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归属
1、宅基地的所有权权属于村集体。房屋倒塌前后都是村集体的。
2、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属于原使用权人,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户口迁出后,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户口在城里,农村的房子倒了,国家会不会收回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村中村民所享有自己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要归集体所有。如果全家迁移到城中工作,而农村的房子因为一些原因所导致的坍塌,国家会予以补偿或者会回收。
根据具体的情况,我们当然要看引起房子坍塌的主要原因,如果是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家中房子坍塌,那么根据我们国家的一些相关规定,房屋的一些使用权以及宅基地的一些使用权还是归原房主的手中。并且国家将会给予经过自然灾害的房屋塌陷一定的补贴,或者经协商可以选择重建房屋或者宅基地继续有效。
那么第2点就是全家人集体迁移到城市找工作,村中的房子一直是处于闲置的状态。那么我们的闲置的房屋倒塌之后,国家就会根据房屋闲置的时间来判断,如果是超过两年以上的并且家中的所有户口已经迁出了农村移到城市。则房屋的使用权以及自己宅基地的一些使用权将都会被村里面集体收回,并且如果是闲置的房屋出现坍塌,但是没有主房的话,原房主所持有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但是在其中我们也会讲人情,例如有的家中宅基地的地基都已经打好了,但是却没有进行盖房。那么它就不属于一些情况,所以国家也不会将其回收。
一般的农村房子坍塌之后,国家是有一定的补偿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说一些危房户或者是村集体中的或者是贫困户低保户之类的。一般在农村中如果房屋坍塌的时间在一年之内,绝不能是在一年以上,那么农民就需要在原有的地基上重新修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那么在房屋坍塌之后也会丧失宅基地的使用权利。
农村宅基地房子塌了国家会收回吗
农村宅基地房子塌了国家不会收回。
宅基地确权后,农村房屋倒塌,宅基地一般是不会被回收的,但宅基地的建房批准手续需要重新申请审批。宅基地确权证书即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此证书并不代表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永久使用权,它只代表房屋存在的条件下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倒塌了,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想在原宅基地上重新翻建房子,是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批准建设手续的。
农村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区初审: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报街道;
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村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
综上所述,宅基地确权后,农村房屋倒塌,宅基地一般是不会被回收的,但宅基地的建房批准手续需要重新申请审批。
【法律依据】: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
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农村房屋倒塌未确权的宅基地集体有权收回吗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农村房屋倒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予以确权登记,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由此可以看出,农村房屋倒塌之后,并不会立即收回农民的宅基地,而会有两年的时间期限。也就是说,在这两年之内,农民朋友依旧可以使用该处宅基地建房。不过需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房屋倒塌后没有两年的时间期限,宅基地将会立即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主体为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就是说,宅基地的取得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密切关联,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使用权。但有一种特殊情况,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那就是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当宅基地上的建筑物被继承时,基于“地随房走”原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不过需注意的是,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不能再重建房屋。
现行《土地管理法》同时还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可现实情况是,由于继承或历史原因,许多农民朋友在农村都拥有多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面积超过地方标准了,对于超出部分目前的处理方式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房屋不会被拆除,可继续使用,可当这些房屋倒塌之后,超出部分的宅基地将会立即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再重建房屋。
现实生活中虽然存在着房屋倒塌好久了宅基地也没有被收回的情况,但按国家规定是可以收回的。所以,有房屋重建资格的朋友,一定要在宅基地被收回前重建房屋;没有房屋重建资格的朋友,可以在房屋倒塌前把房屋卖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