实际上总面积超过了审核总面积,务必补领办理手续,如果不补领就归属于违章建筑。
农村自建房多少平方才算合法
农村建房用地标准不是按人均面积计算,而是按户均面积计算。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各地政策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
扩展资料: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农村建房最多可以审批多少平方米
根据村情与所处地理条件不同,有不同的标准,但农村建房最高可以审批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各地政策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